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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宿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試行)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3-30 13:33 來源:煤礦安全網

    北煤安發〔2006〕150號

    北 宿 煤 礦

    關于印發《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試行)的

    通 知

    礦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工作,規范礦、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技術培訓行為,建立依法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促進我礦職工素質的不斷提高和安全生產周期的持續延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6]第3號令、魯煤安監發[2005]37號、兗礦集團安發[2005]335號、兗礦集團安發[2006]15號等關于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辦法、規定、指示精神,結合我礦實際,經礦研究,特制定《北宿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及時將好的意見、建議、經驗與安監處、教培中心聯系,以便及時修正規定、調整培訓方案,更加適應我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我礦發展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提供優質服務。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主題詞:文化教育 安全技術 培訓 通知

    北宿煤礦礦長辦公室 2006年6月1日印

    綜 合 文 件 目 錄

    北宿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5

    第一章 總則………………………………………………………5

    第二章 安全技術培訓的范圍和要求……………………………6

    第三章 安全技術培訓目標………………………………………12

    第四章 安全技術培訓機構………………………………………13

    第五章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15

    第六章 安全技術培訓教學管理與學員考核……………………16

    第七章 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管理…………………………………19

    第八章 安全技術培訓經費………………………………………20

    第九章 安全技術培訓機構的監督與考核………………………21

    第十章 附則………………………………………………………23

    附件一:北宿煤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檢查考評辦法……………24

    附件二:北宿煤礦教培中心崗位職責……………………………28

    (一)職教委員會成員崗位職責…………………………………28

    (二)教培中心主任崗位職責……………………………………28

    (三)教培中心副主任崗位職責…………………………………29

    (四)教培中心教師職責…………………………………………31

    (五)班主任職責…………………………………………………32

    附件三:北宿煤礦教培中心安全培訓管理制度…………………33

    (一)學員抽調管理制度……………………………………………33

    (二)教學管理制度………………………………………………34

    (三)兼職教師聘任管理制度……………………………………35

    (四)班級管理制度………………………………………………36

    (五)學員管理制度………………………………………………37

    (六)聽課評教管理制度…………………………………………38

    (七)教考分離制度………………………………………………39

    (八)現場實習管理制度…………………………………………40

    (九)教研活動管理制度…………………………………………40

    (十)培訓效果評價制度…………………………………………41

    (十一)職工培訓檔案管理制度…………………………………42

    (十二)職工學員學籍管理制度…………………………………43

    (十三)電教設備管理制度………………………………………44

    (十四)電教室管理制度…………………………………………45

    (十五)實驗室管理制度…………………………………………45

    (十六)學歷教育管理制度………………………………………46

    (十七)圖書管理制度……………………………………………47

    (十八)倉庫管理制度……………………………………………47

    (十九)衛生管理制度……………………………………………48

    (二十)后勤服務管理制度………………………………………48

    北宿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規范我礦安全技術培訓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有關法規,特制定本(試行)規定。

    第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統一標準、強制培訓、分級管理、教考分離、考核發證”的原則,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強制性、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條 各單位安全生產行政主管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要責任人,各黨支部書記是安全技術教育的主要責任人,各單位技術主管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要落實人。各單位要成立以主要責任人為組長的安全技術培訓領導小組,并將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各項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擺在與安全生產同等重要的位置。

    第四條 礦成立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黨委書記兼任;副組長由各分管副礦長、總工、安監處長等兼任;安監處、教培中心、勞資科、組干科、財務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企管科等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協調、解決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培中心,教培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抽調由教培中心、組干科共同負責,工人各類脫產培訓的抽調由教培中心、勞資科共同負責。

    第五條 安全監察處是安全技術培訓的業務管理部門,在礦黨政領導下,負責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工作,并監督安全技術培訓費用的使用管理;安監處長是全礦各類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機構的主要領導者,安監處主任工程師是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機構的分管負責人和業務指導者。

    第六條 教培中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礦年度各類內、外培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的全面制定和落實,并及時搞好各類應急性安全技術培訓的實施工作。

    第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經費由礦財務科落實,必須按上級規定足額提取,教培中心、財務科等單位要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技術培訓的范圍和要求

    第八條 礦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經考核合格并職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2.礦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初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煤炭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資格證書》。同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3.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同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

    上述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在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認證的二級及以上培訓機構培訓,或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人力資源部根據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委托,統一組織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1.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職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2.應在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認證的三級及以上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培訓合格后:

    (1)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

    (2)井下爆破工(放炮員)、爆破材料押運工、爆破材料管理工取得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后,再由地方公安部門頒發爆破人員操作上崗證書。

    第十條 礦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在2005年2月1日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內的,仍執行2年有效期至期滿;2005年2月1日后,有效期為3年。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滿后,必須接受安全資格復訓。礦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復訓時間為24學時,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為40學時。

    第十一條 礦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是指對煤礦生產經營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礦長)。

    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分管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監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技術、通防、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巷修等區隊長;駐礦安全監察員;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崗位操作人員。具體工種按國家局安監管人字[2002)124號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煤安人字[2003)5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特殊工種類別重新調整后,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人字[2002)123號文件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單位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1.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2.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頒發安全資格證書。

    上述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在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認證的二級及以上培訓機構培訓,或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人力資源部根據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托,統一組織培訓。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八條、第十二條規定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其培訓應在具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人字[2002)123號文件規定,危險物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地方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會同地方有關主管部門,根據集團公司安全技術培訓計劃,指定培訓機構培訓。

    1.地面電工、電氣焊(切割)工、高空作業人員(架子工),經培訓合格后,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發證。

    2.6KV以上的變電所值班人員、維修電工、線路維修電工,經電力主管部門培訓機構培訓合格,頒發入網電工許可證。

    3.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礦各單位的區隊(車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含第十二條規定的人員)、班組長,按照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由相應的培訓機構組織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生產崗位的一般工種作業人員,由礦教培中心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1.煤炭生產崗位的一般工種作業人員,在四級及以上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審核發證;

