•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應急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前

      款罰款數額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處以罰款。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理:

      1.生產經營單位對一般事故負有責任的,按以下標準進行裁量:

      (1)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傷,或者30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2) 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600萬元以上1000萬

      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6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2.生產經營單位對較大事故負有責任的,按以下標準進行裁量:

      (1)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3000

      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3.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按以下標準進行裁量:

      (1)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7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2)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7000

      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4.生產經營單位對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按以下標準進行裁量:

      (1)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傷,或者1

      億元以上1.2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1000萬元以上1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2)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傷,或者1.2億元以上1.5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處1300萬元以上1600萬元以下的罰款;

      (3)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傷,或者1.5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

      失的,處16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按以下標準進行裁量:

      (1)謊報生產安全事故、延誤搶救時機的,可以按照事故等級裁量標準的2倍以上3倍以下處以罰款。

      (2)明知存在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地下礦山負責人未按照規

      定帶班下井的,可以按照事故等級裁量標準的3倍以上4倍以下處以罰款。

      (3)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未取得相關許可手續擅自生產、拒絕阻礙行政執法、明知存在事故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拒不執行有關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備、設施行政執法指令或者一年內已經發生2起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可以按照事故等級裁量標準的4倍以上5倍以下處以罰款。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