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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安全知識競賽復習資料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9 14:25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安全知識競賽復習資料

    知識競賽題范圍:《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請各參賽礦井認真組織學習和復習,資料有與相關法律法規定不符合的以比較權威的為準。

    “一通三防”方面(1-70)

    1、什么是安全生產?

    答: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2、煤礦工人的安全生產權利有哪些?

    答:(1)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2)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3、煤礦工人的安全生產義務是什么?

    答:(1)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4)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礦工入井前必須具備什么條件?

    答:(1)從事井下勞動,必須是男性成年人;

    (2)身體健康;

    (3)明確以師帶徒的責任;

    (4)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

    5、礦工入井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1)入井前要吃好、休息好,不準喝酒;

    (2)嚴禁穿化纖衣服和攜帶香煙及點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隨身佩帶礦燈、佩戴安全帽、攜帶自救器,配備不齊或設備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攜帶鋒利工具時,要套好護套,防止傷人;

    (5)按時參加班前會;

    (6)自覺遵守入井檢身制度,聽從指揮,排隊入井,接受檢身。

    6、 煤礦井下作業人員上崗前有什么規定?

    答:煤礦井下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其安全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滿4個月后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7、“三不傷害”的內容是什么?

    答: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8、“事故”的概念是什么?

    答:在生產過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9、國務院第446號令規定的十五類重大隱患是什么?

    答:(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采的;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15)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

    10、2006年集團公司的總體安全思路是什么?

    答:(1)把握一個主題。即把握“安全落實年”活動主題,重點在突出思想落實、以責任制為核心的管理落實、安全投入資金落實及工作作風落實方面下功夫;

    (2)明確一個安全工作定位。即明確以“前提是提境界,核心是抓‘雙基’,根本是提素質,關鍵是抓落實”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工作定位;

    (3)抓住一條主線。即抓住煤礦安全生產“三年目標規劃”這條主線,貫穿于安全生產管理始終;

    (4)搞好一個深化。即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雙基”建設;

    (5)依托一個載體。即依托打造本質安全型現代化礦區這個載體,按照“十化”目標要求,全方位提升礦井安全保障水平;

    (6)突出兩個關鍵要素。即突出科技支撐和素質提升兩個事關煤礦安全的關鍵要素;

    (7)實施四大工程。即礦井開采技術改造工程、煤礦工作準入工程、安全生產技術人才工程、礦井自然災害防治工程;

    (8)強化六項措施。即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強化精細化控制管理;強化安全工作過程控制;強化獎懲機制;強化源頭功能;強化技能提升。

    11、煤礦企業安全管理要堅持哪“四個必須”?

    答:不管經濟如何發展,安全第一的地位不能改變,必須把安全生產擺在高于一切的突出位置;不管企業內部如何改革,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安全檢查人員必須保證,不能削弱;不管單位經濟多么困難,必要的安全投入必須保證;不管管理體制如何變化,安全管理制度必須落實。

    12、安全生產“雙基”建設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提境界、求深化、系統抓、不懈怠。

    13、馬董事長要求各級管理人員做到“六個到位”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1)思想落實要到位;(2)責任落實要到位;(3)重點排查治理要到位;(4)系統推進“雙基”建設工作要到位;(5)干部轉變作風要到位;(6)重要時期的安全工作落實要到位。

    14、打造本質安全型現代化礦區的“十化目標”是什么?

    答:(1)生產管理科學化;(2)采掘裝備現代化;(3)輔助設施自動化;(4)監測監控數字化;(5)工程質量精細化;(6)操作技能規范化;(7)行為環境文明化;(8)安全文化系統化;(9)經營運作市場化;(10)后勤服務社會化。

    15、安全管理的“四個不留”具體含義是什么?

    答:在安全時間管理上環環相扣,不留空擋;在安全空間管理上全面細密,不留死角;在安全處罰上大刀闊斧,不留情面;在安全責任的落實上縱橫包保,不留余地。

    16、安全管理的“四個凡事”內容是什么?