    2.其他生產崗位的一般工種作業人員,由礦教培中心組織培訓,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審核發證。

    第十八條 新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先進行一周的軍事化訓練,然后進行崗前四個階段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

    1.參加礦級安全技術培訓時間,從事井下作業的新從業人員培訓不少于264學時(其中井下生產現場培訓不少于88學時),從事其他作業的新從業人員培訓不少于176學時(其中生產現場培訓不少于40學時)。礦級崗前安全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礦井概況,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入井須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安全設施設備、個人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維護;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井下避災路線;有關事故案例等。培訓結束,經綜合考試合格后,方可轉入區隊(車間)級安全技術培訓。

    2.參加區隊(車間)級安全技術培訓時間,從事井下作業的新從業人員培訓不少于120學時(其中井下生產現場培訓不少于80學時),從事其他作業的新從業人員培訓不少于80學時(其中生產現場培訓不少于40學時)。區隊級安全內容主要包括:本區隊生產工藝技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所從事工作崗位的環境和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避災路線;安全設施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培訓結束,經綜合考試合格后,可轉入班組級“以師帶徒”形式的安全技術培訓。

    3.參加班組現場安全技術培訓,必須由安全監察處、工會、工資科、教培中心和有關區隊(車間)等部門,組織新從業人員和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簽訂一對一《師徒合同》。然后,每名新從業人員都要根據《師徒合同》要求,在師傅的帶領下進行不少于4個月的現場安全技術培訓。班組現場安全技術培訓要在手指口述上做文章,在應知應會上下功夫。

    4.新從業人員經班組實踐安全技術培訓滿4個月,經考核合格后,再根據有關規定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國家或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或操作證書后,方可獨立工作。

    5.新從業人員的綜合考試(考核)工作,由安監處、教培中心、工資科、工會等部門負責。考試合格是指成績90分(含90分)以上者。

    第十九條 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調換工種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作業的人員,必須由教培中心組織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章  安全技術培訓目標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一般工種生產作業人員、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率要達到100%,合格率要達到100%。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生產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一般工種生產作業人員,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等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率為100%。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素質不斷提高,業務保安能力進一步增強。

    第二十三條 提高所有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防范重大事故隱患及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掌握必備的安全知識和本崗位的應知、應會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條 總結安全技術培訓經驗,建立礦井安全技術培訓長效機制,推動礦井全員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章  安全技術培訓機構

    第二十五條 教培中心是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的實施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其主要領導必須專職,并根據培訓規模和任務,配備足夠數量符合相應規定的專職管理人員和教師。

    第二十六條 各級安全技術培訓機構,根據取得的資質承擔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任務

    1.國家煤礦安全培訓一級資質培訓中心,負責集團公司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計劃中規定的培訓任務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應急培訓任務;

    2.國家安全生產培訓二級資質培訓中心,根據集團公司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工種進行培訓;

    3.三級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負責集團公司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計劃中規定的培訓任務,并根據本單位全員安全技術培訓計劃開展安全技術培訓;

    4.四級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完成本單位規定送培以外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并根據本單位全員安全技術培訓計劃開展培訓。

    第二十七條 教培中心、勞資科、安監處要對本礦所有工種、人員及其培訓情況進行準確、及時統計,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實行微機管理。安全培訓檔案要根據人員的培訓、增減和工作變動等情況及時進行更新、調整。

    第二十八條 教培中心要根據取得的安全培訓資質和所承擔的培訓任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實驗室,其設備可采用購置、自制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九條 要不斷加大對安全技術培訓機構(教培中心)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強辦學實力,充分發揮安全技術培訓基地作用。

    第三十條 礦及各單位要制訂完善的管理措施和檢查考評辦法,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的管理和檢查考核工作。

    第五章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

    第三十一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師隊伍實行專、兼職結合。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選拔、招聘、培訓、考核,組建專業設置合理、人員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培訓教師隊伍,建立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檔案,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培訓、考核及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機構的教師資格條件

    1.政治思想覺悟高,熱愛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三、四級培訓機構的教師必須具有中級及其以上技術職稱;

    4.具有三年以上現場工作經驗;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教學和現場實習調研等工作。

    第三十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聘任辦法

    1.符合安全技術培訓機構的教師資格條件;

    2.由安全培訓機構組織試講,試講合格后,在安全培訓班進行試用性講課;

    3.試用合格后,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安全培訓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擔任。

    第三十四條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培訓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除按國家規定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外,礦每年要為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現場實踐、外出進修創造條件。專職教師每年應不少于一個月的現場實踐和脫產進修,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

    第三十五條 要建立安全技術培訓專、兼職教師人才庫,以優化安全技術培訓教師資源。

    第三十六條 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考評

    1.專職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考評

    (1)考評內容:①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內容;②教學能力;③專業技術能力;④個人業績(論文、成果);⑤現場實踐和脫產進修時間、內容、效果等。

    (2)考評方法:由考評小組依據安全技術培訓教師考評標準,通過資格審查、聽課,專業考核、檢查現場實踐記錄和脫產進修證書(記錄)、學員信息反饋等,結合平時工作業績和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3)根據考評結果,確定教師的任用。對考核成績突出的教師進行表彰獎勵,成績較差的予以處罰,不能勝任安全技術培訓教師工作的要調離教師崗位。

    2.兼職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考評,可參照專職安全技術培訓教師的考評方法進行,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兼職教師進行表彰獎勵,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六章 安全技術培訓教學管理與學員考核

    第三十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管理和學員考核工作要規范化。教培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管理和學員考核工作。安全監察處要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教學和學員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培訓質量。

    第三十八條 按照國家安全技術培訓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培訓對象和生產實際,編制有明確辦班目的的教學計劃,合理安排教學內容。

    第三十九條 安全技術培訓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培訓重點,注重培訓實效。特別要加強安全意識、安全技能的培訓,注重實際應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的提高。

    第四十條 開設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班,必須有明確的授課計劃、教材、教師、場所和實驗手段。

