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機電技術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2022)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12-14 08:48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電 機電技術 技術 術科 科長 安全 安全生產 生產 職業 職業病 危害 防治 責任 責任制 2022

      機電科副科長應協助機電科科長在分工范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機電科副科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積極配合機電科長開展機電、運輸管理等工作,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條 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 按照分工要求及時組織進行機電、運輸管理檢查,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安全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時,機電科副科長要立即組織整改。

      第四條 發現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五條 機電科科長未在崗時,機電科副科長應根據安排承擔科長職責,保證相關工作的連續性。

      第六條 按照分工要求,及時制定規程措施,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七條 及時向機電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第八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九條職業衛生管理與防治責任

      1、協助科長貫徹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

      2、協助科長做好組織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3、協助科長做好本單位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4、協助科長做好建立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檔案,收集整理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5、協助科長做好每月進行一次以上針對防護設施、的專題檢查,確保各項防護設施完好。

      第十條 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機電提升運輸安全生產。

      2、協助科長做好機電提升運輸方面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建設的具體執行工作,負責制定機電提升運輸方面安全風險管控體系的具體目標。

      3、協助科長做好與各部門認真協調配合,組織確保安全生產管控體系的落實。

      4、協助科長完成礦下達的有關安全風險管控的工作任務,履行相應的職責。

      第十一條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1、協助科長做好職責范圍的機電提升運輸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單位所管轄的全部機電設備、運輸設備隱患排查治理次要管理責任

      2、協助科長抓好機電、運輸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提升運輸人員的業務水平。

      3、協助科長認真監督、檢查機電、運輸各工種崗位責任清單制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4、協助科長每月定期組織機電提升運輸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積極督促單位整改,消除隱患。

      二、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機電科副科長警告處分;

      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己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十三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機電科副科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十四條 機電科副科長對分工范圍內煤礦的機電、運輸設備管理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煤礦在生產中使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機電科副科長應負重要責任。

      第十六條按照分工未及時進行現場機電、運輸系統安全檢查,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解決的,機電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十七條在機電科副科長參加的煤礦有關設計、規程、措施編制時,出現明顯機電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機電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十八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機電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十九條未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工作,機電科副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