    答:凡事有標準,凡事有人管,凡事有責任人,凡事有監督考核。

    17、 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四抓四不忘”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抓近距離不忘抓遠距離;抓大環節不忘抓小環節,抓正規檢查不忘抓破常規檢查,抓信息收集不忘抓整改落實。

    18、處理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當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19、安全生產管理的“十個薄弱時期”是哪些?

    答:(1)企業管理體制、機制轉型、經濟大發展和改革時期;(2)管理松緊轉換時期;(3)領導班子調整初期;(4)現場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的特殊時期;(5)年度、季度、月度交替和交接班這四個特殊時段;(6)重要節假日,農忙時期;(7)單位受表揚或批評較多的時期;(8)零星崗點多、巷道修復多、整改檢修任務多的時期;(9)生產工藝改革時期;(10)事故連續發生時期。

    20、“十種薄弱人物”具體是指哪些人?

    答:(1)“兩頭忙”的“疲勞人”;(2)缺乏安全知識的“新工人”;(3)思想波動大的“情緒人”;(4)性格簡單精暴、安全意識淡薄的“魯莽人”;(5)不安心本職工作的“跳槽人”;(6)麻痹大意、馬虎湊合的“麻痹人”;(7)不服管理,工作不固定,干幾天就走的“過路人”;(8)貪圖安逸、游手好閑的“混世人”;(9)破壞安全設施、損公肥私的“勢力人”;(10)掙錢不要命的“經濟人”。

    21、礦井主要自然災害有哪些?其中瓦斯、煤塵災害對礦井有哪些危害?

    答:礦井主要自然災害有瓦斯、煤塵、頂板、火、水。 瓦斯、煤塵的主要危害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會發生爆炸,產生高溫、高壓,形成強大沖擊波,并產生大量有害氣體,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礦塵還能使礦工患煤、矽肺病,給礦工帶來痛苦。

    22、礦井氣候條件三要素是什么?

    答:溫度、濕度和風速。⑴溫度是構成井下氣候條件的主要因素,最適宜人們勞動的溫度是15—20℃。《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⑵空氣濕度是指空氣中所含水蒸氣量的多少,人體最適宜的相對濕度一般為50—60%。⑶風速對人體散熱有著明顯的影響,風速過高或過低都會引起人的不良生理反應,還對礦井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煤塵飛揚有直接影響。

    23、礦井通風的任務是什么?

    答:⑴供給井下人員足夠的新鮮空氣;⑵沖淡和排除有害氣體及浮游礦塵,使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⑶提供良好的氣候條件,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

    24、礦井中控制風量的設施主要有哪些?

    答:包括風門、風橋、密閉、擋風墻、調節風門和風窗等。

    25、局扇停止運轉和恢復通風時,各需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局扇停止運轉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禁止人員入內。恢復送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在局扇和開關地點附近10m內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0.5%,在停風區中沼氣和二氧化碳分別不超過1%和1.5%的情況下,方可人工開動局扇恢復通風。否則必須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救護隊負責排放瓦斯。

    26、什么叫分區通風(并聯通風)、什么叫串聯通風、擴散通風?

    答:分區通風是指井下各用風地點的回風直接進入采區回風巷或總回風巷的通風方式。串聯通風是指井下用風地點的回風全部或部分再次進入其他用風地點的通風方式。擴散通風是指利用礦井空氣分子的自然擴散運動,對局部地點進行通風的方式。

    27、什么是老塘通風? 有什么危害?

    答:進回風流部分或全部經過采空區的通風方式為老塘通風。其危害:使采空區丟煤加速氧化發生火災,將采空區瓦斯等有害氣體帶出發生瓦斯事故等。

    28、什么是下行風?

    答:風流沿回采工作面的傾斜方向由上向下的流動為下行風。

    29、瓦斯檢查次數有何規定?

    答:低瓦斯礦井每班檢查2次,其間隔時間3-5小時,高瓦斯礦井每班檢查3次,其間隔時間2-3小時,瓦斯檢查時間間隔要均衡。

    30、對獨頭巷道封閉的要求是什么?

