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1-16 16:26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科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每完成一項工程,地質和測量人員都要將獲得的資料進行一次系統的分析、整理和總結, 并分門別類歸檔。
二、每月初末要對本月地質測量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對下月全礦各采掘工作面地質、水文、測量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預測,并提出預測預報。
三、每年底要根據當年獲得的地測資料,對規程規定的礦井必備圖件進行一次補充和修改,礦井地質報告每8~10年修改一次。
四、地測資料要有專用資料室,要專柜存放,專人保管,做到有目錄、有索引、查找方便。
五、按規程規定的時間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地質說明書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生產中遇到或預測可能出現的地質情況。
六、嚴格執行制度,所有地測資料的發放、借閱,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并履行登記、發放、回收手續。
七、本制度由總工程師、地測防治水科長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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