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協助和參與公司搞好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并把安全工作納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
二、監督和督促行政領導和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促進員工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的改善。
三、負責對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隊伍的組織領導,支持他們正確行使安全監督檢查的權力,充分發揮群眾勞動保護監督組織作用,并做好有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發動員工開展群眾性安全活動,教育廣大員工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和規章制度。
五、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決策,并積極提出加強和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六、參加安全檢查,并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現場,了解情況,檢查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七、負責組織檢查職代會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決議執行情況和有關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參與生產事故分析、追查及善后處理工作;審議對事故責任者和違章人員的懲處。
九、受理因堅持安全生產按章辦事而遭受打擊報復的申訴或控告。
十、檢查考核副主席和基層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副主席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支持和幫助員工董事、監事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使其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較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