    第四十一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應采職課堂講述、電化教學、電視教學、實驗教學、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堅持課堂教學與現場教學相結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四十二條 教培中心要制訂科學的教研活動計劃,堅持開展教案編審、聽課評教、現場調研等教研活動,根據生產實際和培訓需求,積極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教材的開發工作。

    第四十三條 學員培訓后的考核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教考分離,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安全技術培訓的結業考試、考核工作,保證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規范有序。

    1.屬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培訓班,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考核、發證。

    2.屬企業內部進行考核的培訓班,按下列要求進行:

    (1)嚴格按照“教考分離”的原則,進行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健全并嚴格執行命題、監考、考試、閱卷等規章制度。

    (2)由安監處組織有關專業技術部門,根據學員所學內容和所在崗位應具備的標準要求進行命題;

    (3)由安監處組織教培中心、工會、工資科和有關專業技術部門的人員對學員進行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

    (4)經理論和現場實踐考核合格的學員,取得集團公司內部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經考核不合格的學員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不合格的應進行強制培訓。

    第四十四條 教培中心要做好學員的結業和辦證工作

    1、培訓班結束后,教培中心應及時將學員有關信息通過書面形式反饋到學員所在單位。

    2、培訓班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學員,有關培訓部門必須及時將相應操作證(資格證)辦理完畢發給學員。

    (1)屬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考核的培訓班,要在十五日內辦理完畢。

    (2)屬企業內部進行考核的培訓班,要在考核合格結束七日內辦理完畢。

    第四十五條 為保證培訓質量,教培中心要建立學員跟蹤調查和培訓效果評價制度。對參加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班的學員,做好培訓結束后的跟蹤調查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效果評價工作。

    第七章 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管理

    第四十六條 安全技術培訓計劃

    1.基層區隊(科室)必須于每年的10月底前,將本單位下年度需要培訓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列出清單,報礦教培中心,以便安排下年度各類安全技術初、復訓計劃;計劃培訓工種、人員必須具有全面性,防止盲目性;教培中心必須于每年的11月10日前,向煤業公司報送下年度安全技術培訓需求計劃。以便各類人員及時得到正常培訓,確保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始終達到100%。

    2.礦年度的安全技術自主培訓計劃,必須于每年12月20日前由教培中心匯總后報本礦和上級安全監察部門,并經礦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的管理

    1.各區隊要嚴格執行礦下達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教培中心要嚴格按照安全培訓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計劃的順利實施。

    2.各區隊要根據全員安全技術培訓的實施意見,認真落實各自的全員安全技術培訓計劃。

    3.各區隊要確定本單位依法需要進行培訓的對象,按計劃組織送培,并落實相應的責任。

    4.安全監察處要將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監察范圍,加強管理,確保各類培訓計劃落實到位。

    5.安全監察處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危險物品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監察。

    6.每季度末,教培中心將安全技術培訓計劃落實情況(書面材料和軟盤)報礦及上級安監、教育部門,以便上級匯總情況。

    第八章 安全技術培訓經費

    第四十八條 安全技術培訓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安全費用補充。

    第四十九條 教培中心配合安全監察處根據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制訂安全技術培訓經費計劃,由財務科、企管科等部門匯總、審核(序號單列),經有關領導審批后,單列賬戶,專款專用。

    第五十條 安全技術培訓經費的使用范圍

    1.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辦證費用。

    2.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及辦證費用。

    3.礦統一組織的外出安全技術培訓費用。

    4.礦統一組織的各類應急安全技術培訓費用。

    第五十一條 嚴格控制計劃外的外出安全技術培訓,確需外出參加安全技術培訓的,由教培中心制定計劃,經安監處長批準后,統一組織安排,其費用從安全技術應急培訓費用列支。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其培訓費用。

    第五十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費用使用范圍:所有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費用,安全技術培訓急需或特殊的辦公用品購置費用,低值易耗的教學裝備購置費用,教材購置(含教材開發)費用,文印費用,辦證費用,講課酬金,監考費用,交通費以及用于改善辦學條件的費用支出等。

    第九章  安全技術培訓機構的監督與考核

    第五十三條 礦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教培中心及基層培訓單位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評,確保培訓質量。礦根據《安全技術培訓檢查考評辦法》,對各單位的安全技術培訓,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考評,年終進行綜合考評、獎懲。

    1.考評內容:機構建設、制度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學設施與設備、培訓質量、教材、教學管理、學員管理,計劃實施、教學實驗、教研活動、跟蹤調查和效果評價、培訓檔案、教師檔案等。

    2.考評辦法:由考評小組依據管理考核辦法,通過檢查各種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實施情況,查看檔案、教研活動計劃和記錄,教學計劃,教案等有關資料,檢查教學設施、設備的配置與使用記錄,檢查教材開發與使用、實驗室建設與實驗記錄,組織聽課,進行學員抽查和現場跟蹤調查,對安全技術培訓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根據考評結果,對各單位進行獎罰,對第一、二、三名分別獎勵3000元、2000元、1000元。對發現問題的單位責令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進行整頓,并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對在重傷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或二級及以上非人身事故中負有培訓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上級規定各于適當處罰。

    第五十四條 依據第三十六條內容,礦每年對安全技術培訓教師進行一次考評,對不符合要求的教師進行強制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否則不得聘用。

    第五十五條 脫產培訓的職工,在培訓期間除不享受特殊津貼外,享受本人原工資和福利待遇;考試合格者發給本單位、本工種的平均獎金,培訓后考核不合格者由各送培單位給子處罰。

    第五十六條 對不按培訓計劃輸送學員單位進行處罰,每少培訓一人次罰單位1000元,并對其主要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五十七條 未經安全技術培訓,未取得相應工種、崗位《安全資格(操作)證書》的人員嚴禁上崗工作,否則追究有關單位和負責人的責任。在各類安全檢查中,每發現一名無證上崗或持失效證件上崗的人員,罰所在單位1000元,并停止無證或持失效證件上崗人員的特種作業工作,進行培訓。

    第六十條 凡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否則,培訓單位有權拒絕接收進行培訓。

    第六十—條 所有罰款納入礦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

    第六十二條 礦設立組織獎,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中做出貢獻的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勵。

