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和硐室通風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6-18 16:05
來源:本站原創
第1條 采掘工作面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嚴禁工作面串聯通風。有特殊情況須串聯通風時,進入串聯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296,并按《規程》第119條規定,必須安裝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
第2條 采掘工作面按設計要求供風。備用工作面掘進形成后,通滅隊要及時調整風路,控制風流,供風量不小于正常開采所需風量的50%。
第3條 掘進工作面掘進達到6m時,必須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
第4條 硐室的風量應按《規程》第136、137、138條規定執行。中央變電所設計供風量為8Om3/ min,采區變電所設計供風量為60 m3/min。
上一篇:某礦礦井通風系統管理制度
下一篇:通風巷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