    答:對巷道長度大于6米且停風的巷道在24小時內必須封閉完畢,在封閉前應將外部連接的鐵路 、電纜、架線、管路等切斷,避免雜散電流引爆獨頭內瓦斯。

    31、一氧化碳的危害及來源是什么?

    答: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它可燃燒,當含量在13—75%時,遇火能引起爆炸;一氧化碳劇毒,當含量達0.4%時,人在短時間內就可中毒死亡。 其來源是:井下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爆破工作。

    32、瓦斯的性質及危害是什么?

    答:礦井瓦斯就是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從煤層、巖層、采空區中涌出及產生的各種有害氣體的總稱。主要成分為沼氣:沼氣(CH4)是煤礦最常見的有害氣體,化學名稱叫甲烷,無色、無味、無臭;它比空氣輕,當其在空氣中含量高時可降低含氧量,引起窒息;它具有爆炸性和燃燒性,爆炸濃度一般為5—16%。

    33、礦井主要有害氣體成分是什么?

    答:沼氣(甲烷)、二氧化碳、氮氣,還有少量的乙烷、乙烯、氫、一氧化碳、硫化氫和二氧化硫等。

    34、預防瓦斯爆炸的技術措施由哪些?

    答:預防瓦斯爆炸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⑴防止瓦斯積聚。(所謂瓦斯積聚是指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⑵防止瓦斯引燃。⑶防止瓦斯爆炸范圍擴大。

    35、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引燃瓦斯的火源有明火、放炮、電火花及機械摩擦火花等,針對上述火源,應采取下列預防措施:⑴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下井,井口房周圍20米內禁止煙火和用火爐取暖。井下禁止使用電爐,禁止打開礦燈。嚴格電焊的審批手續。⑵嚴格執行裝放炮制度,不準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的火藥。⑶井下使用的機械和電氣設備以及供電網路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經常檢查維修,杜絕失爆。⑷盡量減少機械摩擦火花,使摩擦火花不能引燃瓦斯。

    3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的瓦斯是怎樣規定的?

    答: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面極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米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7、防止瓦斯爆炸事故范圍擴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⑴每一水平、每一采區都要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實行分區通風。⑵通風系統力求簡單,總進風道與總回風道布置間距不得太近,以防發生爆炸時使風流短路。⑶裝有主要扇風機的出風井口,必須安裝防爆門。⑷礦井主要扇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裝置,且能在10分鐘內改變礦井的風流方向。⑸在連接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和采掘工作面等處的巷道中,設置隔爆設施,以阻止爆炸火焰的傳播。⑹編制周密的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

    38、瓦斯爆炸的條件是什么?

    答:氧氣濃度不低于12%、瓦斯濃度達到5—16%、引爆火源650-750℃。

    39、煤塵爆炸條件是什么?

    答:⑴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⑵煤塵懸浮于空氣中并達到爆炸濃度30g/m3-2000 g/m3。⑶有引起煤塵爆炸的高溫火源650-900℃。

    40、防止與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⑴消除井下引爆火源。井下火源主要有:放炮火花、電氣火花、機械摩擦火花、瓦斯爆炸和煤炭自燃發火產生的火源等。⑵消除煤塵。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特別是對采掘工作面的回風道、皮帶機道、溜煤眼、運輸轉載點、采掘機組處要即是噴霧、沖刷和清掃煤塵。⑶采取隔爆措施。為了限制煤塵爆炸范圍擴大,必須采取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主要采用水棚、巖粉棚、隔爆水袋、撒布巖粉、噴霧灑水等。

    41、礦井火災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⑴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⑵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⑶毀壞設備和資源。

    42、什么是外因火災?

    答:外因火災是由于外部火源如明火、放炮、電流短路、機械摩擦和撞擊等原因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災。

    43、外因火災的形成條件是什么?

    答:⑴有一定數量的可燃物。⑵有足夠數量的氧氣。⑶火源具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能量。

    44、煤層自燃發火標志是什么?

    答:⑴產生明火;⑵產生煙霧;⑶產生煤焦油味;⑷采空區測取的一氧化碳濃度超過礦井實際統計的臨界指標,并有上升趨勢。

    45、煤炭自燃的條件是什么?