    第十章 附 則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礦屬各單位、部門及外來施工、實習人員。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六十五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礦。

    第六十六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北宿煤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檢查考評辦法

    一、為進一步規范全礦各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和地面生產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確保安全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全面提高職工安全培訓技術素質,根據《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規定》和《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安全培訓工作檢查考評辦法》,為進一步規范全礦各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和地面生產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確保安全培訓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全礦各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和地面生產單位。

    三、安全培訓工作檢查考核評分辦法實行百分制考核。

    四、各單位每月進行一次自檢,礦安監處每季組織教培中心、生產技術科、機電科等單位進行檢查考評。

    五、根據考評結果,對有關單位進行獎懲。具體獎懲標準如下:獲得第一名的單位獎勵區隊“四大員”人均300元,獲得第二名的單位獎勵區隊“四大員”人均200元,獲得第三名的單位獎勵區隊“四大員”人均100元,獲得倒數第一名的單位處罰區長、書記、安全副區長、主管技術員每人200元,獲得倒數第二名的單位處罰區長、書記、安全副區長、主管技術員每人100元。

    六、對發現問題的單位責令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對在重傷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或二級及以上非人身安全事故中負有培訓責任的單位罰款2000元。

    七、礦設組織獎,對在安全培訓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獎勵。

    八、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北宿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檢查考核評分標準

    北宿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檢查考核評分標準

    考核項目 考核內容 分值 檢查辦法 評分標準 得分

    一、

    領導

    重視、

    機構

    健全、

    職責

    分明

    (25分) 1.各單位成立以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安全技術培訓領導小組,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安全辦公會議的議事內容。 5分 聽取情況匯報,查看有關文件資料和安全辦公會議記錄。 1.管理機構不健全,扣3分;

    2.無安全培訓工作會議記錄,扣2分。

    2.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對安全培訓的管理、計劃制定和落實、檢查、考核等有明確的規定。明確安全培訓管理、運行機制,職責分明,制定相應的鼓勵政策,并認真執行。 10分 查文件及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執行情況。

    1.無本單位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不得分;

    2.管理辦法及有關制度不細、不嚴,職責不明確,扣1-2分;

    3.有制度不認真執行,發現一次扣1分。

    3.認真落實上級關于安全培訓的文件、指令、政策等規定。 5分 檢查相應的文件、落實辦法、實施記錄等資料。 無落實措施和實施記錄,發現一次扣1分。

    4.由第一責任人和技術員負責各類安全培訓的監督、檢查、考試、考核等工作,并由技術員負責安全培訓的日常管理工作。 5分 聽取匯報,查看有關文件、制度,對照有關安全培訓計劃,查看安全培訓的監督、檢查、考試、考核等記錄。 1.無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考試考核記錄,發現一次扣1分;

    2.無專人負責安全培訓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分。

    二、

    積極開展班組安全培訓(20分) 制定切實可行的車間班組安全培訓制度或保證措施,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等業余時間,采取以“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每季一評”為主要形式的班組安全培訓,培訓內容針對性強、符合生產實際。 20分 查看車間班組安全培訓制度、培訓計劃、教材、教案、職工學習筆記、試卷、成績單、監考記錄、考核記錄等資料。 1.未開展車間班組安全培訓,不得分;

    2.培訓計劃、教材、教案、試卷成績單、監考記錄、考核記錄等資料齊全,每缺一項扣1-2分;

    3.培訓內容針對性不強、不實用,每發現一次扣2分;

    三、

    三、

    制定

    年度

    安全

    培訓

    計劃,

    并認

    真落

    實執

    行。

    (30分) 1.按照礦培訓計劃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和應急安全培訓計劃,并認真做好安全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建立安全培訓臺賬。 6分 查看安全培訓計劃、培訓臺賬。 1.無具體安全培訓計劃不得分;

    2.無安全培訓臺賬,扣2分;

    3.每少培訓一人次,扣1分。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物品作業和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一般工種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率為100%、持證上崗率為100%。 6分 查看安全培訓計劃、培訓臺賬,檢查持證上崗情況。 1.無證上崗或持過期證件上崗,每發現一人次,不得分,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整改;

    2.不按時派人參加初訓或復訓,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

    3.一般工種生產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全員安全輪訓,每發現少訓一人次,扣1分。

    3.按規定認真做好新工人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6分 查新工人安全技術培訓授課計劃、試卷、成績單、監考記錄、師徒合同等資料。 1.不按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而上崗工作的,每發現一人次,不得分,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整改;

    2.沒有簽定師徒合同,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

    4.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調換工種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經礦培訓,然后由各單位組織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分 查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授課計劃、試卷、成績單、監考記錄等資料。 1.不按規定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培訓,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并責令整改;

    2.培訓不合格而上崗工作,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并責令整改。

    5.抓好“三違”人員安全教育。對“三違”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方可重新上崗工作。 6分 查“三違”人員記錄及“三違”人員安全教育記錄等資料。 不按規定及時組織“三違”人員進行教育,每發現一人次,扣1分,并責令整改。

    四、

    培訓檔案(15分) 1.健全本單位所有人員的安全培訓檔案,實行計算機和實物檔案資料共同管理,并有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6分 查看檔案設施和人員配置情況。 1.無安全培訓檔案不得分;

    2.檔案資料沒有實行計算機和實物檔案資料管理,扣2分;

    3.無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扣1分。

    2.及時將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和本單位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班的有關資料和信息入檔,要根據人員變化和培訓動態及時更新、補充安全培訓檔案。 9分 查對培訓記錄和工資檔案,根據安全培訓計劃抽查檔案資料。 1.每缺一人的檔案資料,扣1分;

    2.不根據人員變化和培訓動態及時更新、補充安全技術培訓檔案,每發現一次,扣1分;

    3.培訓班的授課計劃、教案、試卷、成績單、閱卷記錄等資料齊全,每缺一項扣1分。

    五、

    安全培訓效果管理(10分) 及時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效果進行跟蹤調查,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分析總結,制定改進措施。 10分 查閱有關資料。 1.沒有及時進行安全培訓效果跟蹤調查,每發現一次扣1分;

