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法規、條例和指令,嚴格遵守財務管理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在制定經營目標與決策方案時,把安全目標放在首位,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
三、在審定長遠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注重安全資金的投入,并保證“安全生產工程”、“維簡”和“一通三防”的工程資金按計劃到位和使用。
四、經常深入基層,檢查、了解安全資金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安全資金的使用情況。
五、參與同安全生產有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并保證資金到位。
六、負責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火災和盜竊等事故的發生。
七、負責組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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