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川煤礦安全結對子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管理工作,以先進帶后進、互相保護、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共擔風險與責任,從而實現班組零傷害,區隊無事故,構建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形成安全生產管理人人有責、層層把關、全員監督的新格局,根據煤礦“一號文”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區隊、駐礦單位及外委隊。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成立安全結對子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安全礦長兼任,副組長由安管辦主任兼任,小組成員為各區隊、駐礦單位及外委隊負責人。
第四條 安管辦負責對各單位安全結對子組織情況進行監督,并將安全結對子情況納入月度安全考核。
第五條 各區隊、駐礦單位及外委隊負責制定安全結對子具體實施細則,監督檢查實施和落實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三章 安全結對子相關要求
第六條 結對子范圍與條件:
1. 安全積分低于100分的員工必須與安全積分不低于100分的員工結成對子,結對子人員必須同班作業;
2. 安全積分低于85分的人員,原則上要求與班組長及以上管理人員形成結對。
3. 需結對子人員并且為獨立崗位必須與班組長及以上管理人員形成結對。
4. 新工人以簽訂師徒協議形式結對,師傅必須本崗位工作1年以上,且工作期間半年內無違章;
5. 各區隊根據實際情況,可增加結對子人員。
第七條 結對子周期:
1. 安全積分100分以下85分以上員工周期為3個月;
2. 安全積分低于85分以下人員周期為6個月;
第八條 結對子人員責任和義務:
1. 幫扶員工
(1)負責被幫扶對象的日常安全指導和監督。
(2)負責被幫扶對象的安全生產、遵章守紀的教育和監督工作,負責被幫扶對象的現場安全監護管理和行為觀察,有權糾正和制止其違章作業。
(3)負責被幫扶對象作業范圍不安全因素的提醒和危險源辨識;
2. 被幫扶員工
(1)必須聽從指揮、服從管理,虛心接受幫扶人員的指教。
(2)加強學習,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杜絕習慣性等違章作業;
(3)努力提高個人業務技能,熟悉掌握本崗位操作規范及標準化作業流程。
第九條 結對子人員獎罰:
1. 結對子期間違章人員再次發生不安全行為或出現事故,幫扶人員連帶安全積分扣除50%;
2. 結對子期間違章人員無不全行為或事故,幫扶人員安全積分加1-3分;
第十條 各單位必須在月度安全積分公示后三天內組織安全積分結對子。
第十一條 要通過安全結對子,提高隱患型員工的安全技能,從行為與思想方面對其進行觀察,并補齊人機環管各方面知識存在的缺陷。
第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在每月月底前對當月安全結對子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與考核。
第十三條 在結對子周期內雙方未發生違章行為,隊內給予雙方200元-500元獎勵。
第十四條 在結對子周期內實現安全且一年內未再發生違章的,由礦對結對子雙方進行獎勵。
第四章 檢查考核
第十五條 安管辦每月對各單位員工安全結對子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未及時組織安全結對子的,將在月度安全考核加減分項中扣0.2分/人次,對負責管理人員罰款100元/人次;
第十六條 未及時對安全結對子情況進行總結、評比及考核的單位,將在月度安全考核加減分項中扣0.2分/人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