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裝備庫房管理制度(礦山救護大隊)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7-01-16 09:57
來源:煤礦安全網
一、救護大隊的一切材料、設備均應分性質、用途、類別建卡立帳,力爭做到種類齊全、數量充足。
二、各種材料裝備都要有固定地點,整齊清楚,完好備用。
三、庫房要有專人負責,出入庫存要嚴格批領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對入庫器材要嚴格檢查驗收,保證質量。
四、戰訓技術科負責將所有庫存裝備、材料等登記造冊,輸入計算機,以便大隊查詢,根據出、入庫情況每月進行修改。
五、庫房要干凈、衛生,并有良好的通風系統。設備存放整齊有序,表面無灰塵。各種標簽、卡片要齊全。
六、各中隊備品備件的領用,必須經大隊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發放。不經審批一律不準發放。
七、按規定定期對庫存二氧化碳吸收劑和氣體檢測管等進行檢測,過期失效要報請大隊立即清除。
八、經常檢查物品及設備的完好情況,各種儀器、儀表須按國家計量標準要求校正,使之達到規定標準。
九、保管員對倉庫內所有裝備的數量、存放期、使用年限做到心中有數,每年根據技術裝備、材料的使用情況,向大隊提出裝備的報廢、更新、備品備件的補充計劃。
十、庫房的防火、防盜設施要健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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