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能否以內部整合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04 22:29
來源:煤礦安全網
[專業解答]
部門合并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中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要考慮到以下兩點:
第一, 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取決于是否足以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第二, 經過協商變更、調崗。
第二,“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規定,“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等,并且排除《勞動法》第27條所列的客觀情況。客觀情況情形較多,但仲裁、法院自由裁量權較高,舉證崗位客觀上已不存在及部門合并、整合的客觀性是有必要的,一般的整合多不屬于客觀情況變化。
綜上所述,內部整合是企業發展中不可避免的過程,在這個階段應當以保持勞動關系平穩過渡、避免勞動糾紛為宗旨,以促成企業經營與人員管理的雙贏。如何經營,如何確定運作方針,企業可以自由行使自主權,但涉及到處分員工的勞動關系則不能脫離勞動法律、政策規定的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