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9-21 17:04
來源:煤礦安全網
【規程條文】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健全規章制度,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并定期檢查補充。
煤礦必須建立礦井安全避險系統,對井下人員進行安全避險和應急救援培訓,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
【執行說明】煤礦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8號)的規定,參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的要求,結合本企業生產特點和實際,編制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預案)。
煤礦也應當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結合《計劃》編制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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