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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寨煤礦礦井提升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22 16:22 來源:煤礦安全網

      平寨煤礦礦井提升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提升運輸作業的監測:根據標準運輸作業分為機車運輸、提升運輸。

      二、提升運輸作業的評估:

      1、一般提升運輸事故:發生事故造成主要運輸巷道中斷運輸30分鐘以上,一次影響產量50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

      2、二類提升運輸事故:斜井跑車、礦車墜井,機車碰頭、側撞、追尾,人員重傷三人或以上,人員死亡一人或以上。

      3、重大提升運輸事故:發生全礦停產或主要運輸巷道中斷運輸八小時,設備的直接損壞價值在五萬元以上、人員重傷五人或以上人員死亡三人或以上。

      三、提升運輸作業的監控措施

      在進行運輸各行業時,應結合工作特點為,相應的制定各種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其要求如下:

      1、提升運輸必須貫徹采、掘、運協調發展,系統配套,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規定。

      2、提升運輸要加強治亂,建立正常秩序,重點是制止“三違”。提升運輸各工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趴、蹬、跳”車,違者開除礦籍,對制止“趴、蹬、跳”車的人員,應給予表揚、獎勵。

      3、加強機車運輸大巷行人的管理,保證行人必須要走人行道。

      4、距離超過1500米的平巷和垂深超過50米的上下人員主要傾斜井巷,配有運設備。

      5、對事故多發地點,要制定嚴密的制度,采取科學的手段,防止事故發生。運輸大巷巷道交岔口安設防止側面沖撞的裝置;彎道設聲光報警裝置。有行人斜井或上下山的,提升井和絞車道一律不準行人。沒有單獨行人斜井或上下山的,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和行車不行人的制度,違章者從嚴處理。新開拓的采區,年生產能力45萬噸以上,垂高50m以上、服務年限較長的,要增設一條專門的行人斜井。

      6、必須完善上下山安全設施,如防跑車裝置,雙道巷下部防止錯道信號裝置。上下山車場和中間每個交叉口,必須安設聲光報警器。絞車開動時,發出響聲和光亮,保證行車不行人。傾斜井巷各車場,應設信號硐室及躲避硐,并設擋車器或接車欄。上部水平車場必須設阻車器,在變坡地點下方10m左右處,設擋車器或擋車欄。

      7、必須完善運輸絞車的安全設施。井下1.6m以下的運輸絞車,必須安設緊急制動閘,工作閘、聲光信號和內、外過卷安全保護裝置等。小絞車安裝牢固,不合格不準運轉。對交車要實行掛牌管理,標上名稱、規格、額定拉車數、地點、編號、使用單位和維修人等。

      8、必須完善電機車安全措施。電機車警鈴、閘、燈、連接器和撒砂裝置有任何一項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行車必須使用紅尾燈,架線機車使用逆變電源。

      9、井下要增設警標、巷標、路標等各種標志牌。警標使工作和電機車司機隨時看到醒目的注意事項;巷標指引工作到達工作地點;路標使工人知道避災路線。在井下線路主要交叉點安預警燈,指示機車司機掌握情況,提醒行人注意機車。

      10、要加強膠帶輸送機的管理,實行司機責任制,做到機巷整潔,膠帶不跑偏,輸送機安裝牢固。要使用不延燃膠帶和難燃液,裝設必要的安全保護和信號裝置。

      四、提升運輸作業相關危險源應急預案

      提升運輸作業相關危險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機車運輸可能發生掉道、碰頭、側撞、追尾和擠壓行人事故。

      采取措施

      1)加強機車司機教育培訓,提高司機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保證嚴格按章操作。

      2)完善各種安全保護。

      3)保證機車運輸巷道人行道寬度必須滿足要求。

      4)加強大巷行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決杜絕蹬、趴、跳車現象。

      2、皮帶運輸可能發生打滑、著火、斷帶、縱撕、卷傷人事故。

      采取措施:

      1)加強不盡相同教育培訓,保證嚴格按章操作。

      2)井下使用的膠帶必須全部使用不延燃膠帶。

      3)皮帶機使用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4)機頭機尾轉動部門必須加防護欄。

      5)堅決杜絕違章坐皮帶現象。

      3、提升可能發生掉道、跑車、斷繩和車輛傷人事故。

      采取措施:

      1)加強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保證嚴格按章操作。

      2)跑車防護裝置和防跑車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加強提升道行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堅決杜絕蹬、趴、跳車現象。

      五、礦井概況:(同上)

      六、應急救援系統組成。

      “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原則,但事故總是難以杜絕的。為了避免和減少事故的損失,應付緊急情況的發生。必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系統。

      發生提升運輸事故時,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系統來執行完成。

      應急救援系統分為指揮部和礦山救護隊及專業隊三大部分。

      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部總指揮:礦長

      指揮部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指揮部成員: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救護隊隊長;礦生產科長、機電科長、供應科長、安檢科科長以及各采掘隊長。

      指揮部在礦安全生產調度設立24小時值班室。

      1、礦山救護隊:進行人員搶救,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負責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工作,應有完善的意志力和嚴密的組織。要求隊員要有高度的政治覺悟、健壯的體質、熟練的戰斗技術、自我犧牲的精神。救護隊要堅持“加強戰備、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原則。

      2、專業隊組成:

      專業隊:一旦有事故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按其任務可劃分為:

      (1)通訊隊:緊急情況下的通訊聯絡應能夠溝通救援組織內部、救援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聯系。這種聯系包括廣播和通訊聯系的通暢。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同時考慮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