    答:⑴煤有自燃傾向性,且以破碎狀態存在;⑵有連續供氧條件;⑶有積聚氧化熱的環境;上述三個條件持續足夠的時間。

    46、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炮泥的作用是增加炮眼內炸藥爆炸時眼口抵抗力,防止炮眼內炸藥爆炸時形成的高壓氣體從眼口噴泄出來,從而達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實現安全爆破。

    47、水炮泥的作用是什么?

    答:一是可以起到封口作用;二是在炸藥爆炸時水炮泥的水便形成霧狀分布在空氣中,可起到降塵、降溫和吸收有毒有害氣體的作用。

    48、放炮前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答:放炮前除檢查放炮地點瓦斯、煤塵、加固支護,設置警戒、障礙標志外,還要清除工具和材料,保護好機器、設備和儀器,班組長還必須親自點名指派專人,在所有能進入放炮地點的道路上設置警戒線站崗警戒。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并同時懸掛警戒繩和警戒牌。

    49、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⑴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期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⑵安全撤離。當無法搶救事故時,井下礦工應設法安全撤離。⑶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救援。

    5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在沖擊波過后,井下人員應如何去做?

    答:帶好自救器后,辨別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迎著風流撤出災區;若巷道破壞無法通行或不清楚撤退路線是否安全,應選擇臨時避難硐室,耐心待救。

    51、什么是“糊炮”,為什么嚴禁放糊炮?

    答:糊炮是指不打眼,將炸藥藥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塊煤、巖石表面上放炮。所以火焰直接暴露在井下空氣之中,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此外,還容易崩倒崩壞支架和崩壞工作面的機械和電器設備,造成其他事故。

    52、一般來說,煤塵爆炸的上限和下限濃度各為多少?爆炸力最強的濃度為多少?

    答:煤塵爆炸的下限濃度一般為30—50g/m3,上限濃度為1000—2000g/m3,其中爆炸力最強的濃度為300—400g/m3。

    53、礦井瓦斯爆炸的條件是什么?

    答:礦井瓦斯爆炸的條件:一是瓦斯濃度,二是有火源,三是有足夠的氧氣。⑴瓦斯濃度:在正常情況下,瓦斯爆炸的下限為5%,上限為16%,所以瓦斯濃度在5—16%范圍內,遇火則發生爆炸。⑵引火溫度:瓦斯的點燃溫度為650—750℃。所以井下的明火、電弧火花、放炮、自然發火、架線機車火花、甚至鐵器撞擊、摩擦產生的火花等都可以引然瓦斯。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低于12%時,則瓦斯遇火也不發生爆炸。

    54、井下窒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發生窒息的主要原因是缺氧。當氧氣濃度降到12%以下時,人就會因缺氧窒息死亡。產生缺氧的原因:一是高瓦斯礦井中產生大量瓦斯或二氧化碳積聚,引起氧氣相對減少;二是低瓦斯礦井中通風不良的盲巷或采空區中二氧化碳、氮氣等氣體增加,使氧氣含量相對下降;三是在封閉的火區中氧氣含量下降,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相對增加。

    55、井下各種有害氣體的允許濃度各為多少?

    答:規程規定,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超過0.0024%;二氧化氮濃度不得超過0.00025%;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0.0005%;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0.00066%;氨氣不得超過0.004%。

    56、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和二氧化碳的濃度各有什么規定?

    答: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年度不得超過0.5%。

    57、礦井有毒有害氣體中,一氧化碳的成分、危害及來源有哪些?

    答:一氧化碳(CO)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它可燃燒,當含量在13—75%時,遇火能引起爆炸;一氧化碳極毒,當含量達0.4%時,人在短時間內就可中毒死亡。 其來源是:井下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爆破工作。

    58、巷道恢復通風時,《煤礦安全規程》對瓦斯是怎樣規定的?

    答:必須首先檢查瓦斯,當瓦斯積聚時,必須按規定排放瓦斯,只有在回風流中瓦斯瓦斯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空氣成分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要求時,才能作業。

    59、井下爆破作業對炸藥、雷管的規定?