    2.無培訓效果評價分析總結,每發現一次扣1分;

    3.無改進措施,每發現一次扣1分。

    合計得分

    考核人員(簽字):

    陪檢人員(簽字):

    附件二

    北宿煤礦教培中心崗位職責

    ㈠ 安全技術培訓領導小組成員崗位職責

    ⒈負責制定年度、季度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

    ⒉每季至少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及時解決職工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個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研究政策,各盡其責。

    ⒊對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一季一檢查、半年一評比,全年一總結表彰,及時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制定對策、落實整改。

    ⒋小組成員無特殊情況時,每季輪流到職工學校檢查、講課、聽課不少于一次,并提出改進意見。

    ⒌根據教培中心制定的開班計劃,黨員干部培訓人員抽調由組干部門下通知,一般工人培訓由勞資科下通知,教培中心實施教學。

    ㈡ 教育培訓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⒈教培中心主任是職工教育培訓的主要負責人,對礦長和安監處長負責。教培中心主任必須熟悉各類政治知識和安全法律法規等安全技術知識,切實搞好本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⒉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貫徹執行上級領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決議、指示精神,對教培中心的各項教學、業務活動、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⒊負責編寫全礦職工業務培訓計劃、安全培訓計劃,督促教職工認真執行;按規定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職工教育培訓的需求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好各類培訓,積極為礦井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安全生產而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⒋抓好在職職工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保障活動中的安全;安排好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的實習,保障實習安全;組織好特殊工種、新工人和轉崗工人的教育培訓,堅持原則,保證工人持證上崗。

    ⒌定期召開部門會議,經常檢查指導教學工作,落實教職員工崗位責任制,并組織考核;認真做好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技術水平。

    ⒍實行民主管理,調動大家的教學教研積極性,按照教育教學規律辦事,不斷改革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⒎抓好教培中心校舍、設備、職工培訓經費的管理工作,搞好本單位防火、防盜、防觸電預防工作。

    ⒏主任不在時,副主任對主任負責,臨時履行主任職責。

    ㈢ 教培中心副主任(教務主任)崗位職責

    ⒈教培中心副主任(教務主任)主要抓好職工教育培訓業務管理工作,是主任實施教學教研的助手,主持教務日常具體管理工作,及時搞好各類外培和內部培訓。

    ⒉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⒊認真落實全礦職工業務培訓計劃、安全培訓計劃;及時制定本單位階段性教學計劃,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情況,積極查找本礦安全生產的特點、弱點,并結合煤礦安全會議精神及時滲透到教學中。

    ⒋協助主任抓好在職職工的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并注意活動中的安全;安排好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的實習、保障實習安全;組織好新工人、轉崗工人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堅持原則,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⒌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業務技術指導,不斷研究和改進教學方法,及時搞好信息反饋,抓好職工培訓檔案管理,及時總結工作、交流經驗,認真準備各項資料,隨時迎接上級各項檢查指導,保證各項工作達到標準要求。

    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幫助教職員工解決實際困難,支持他們搞好小改小革,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⒎協助主任搞好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防火、防盜、防觸電教育及管理工作。

    ㈣ 教培中心專職教師職責

    ⒈教培中心教師是各項教育培訓工作的直接實施者,按照主任、副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教學及管理任務。要熟練掌握各培訓專業知識和當前培訓動態,搞好新工人入井安全和其他各類安全培訓工作,搞好班級管理,使各個學員達到預期學習目的。

    ⒉教培中心教師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有關職工教育、安全生產的各類法律法規,及時了解培訓需求動態,嚴格按照各類培訓標準要求進行培訓。

    ⒊努力鉆研業務,及時補充新知識,不斷改進教學方法,開展教學教研活動,提高教學水平。

    ⒋加強自身道德修養,真正作到文明禮貌、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⒌對所任課程要按照教學計劃、大綱要求,認真寫出授課計劃、教案和講稿,認真備課,準時講課,授課要重點突出,層次分明,言簡意賅,表達清楚,板書規范,提倡啟發式教學、電化教學、課件教學、實物教學、現場教學,增強安全技術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⒍加強學員管理。學員學習期間嚴格考勤制度,嚴格執行一日四點名制度,做好作業批改、考試成績、考勤考核記錄。

    ⒎嚴格考試紀律,不得有舞弊現象,對考試不及格人員要及時進行補學補考,及時搞好各類信息反饋,隨時迎接上級各類檢查驗收。

    ⒏加強組織紀律觀念,發揚團結互助精神,搞好室內外衛生,注重自身文明建設。

    ⒐對辦公室、教室加強安全管理,防止電氣、火災和盜竊事故的發生。

    ㈤ 班主任職責

    ⒈各類脫產培訓班都必須設專職班主任,負責本教學班的教學管理,做好學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⒉班主任負責指導班委會的工作,定時召開會議傾聽班委會的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⒊班主任負責本教學班的點名(一般每日四點名)、考勤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培訓班結束后及時整理簽到報勞資科。

    ⒋培訓班結業時,抓好學員的考試、考核及學員的品行鑒定工作,將整理完畢的試卷、學員表現情況及時報教務處存檔。

    ⒌班主任對本教學班的教學設施、公物的保管和室內外衛生負責。

    ⒍學員學習期間,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班主任負責點名、安排值日、電教課程節目的播放等工作,對違紀學員按照管理制度要求給與適當處理。

    ⒎班主任一般由主任安排,所有教師必須無條件服從。

    附件三

    北宿煤礦教培中心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㈠ 學員抽調管理制度

    1.培訓計劃

    按照本礦年度、季度、月度培訓計劃,由教培中心(黨校)組織實施,并本著閑暇季節多安排、工作忙時少安排的工作思路,適當調整工學矛盾,保證總體完成培訓任務。

    2.人員抽調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由教培中心提前3~5天提出具體培訓方案,思想政治培訓班,要經黨委主要或分管領導批準,由組干部門下達培訓指標,并負責監督執行;安全技術培訓班,要經行政主要或分管領導批準,由工資部門下達培訓指標,并負責監督執行;各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和執行。

