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常見問題]我司一名今年入職的員工累計請病假滿3個月醫療期已滿,他想用當年度年休假繼續請假可以嗎?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2-25 21:14 來源:煤礦安全網

    [專業解答]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但職工如若在當年度依法享受寒暑假、請病假和事假超過一定期限的,則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其中請病假和事假期限是根據員工社會累計工齡確定的,對于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有當年度年休假。因此如果該員工社會累計工齡不滿10年,所請病假累計又超過2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度年休假。同時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若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