    答:井下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高瓦斯礦井和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要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乳化炸藥,使用8號金屬外殼的瞬發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在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摻混使用。不得使用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嚴禁使用火雷管。

    60、采掘工作面的防塵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采煤工作面有:煤層注水、水打眼(濕式電煤鉆)、水炮泥、放炮前后灑水、轉載點噴霧、風流凈化、巷道沖刷、采煤機內外噴霧等。掘進工作面有:濕式打眼、水炮泥、放炮噴霧、沖刷巷幫、凈化風流、轉載點噴霧、掘進機內外噴霧、除塵風機、潮料噴漿、個人防護等。

    61、何為“三人聯鎖”放炮?

    答:“三人聯鎖”放炮是指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進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歸原主。

    62、什么是“一炮三檢”制度?

    答:一炮三檢是指:采掘工作面放炮地點在裝炮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放炮地點20米范圍內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裝放炮工作。

    63、什么“三專兩閉鎖”?

    答:三專兩閉鎖是指: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兩閉鎖是指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

    64、掘進工作面風筒距迎頭的距離是怎么規定的?

    答: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及異常區的煤和半煤巖掘進頭風筒距迎頭不大于5米,巖巷不大于8米;低瓦斯礦井煤和半煤巖風筒距迎頭不大于8米,巖巷不大于10米。

    65、何謂“三級信號”、“三保險”制度?

    答:“三級信號”:放炮時必須利用口哨發出放炮信號,一聲準備放炮、二聲放炮、三聲放完炮。“三保險”:拉繩、掛牌、站崗。每次放完炮后,必須等待不少于15分鐘,待迎頭炮煙吹散后人員進入工作面,進入工作面前必須專人首先整理風筒,保證迎頭正常通風的前提下進入。

    66、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明火、電火花、電器失爆、電弧或熾熱金屬表面的部件、放炮火焰、自然發火以及摩擦火花。

    67、為什么井下人員要佩帶自救器?

    答:當井下發生意外災害時,在災區或受災區影響區域內的每一個職工都受災害的威脅。而自救器是一種小型便于攜帶的防止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保護人員呼吸的器具。因此,井下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

    68、下井時,哪些人員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答: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爆破工、流動電鉗工、監測工。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人員必須持牌領取,按時交回,不得丟失。

    69、瓦斯員下井操作前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答:瓦斯員應攜帶瓦斯鑒定器、瓦斯棒、膠皮管、溫度計、記錄手冊、筆。如有自然發火煤層的還攜帶一氧化碳鑒定器。在領取瓦斯鑒定器時應檢查藥品、電路、氣密性、光譜條紋是否符合要求。

    70、過濾式自救器的使用氧氣濃度?

    答:過濾式自救器不可以在氧氣濃度小于18%和CO濃度不大于1.5%的環境中使用。

    地測防治水方面(71-85)

    71、礦井水害類型有幾種?

    答:(1)頂板水害;(2)底板水害;(3)老空水害;(4)斷層及陷落柱水害;(5)封閉不良鉆孔水害。

    72、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設什么?

    答:必須留設防水煤柱。

    73、探放水原則是什么?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74、出現突水事故時,現場人員如何避災?

    答:(1)災區人員要沿避災路線有秩序的進行撤離,服從指揮,嚴禁擁擠。行進中要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件),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撤退到涌水地點以上。

    (2)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萬一來不及撤離時,所有被堵人員一定要構筑臨時避難硐室等待救援,礦燈要集中使用,盡量延長礦燈使用時間。

    (3)在井下各地點至井口路線,明顯的位置都有避災路線指示牌,保證遇到險情時,人員能夠及時按正確路線安全撤離。

    75、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探查的方法有幾種?

    答:(1)物探;(2)鉆探;(3)化探;(4)水文地質實驗等。

    76、發生突水事故的應急原則是什么?

    答:報告災情,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妥善避災,減小損失。

    77、老空積水區劃分哪“三線”?

    答:積水線、探水線和警戒線。

    78、礦井突水點根據突水量大小共分幾個等級?