      (2)治安隊:維護礦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的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邊界人員車輛的進出。確保安全通道與安全出口暢通無阻。負責隔離災區、保護現場、維持秩序、疏導交通等工作。

      (3)醫療救護隊:尋找、營救、保護、轉移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到先搶救后轉運的原則。

      (4)運輸隊:負責急救行動中人員、器材的運輸。

      (5)物資供應站:為救援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包括應急搶救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等。在平時擔任救援器材的選型、管理、儲備和保養等工作。救災物資的地點應有明顯的標志。

      七、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報警和通訊:

      發現險情應立即向指揮部值班室進行報告,報告時應詳細說明以下幾點:(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設施;(2)關于事故有關的補充;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指揮部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匯報總指揮。同時通知各專業隊各司其責,火速趕往現場進行救援。指揮部成員根據事故情況迅速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公安、勞動等部門。

      2、現場搶險:(1)醫療隊迅速進行緊急救護,并盡快轉送受傷人員到相應醫院。

      (2)安全、技術部門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確定事故原因。

      3、緊急救援預案:發生提升運輸事故后必須以最短的時間,起復車輛,修復線路,保證線路暢通。積極解救傷員。在現場受傷人員較多,受傷者病情不能完全確診的情況下,應該在總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盡量多安排運輸隊和醫療救護隊人員進入現場,同時在現場積極開展現場自救。當現場發現有死亡事故時,應做到以下幾點:(1)死亡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向公司勞動、安全監察、公安、工會等部門進行匯報。如有必要,建議治安隊采取必要行動控制現場秩序。(2)當死亡人數不能確定時,由治安隊在現場負責清點人數。沒有到達集合區人員的名單應及時上報給急救援指揮部。(3)在知道有人失蹤,其他人與他聯系不到時應進行搜救。(4)一旦事故情況得到控制,應急救援指揮部可降低事故級別,指示重新進入和恢復行動。

      八、條件保障:

      1、器材:提升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的器材準備由供應科具體進行采購,應以滿足救援中的現場實際需要為標準。救援器材平時的保管、存儲和保養由供應科具體負責,救護隊協助并做保養中的技術指導工作。

      救援器材包括:(1)通訊器材。(2)救援防護器材,包括救援人員的頭盔,救援人員專用服裝、氧氣呼吸器等。(3)救援器材,指救援現場應用到的必要一些器材和設備。

      2、經費:

      救援經費應由平時救援訓練金費和救援行動經費組成。在制定資金使用計劃時必須確保應急救援經費的來源、額度。

      3、人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救援隊成員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進行組織。

      領導機構人員應有一定權威并熟悉本企業系統情況,有一定災害治理經驗,以確保迅速、正確做出判斷和決策。

      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人員負責救災情況的聯絡及指令的傳達,保證領導機構同各小組之間,本企業與上級和兄弟單位之間信息的及時準確溝通,完成調度、匯報、通告、求援工作。

      專業救災隊伍是處理緊急事故的快速反應突擊隊,負責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和滅災工作,應有完善的裝備和嚴密的組織。

      根據緊急事故組成人員的工作需要和特點,應急計劃中應對其人選作出具體安排。

      4、建立相關制度

      設立24小時值班制度。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實行24小時值班。

      結合生產情況,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檢查活動。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例會制度,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主題例會。由指揮部成員和救援隊負責人參加,匯報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和救援工作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和救援工作。

      總結評比制度,在每月、季度、年開展救援評比工作。在評比工作中注意總結成功的經驗、吸取失敗的教訓。在每次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進行工作經驗總結

      九、培訓和演練:

      1、安全技術培訓:

      1)直接從事煤礦井下工作的職工,都必須進行強制性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才準上崗。否則,干部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工人不準上崗。下井實習和參觀的人員,在入井前必須學習有關的安全注意事項。

      2)礦都應建立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或教育室。

      3)對從事井下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培訓,培訓的對象和時間,提升運輸各類司機等特殊工種,接受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個月。

      4)安全技術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a、干部、工人都必須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本規程和有關指令、決定等,進行法制教育。

      b、干部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井下災害的發生規律、預防措施、處理方法,能制定職責范圍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如果遇險情能采取應急措施,處理險情。

      c、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與本工種有關的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了解與本工種有關的事故發生規律,演習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了解在施工現場具有哪些危險隱患;事故現場各種信號的含義。如果遇險情能采取應急措施;學習本工種的操作規程以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安全操作,能排除故障做到安全生產。

      d、干部、工人必須學習和掌握礦山救護、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能搶救、自救和互救。

      5)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各安全監察部門都應監督勞資、干部、教育等有關部門編制安全培訓規劃,年度培訓計劃,并監督安全技術培訓計劃的實施。

      6)應急救援隊員的培訓,應急救援隊員的培訓應通曉常見外傷、休克的檢查與診斷,熟練掌握外傷急救和抗休克等院前急救技術,還必須做到先搶救后轉運的原則。

      2、訓練和演習:

      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訓練成果匯報演習。平時注意嚴格組織管理、加強業務訓練。深入可能發生事故的區域,熟悉情況;在訓練中檢查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

      十、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應急救援預案必須不斷進行修改,至少每三年重新編寫一次。對新增機構、人員變化情況、設備更新情況進行重新編寫。

      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指揮水平,使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十一、補充部分:

      本提升運輸作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制定時,作為企業應當做到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保持緊密聯系,統籌兼顧、合理規劃、分工明確、相互協調。保證應急救援能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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