    3.獎罰標準

    無論外部或內部脫產培訓,各單位必須及時足額安排學員參加培訓。否則,每缺少1人次,罰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并對區科主要負責人罰款100元;每晚派1人次1天罰單位工資總額300元;區科已經安排但職工不參加或不按時參加培訓的,區隊要停止其下井或上崗作業,按欠勤論處;同時聲明崗位操作證件作廢,繼續上崗的按“三違”論處。由教培中心出具證明,安監處執行監督和罰款。

    ㈡ 教學管理制度

    1.培訓計劃

    ⑴計劃制定:所有培訓班要有開班計劃,開班計劃由教務主任根據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或上級應急培訓指標制定。

    ⑵內容:開班計劃的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和目的,培訓內容、授課人、課時安排;辦班形式及培訓時間、地點,保證措施及其它要求,相關表格等。

    ⑶開班計劃擬定后,經分管領導審核,主管領導同意后打印下發至各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

    ⑷教務主任根據開班計劃制定教學計劃,排出課程表,發至任課教師,以便提前備課。

    2.授課、考核

    ⑴各任課教師根據課程安排和教學要求,認真備課,按時授課和輔導。

    ⑵任課教師根據教學要求提前擬出考試重點及參考答案,交教務主任審核或變更后打印正規考試卷,按時進行考試和閱卷,班主任負責統計本課目成績。隨著教考分離的逐步實施,安全技術類培訓試卷可由安監處領導或分管總工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出卷,以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⑶培訓結束后,班主任要及時將開班計劃、試卷、成績表、考勤表、學習班總結等資料一并收集歸納整理后交檔案室存檔。

    ⑷檔案管理人員及時將學員學習時間、培訓班名稱、學習成績輸入職工個人培訓檔案。

    ㈢ 兼職教師聘任管理制度

    ⒈聘任條件

    教培中心兼職教師必須由具有本科以上文化,中級以上職稱,所學專業與所教課程相符合,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現場實踐經驗,熱愛職教事業的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2.聘任辦法

    根據教培中心教學工作需要,礦聘各單位主管技術員為各單位安全技術培訓的業余教師;聘請礦黨政領導、副總以上技術骨干、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為礦安全技術脫產培訓的兼職教師;聘任人員可以以文件形式聘任,亦可以聘書的形式聘任;聘任的兼職教師除干好本職工作外,教培中心需要時必須無任何借口擔任兼職教師

    3.對兼職教師的要求

    兼職教師根據聘任兼任的課程項目,提前備課,編寫出適應本礦實際的講稿;條件允許時亦可制作教學課件,使之理論聯系實際,增強各類教學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如因工作特殊,不能到教培中心講課時,應提前3天與教培中心負責人聯系,以便及時調整課程。

    4.講課酬金

    根據兼職教師講課時數的多少,給予兼職教師適當講課酬金。講課酬金的標準按上級規定標準執行。一般規定為:業余時間講課的,高級職稱的30元/課時,中級職稱的20元/課時,初級職稱的15元/課時,工作時間講課的酬金減半;聘請集團公司及以外的各院校、科研機構、政府部門等人員講課時,其酬金經與有關領導商議后另行執行。

    ㈣ 班級管理制度

    ⒈班主任根據教務安排,在開班前做好開課準備,檢查教室衛生清潔狀況,課桌凳子數目,照明、空調及其它電教設備完好情況,每天認真負責按時開門、鎖門;培訓班結束后,按上述內容檢查,將鑰匙交回總務人員,損壞或丟失物品者,追究責任。

    ⒉為使學員按時到教室學習,課程表應在明顯處做好標記。

    ⒊開課前班主任要安排學員填寫培訓登記表,發放學習資料,宣布學員守則及班級管理制度;每天按時點名,嚴格考勤。開展班務活動(包括了解學員學習情況、學員信息反饋、每天打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掌握學習紀律等);學習結束,為學員辦理考勤證明或其它事宜。

    ⒋教師要抓好教學的各個環節,組織聽課評教,開展教研活動,注重教學信息反饋和教學實踐,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⒌學習班結業后,組織學員進行教師授課評價,認真填寫問卷調查表,以便提高教師的授課質量。

    ⒍教培中心領導不定期抽查班級紀律、衛生、教學情況,抽查一次不合格,罰責任人10~20元,搞好班級綜合管理。

    ㈤ 學員管理制度

    1.模范遵守教培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無特殊事情不請假。請假半天以上,須經教務主任批準,請假超過兩天以上者注銷學員該期學籍。病假須由醫院病假證明,并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休息。學員出勤情況,由教培中心蓋章出具證明送交工資科,由工資科核實方可按出勤情況給予支付工資。

    2.上課要遵守紀律、集中精力,認真聽講,做好筆記,討論要積極發言,暢談學習認識。遲到者打報告、經講課教師同意后方可上課學習,上課時不準隨意下位、不準進出教室、不準接打手機、不準大聲喧嘩、不準起哄和嘲笑教師、不準吸煙和其他不文明活動。

    3.積極參加勞動,按時搞好值日,講究衛生,嚴格遵守班級衛生制度,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等雜物,做到教室清潔明亮,環境優美。

    4.團結學員,尊敬教師,服從領導,互相幫助,共同提高。

    5.學習期滿后要認真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場紀律,成績不合格者必須參加補考,補考成績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對不遵守紀律者,處罰標準如下:遲到或早退1節課罰款5元,曠課0.5天罰款20元;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㈥ 聽課評教管理制度