    答:礦井突水點根據突水量大小共分4個等級,分別是小突水點、中突水點、大突水點、特大突水點。

    79、工作面或其它地點出水前的預兆?

    答:工作面或其它地點出水前的預兆是: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

    80、發現有突水預兆時應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人員。

    81、“三下”采煤指得是什么?

    答:建筑物下、鐵路下和水體下。

    82、什么叫斷層?共分幾種?

    答:地殼變動,地層發生斷裂,并沿斷裂面發生垂直、水平或傾斜方向的相對位移的現象叫斷層。斷層分為正斷層、逆斷層和平移斷層3種。

    83、采掘工作面在何種情況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答:(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井時;

    (2)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并有出水征兆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或陷落柱時;

    (4)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5)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7)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時;

    (8)底板原始導水裂隙有透水危險時;

    (9)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區時。

    84、老空水一般有什么味道?巷道接近老空水時有什么現象發生?

    答:老空水中往往溶解有硫化氫氣體,隨水流涌出后則出現臭雞蛋味道。

    巷道接近時煤壁浸出的水會發澀,含鐵物質附著在裂隙表面形成暗紅色,說明已接近老空積水區。

    85、采掘工作面遇到什么情況下必須進行探水?

    答:(1)接近水淹區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礦井;(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5)按近有可能出水的鉆孔時;(6)接近有水的灌漿區時;(7)按近其它可出水地區時。

    采煤方面(86-100)

    86、在處理拒爆時打眼工作應該在距拒爆炮眼多少米以外另打與拒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答:0.3m。

    87、炮眼深度小于多少時,不得裝藥;炮眼深度為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答?0.6m;0.6-1m。

    88、攉煤時嚴格執行什么制度,嚴禁空頂作業;煤壁傘檐超過規程規定或有片幫危險時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

    答:敲幫問頂制度。

    89、進行支護前,必須在什么保護下,用長柄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巖和松動的煤幫?

    答: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

    90、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不準將支柱支設什么上?

    答:不準將支柱支設在浮煤、浮矸上。

    91、回柱放頂時,必須每幾個人一組,一人回柱放頂,一人觀察頂板及支架周圍情況,觀察人員除協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嚴禁什么?

    答:2-3人;嚴禁單人獨自操作。

    92、回每一棵支柱前,都必須做好什么準備后,方可進行回柱操作。

    答:都必須選擇并清理好退路后。

    93、采煤工作面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于多少米;支柱與推移輸送機的距離不得大于多少米?

    答:小于15米;大于15米。

    94、選用1.0m以上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多少米,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多少米,選用其他支柱時,嚴禁超高或超低使用。

    答:0.1米;0.2米。

    95、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多少米,其它采煤工作面,不得低于多少米?

    答:不得低于1.8米;不得低于1.6米。

    96、為什么采煤工作面傘檐要有一定的規定?

    答:由于煤層與頂板巖石之間的粘結力較小,若采煤工作面煤壁留有傘檐,則在重力的作用下會逐漸與頂板脫離而垮落,易引起人身事故。因此,要求采煤工作面煤壁要做到平直,并與頂底板垂直。

    97、工作面開工前為什么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答:在工作面的施工、生產中,新暴露的頂板、煤壁、兩幫的應力都要重新分布,在應力重新分布過程中,工作面周圍的煤巖就有可能慢慢地脫離“母體”,尤其是遇到有層理、裂隙或構造時容易發生冒頂和片幫事故。因此,開工前由班組長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每位作業人員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自己工作地點的頂板和幫體進行檢查,把危石、片幫處理掉,對可能出現的威脅處理掉,就會杜絕事故。所以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98、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發生冒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①位于工作面與上下順槽的交接處,控頂面積大,應力集中;

    ②隨工作面推進,控頂范圍內支架經常撤換,造成頂板松動。

    99、采煤工作面事故多發區主要有哪些?

    答:有上下安全出口、上下端頭、煤壁區、回柱放頂區。

    100、什么叫采煤工作面的初次來壓?

    答:工作面初次放頂后,若垮落的直接頂不能充滿采空區,隨工作面推進,懸空的老頂面積不斷增大,當其自重超過老頂強度極限時,老頂將第一次發生折斷而垮落,工作面即出現來壓,這一次即是工作面初次來壓。

    掘進方面(101-115)

    101、哪三大規程三大規程在煤礦生產中具有同等重要和并列平等的關系?

    答:《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2、打錨桿眼前,必須首先進行什么操作,將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

    答:敲幫問頂。

    103、錨桿螺母必須用什么擰緊,確保錨桿的托板緊貼巷壁?

    答:機械或力矩扳手。

    104、開鑿或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什么地方設置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什么地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

    答:上口;上方。

    105、耙裝機必須裝有什么裝置?

    答: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

    106、處理堵塞的噴射管路時,噴槍口的什么位置嚴禁有其他人員?

    答:前方及其附近。

    107、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什么地方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答: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

    108、嚴禁在什么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答:耙裝機耙斗運行范圍。

    109、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什么位置裝入, 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答:頂部。

    110、人力推車時,嚴禁什么?巷道坡度大于多少時,嚴禁人力推車?

    答:放飛車;7‰。

    111、怎樣貫徹、執行掘進作業規程?

    答:掘進區(隊)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向本區(隊)干部、工人貫徹批準的作業規程。本區(隊)所有人員都應該熟悉、撐握作業規程的內容,凡是井下作業的人員都必須進行考試,合格后要簽字、蓋章,方準入井上崗作業。對于沒有參加學習和考試不合格者,及時予以補課,然后再履行考試與簽字等手續。

    112、錨噴工應做到哪“四到底”?

    答:(1)噴漿前工作面矸石清理到底;(2)兩幫的基礎挖到底;(3)巷道的浮石、活石找到底;(4)噴漿后回彈物清理到底。

    113、對錨桿眼有什么要求?

    答:(1)錨桿眼的間距、排距、孔深及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2)錨桿眼最好垂直巖層層面(或垂直于巷道輪廓線),角度不小于75度;(3)深度與錨桿長度和結構相吻合;(4)眼內要吹凈巖粉、積水。

    114、錨桿安裝質量基本項目應符合哪些規定?

    答:合格:安裝牢固,托板基本密貼壁面,不松動。 優良:安裝牢固,托板密貼壁面,未接觸部位必須楔緊。

    115、掘進巷道的中線、腰線有什么用途?

    答:巷道中線,它是掌握巷道掘進的方向線。腰線就是巷道的坡度線。

    機電方面(116-130)

    116、礦用防爆電氣設備指的是什么?按所采取防爆結構措施的不同,分為那幾種型式?

    答:礦用防爆電氣設備是指按GB3836.1國家標準生產的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按所采取防爆結構措施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型式:

    ⑴隔爆型電氣設備;⑵增安型電氣設備;⑶本質安全型電路和電氣設備;⑷正壓型電氣設備;⑸充油型電氣設備;⑹充砂型電氣設備;⑺無火花型電氣設備;⑻特殊型電氣設備。)

    117、高、低壓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是什么?必須符合哪一規程、三細則的規定?

    答:“三大保護”是指三短路、漏電、接地。

    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及《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

    118、機房(峒室)安全防護是什么?

    答:防護罩、防護欄并懸掛危險警示標志;防護器材;禁放易燃易爆物品。

    119、在日常運行中,對隔爆電氣設備須進行定期巡視和檢查的要求是什么?

    答:緊固螺栓必須齊全、擰緊;電纜的連接牢固、可靠、不會被拔脫;接地裝置可靠連接;外殼無損傷痕跡;電動機各部分的溫升正常。

    120、電纜敷設有那些規定?

    答:應用吊鉤懸掛;懸掛整齊、不交叉、不落地,應有適當馳度;懸掛間距:水平或傾斜巷道內不得超過3m,在立井筒內不得超過6m。

    121、根據保護功能的不同,對電氣設備及其供電線路應設置的過流保護裝置有那些?

    答:短路、過負荷、斷相、過流綜合保護裝置。

    122、根據《規程》規定,那些電氣設備應有失壓保護?

    答:井上下的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側。低壓電動機應有遠方控制裝置。

    123、觸電的種類有那些?一般的預防方法有那些?