    ⒈聽課前準備:教師聽課前應了解該課程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聽課目的明確。

    ⒉聽課內容:聽課內容應包括教學中的思想教育、基礎知識講授、課堂技能訓練和教學內容組織、課時分配、采取的教法,學員的聽課情況及教學語言、課時利用等。

    ⒊聽課由教培中心教務主任安排,教師每季聽課不能少于1次。根據教師講課情況,一般對每位教師每年聽課不少于2次。

    ⒋教師聽課可采取集體聽課或個別聽課的方式,應作好聽課記錄。

    ⒌聽課時,聽課教師應提前2分鐘進入教室,不講話、不走動,不中途離場。

    ⒍聽課時,每位教師要認真做好聽課記錄,聽課教師在聽課時如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明顯錯誤)應在聽課結束后向教務主任或講課教師反映,并同授課教師交換意見。

    ⒎教師在聽課以后進行評教,授課教師必須參加,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教,指出優缺點及努力方向,以便增進教師之間的交流。

    ⒏教師要認真參加評課,并做好評教記錄,要認真填寫評教表格。

    ⒐教師應通過聽課、評教活動,取長補短,互相促進,及時交流,共同提高。

    ⒑每次聽課結果要與教師的評先創優情況掛鉤。

    ㈦ 教考分離制度

    ⒈授課教師的教學進度要按照教學計劃表、課程表進行,學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⒉教學計劃規定的考核課程、教學環節都必須按規定進行考核,試卷要分工種、崗位特點,內容要覆蓋全面。試卷一般要求為大題量、小分值、多覆蓋面,從而體現試卷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⒊考試方式可采用單人、單桌、閉卷的方式,鼓勵教師進行考試方法的改革。條件允許時,可采用機考(計算機)方式進行。

    ⒋考試前,教師應指導學員全面進行復習,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劃定考試范圍或指定重點。

    ⒌考試內容必須按同一水平命題兩套(A、B)試卷,或從題庫中抽取。試卷由教務主任指定專人命題,命題人員要保證試題的保密性。

    ⒍考試時,每班一般不少于2名教師監考,教務主任負責巡考。對于考試過程中出現的作弊、替考、缺考的學員,給予嚴肅處理。

    ⒎教師批改試卷要認真、細致、正確、及時,要對所批改的試卷質量負責,對考試不合格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⒏主任定時組織檢查,以便了解教考分離情況,并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業績的內容之一。

    ⒐教師要認真填寫監考、閱卷記錄表。

    ㈧ 現場實習管理制度

    ⒈實習教師要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通過實習,編寫實習指導書、實習報告,確保實習實驗質量。

    ⒉教師嚴格指導學生實習,解答輔導疑難問題,記錄實習教學情況,做好實習總結,積極提出實習改進意見。

    ⒊學員進入實習現場之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認真準備好專用工具,必要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服裝,服從安排,遵守紀律,按章作業,必須按照指定的工作崗位實習,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

    ⒋學員認真參加實習,在實習教師的講解、幫助下認真完成實習。

    ⒌教師、學員都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實習所需的設備、儀器、儀表,確保安全。

    ⒍現場實習不準吵鬧。遇到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教師請教。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教師,及時處理。

    ⒎實習結束后,要將場所清理干凈,學員要認真寫出實習報告、感想或總結。

    ㈨ 教研活動管理制度

    ⒈教研活動要由教培中心主任為主要負責人,由教務主任組織教學研究活動,教師積極參加,要通過教研活動達到增強教師業務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⒉教研活動要按時制定工作計劃,提出具體工作目標、安排具體活動、內容與時間,采取保證措施,計劃要切實可行。

    ⒊教研活動應該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結合教材內容和學員實際情況制定教學計劃、教學進度與活動課目計劃。

    ⒋每次教研活動,相關教師都要準時參加,要集中注意力,認真思考,要做好必要記錄,積極發言,不做任何與教研活動無關的事。

    ⒌教研活動中,鼓勵每位教師提出不同意見,進行學術交流,互相學習、提高。

    ⒍每次教研活動,教師要記好筆記,填好活動記錄。

    ⒎教研活動要記錄每次活動的具體情況,及時向主任報告工作,反映教師的意見和要求,以便于領導改進工作。

    ⒏教培中心要對教研活動進行階段性總結,由礦分管領導定期檢查與考核。

    ㈩ 培訓效果評價制度

    ⒈為了檢驗培訓效果,大型培訓班要在每次結束后進行培訓效果評價,以便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取長補短,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⒉培訓效果評價分為教師評價、學員評價、領導評價、自我評價四個方面。

    ⒊教培中心定期組織領導、教師聽課,聽課結束后要認真進行評課活動,聽課教師在聽課時如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明顯錯誤)要在課下與講課教師進行交流。

    ⒋教師評價、領導評價主要從教學內容、講課技巧、課時安排、教學手段創新、師生互動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認真填寫評價表格。

    ⒌學員認真填寫評教問卷調查表格,內容包括教學內容、語言表達及板書、教學態度、課時應用、講課藝術等五個方面,仔細回答問卷中提出的問題,以便對教師授課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⒍培訓結束后,授課教師要及時進行總結,歸納授課過程的詳細情況,查找問題,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十一) 職工教育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⒈檔案員要認真學習檔案管理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⒉所有各類培訓班均應建立培訓檔案,包括培訓班名、人數、時間、形式、內容,班主任、試卷、簽到簿、成績、跟蹤調查表等內容,由各班主任填寫清楚交檔案管理員保存。

    ⒊檔案材料要定時整理,以便于查詢,遵守檔案資料保存期,不能擅自處理或丟失。

    ⒋檔案要進行妥善保管,防止火災、霉爛、變質、蟲蛀、鼠咬。記錄培訓檔案的計算機要定期殺毒,防止出現差錯。

    ⒌對職工培訓的記錄、證件要及時進行填寫、輸入,保證檔案的時效性,以便防止漏學缺考和重復培訓。并積極為基層提供職工持證情況、需要復訓的時間。

    ⒍對查檔者要進行登記,填寫查檔表格。注意培訓檔案的保密性。

    ⒎搞好工作區域內的衛生工作,檔案室內禁放雜物。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十二) 教培中心學員學籍管理制度

    ⒈短期外培管理:

    ⑴入學管理:教培中心接到上級下達的各類職工培訓文件,首先經分管領導審閱、簽署貫徹執行意見后,根據礦領導批示意見組織實施。

    ⑵已批準入學的學員,必須嚴格遵守校方的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刻苦學習,堅持學完全部課程,取得畢(結)業證書。

    ⑶學員中途退學或違紀被校方勒令退學、喪失學籍的,一切培訓費用由學員自理。

    ⑷教培中心應經常與校方聯系,了解學員在籍情況,協助校方加強學員管理。

    ⑸凡未經礦批準由基層單位或個人自尋門路入學或短期外培者,礦不承認其證書,一切費用自理。

    ⑹學員結業后,需到教培中心報到,遞交學生檔案,并查驗、結業證書、建檔立卡登記注冊。

    ⒉內培學籍管理

    ⑴按照礦職代會通過的教育培訓計劃由教培中心組織實施。

    ⑵無論何類學員必須符合規定的入學條件,不符合條件的學員不予入培,已錄取的令其退學。

    ⑶學員入校后必須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對擾亂學習秩序,屢教不改的令其退學,在校期間礦不支付工資。

    ⑷教培中心應對在籍學員嚴格考勤制度和考試制度,保證培訓質量。

    ⑸學員結業,經考試合格,發結業證書或辦理崗位資格證,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

    (十三)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⒈電教設備主要是指:電視機、錄像機、錄音機、VCD、投影儀、錄像帶、空調、計算機等。

    ⒉嚴格使用手續,只準本單位工作或教學時使用,不準公物私用或他人借用。

    ⒊經常維修保養設備,保證完好率和使用率。使用時,只準工作人員開動,嚴禁他人亂動;需要維修時,要經領導批準后進行,防止設備損壞,并做到安全用電。

    ⒋搞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做到人走關機,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⒌搞好衛生清理,經常擦拭設備易積塵土部位,確保整潔清新。

    ⒍防止黃色、淫穢音像制品流入課堂,防止各類病毒侵害機體。

    (十四) 電教室管理制度

    ⒈電教設備是為教學服務的,所有人員必須加倍愛護。

    ⒉電教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容上課。

    ⒊凡進入電教室聽課的人員,嚴禁吸煙,保持室內衛生,不準亂動室內設備、教具。

    ⒋電教教師要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匯報。

    ⒌建立電教設備、器具的登記臺帳。

    ⒍定期對電教設備、器具進行評價,確定對教學的適應性。

    (十五) 實驗室管理制度

    ⒈實驗設備是為教學服務的,所有人員必須加倍愛護。

    ⒉實驗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容上課。

    ⒊實驗室要建立實驗參觀記錄,并由參觀領導或相關人員簽字,以便存檔。

    ⒋凡進入實驗室聽課的人員,嚴禁吸煙,保持室內衛生,不準亂動室內設備、教具。

    ⒌實驗教師要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匯報。

    ⒍實驗結束后必須及時進行總結,并征求學員對實驗教學的意見,以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⒎建立實驗設備、器具的登記臺帳。

    ⒏定期對實驗設備、器具進行評價,確定對教學的適應性。

    (十六) 學歷教育管理制度

    ⒈職工報考各類大中專院校學習,必須符合上級教育部門規定的招生報名條件。招考工作由教培中心負責。

    ⒉考生的選拔

    ⑴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由職工個人申請、基層單位推薦、教培中心或相關職能部門審查并備案。

    ⑵對審查合格的考生,由教培中心匯總、復核后,報礦領導批準。

    ⑶在審核考生時,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教育部門的規定,不準弄虛作假。

    ⒊業余參加學歷教育

    ⑴各單位應保證職工的面授、輔導、考試、畢業實習等校方規定的脫產時間,并在學習環境、工作安排等方面給予方便。

    ⑵礦支持、鼓勵職工參加業余學習,對獲得自學大專及以上學歷、函授本科或以上學歷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其標準按上級規定執行。

    ⑶學員畢業后持畢業證書和其它資料到干部科、教培中心及集團公司教培中心注冊。專業證書教育應參照學歷教育辦理有關手續。

    (十七) 圖書管理制度

    ⒈堅持面向教職員工,服務熱情、平等待人、語言文明。

    ⒉對新購進的圖書資料按《中圖法》分類入檔,嚴禁亂扔亂放、排列不齊。

    ⒊嚴格借閱手續,對本科室借閱者要有登記,并規定歸還日期,杜絕公物私存;對外科室、區隊借閱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并交納書籍定價等額的押金后才能借閱。

    ⒋做好雜志、報刊、資料的訂閱及保管工作,不得出現丟失現象,做到賬目清楚、資料齊全。

    ⒌搞好防火、防盜、防霉等工作,確保安全。

    ⒍及時搞好室內外衛生,不得出現衛生死角。

    (十八) 倉庫保管制度

    ⒈倉庫內各種物品擺放整齊,按類排列,注明標簽,便于清點。

    ⒉嚴格物品領用手續。所有物品只準本科室人員領用。領用者要出示票據,經科室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才可領取。

    ⒊每季制定一次購物計劃,搞好物品清點,防止浪費。

    ⒋管理好物品賬目,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否則將由保管員賠償損失。

    ⒌搞好防火、防盜、防霉工作,關好門窗,防止丟失和損壞。

    ⒍搞好工作區域內的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

    (十九) 衛生管理制度

    ⒈教師分工管理室內、外衛生。

    ⒉室外衛生按小組分片包干,教室實行班主任交接制。

    ⒊每天早晨上崗前清理衛生。

    ⒋每星期五下午大掃除,由后勤管理人員檢查記分。

    ⒌各室衛生保持窗明幾凈,陳設整齊,否則罰款。

    (二十) 后勤服務制度

    ⒈后勤服務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態度熱情,工作主動,努力提高服務技能和服務質量。

    ⒉辦公、學習用品及時進行補充、采購,以保證培訓的正常順利進行。

    ⒊做好上級各部門檢查的接待、服務工作。

    ⒋搞好辦公、教室區域的環境衛生,為教師、學員的工作、學習提供良好的環境。

    ⒌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勤儉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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