    答:電擊、電傷。

    防止人身接觸或接近帶電導體,降低使用電壓,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用電作業制度。

    124、操作井下電氣設備,必須遵守那些規定?

    答:(1)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2)非專職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3)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必須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4)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電工絕緣靴;(5)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

    125、在檢修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應必須執行那些工作制度?

    答: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

    126、什么叫接地裝置?什么是接地保護?什么是接零保護?

    答:電氣設備的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稱為接地裝置;

    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接地裝置連接,稱為接地保護;

    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變壓器中性線相連接成為接零保護。

    127、井下安全用電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答:(1)不準帶電檢修;(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裝置和過流保護裝置;(3)不準甩掉檢漏繼電器、煤電鉆綜合保護和局扇風電聯鎖裝置;(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5)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斷器中的熔件;(6)停風、停電的采掘工作面未經檢查沼氣不準送電;(7)失爆設備和失爆電器不準使用;(8)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

    128、立井提升裝置必須裝設那些保護裝置?

    答:(1)防止過卷、過速裝置;(2)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3)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4)閘間隙保護裝置;(5)松繩保護裝置;(6)滿倉保護裝置;(7)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129、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裝設那些保護裝置?

    答: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130、停、送電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1)辦理停電申請書和檢修工作票;(2)嚴格執行停電、檢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掛牌、上鎖和站崗等制度;(3)嚴禁不辦理手續借用他人停電時間進行檢修;(4)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嚴禁電話、捎信或約時送電;(5)檢修工作結束后要專人檢查現場,撤除所有的人員、工具、材料、接地線等,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恢復送電;(6)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警示牌,并安排專人看護,只有停電人員才有權送電;(7)電氣設備維修前必須將前一級開關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

    運輸方面(131-144)

    131、礦井軌道按軌距可分哪三種?

    答:900mm,762mm,600mm。

    132、車停車點,在巷道一側,從巷道道渣面起1.6m高度內,必須留有寬多少米以上的人行道,管路吊掛應在多少米以上。

    答:、1.0m,1.8 m 。

    133、主要運輸線路軌道接頭平整度,軌面內外錯差不大于多少,不得有硬彎?

    答:2mm。

    134、主要運輸線路軌距符合設計,直線段允許偏差多少,曲線段加寬后多少?

    答:+5mm,-2mm;

    135、道岔的尖軌開程是多少?

    答:80~110mm。

    136、滑床板應與尖軌底面貼合,其間隙不超過多少?

    答:2 mm。

    137、道釘應與枕木密貼,浮離不大于多少?

    答:2 mm。

    138、在尖軌頂面寬多少處與基本軌高低差不大于2 mm。

    答:20 mm。

    139、在有架線的巷道,從礦車內往外卸物料時,是否應該切斷該處的架空線電源?

    答:應該。

    140、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的礦井,什么和其他礦井不相同。

    答:巷道的行車、行人安全間隙距離。

    141、測量道岔軌距應該量幾處?

    答:尖軌前端量1處,尖軌根部量2處,曲連接軌中部量1處,道岔后量2處。

    142、在巷道坡度小于5‰時,一次能否擁2輛礦車?

    答:不能。

    143、斜巷人車應做哪三種試驗?

    答:每班進行一次手動落閘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靜止松繩落閘試驗,每年進行一次重載全速脫鉤試驗。

    144、《煤礦安全規程》對電機車制動距離是怎樣規定的?

    答:電機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m。

    法律法規及其他方面(145-210)

    145、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情況的企業應如何處理?(23號文)

    答: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情況的企業,要依法停產整頓。

    146、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應如何處理?(23號文)

    答: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147、企業申請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教育培訓方面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是什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148、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什么條件?(30號令)

    答:(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149、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什么原則?(30號令)

    答: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150、《通知》共分為幾大部分,多少條?

    答:《通知》共分為九大部分,共三十二條。

    151、《通知》什么時間出臺并開始生效的?

    答:7月19日《通知》以國發[2010]23號文件正式出臺并生效。

    152、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方針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153、《通知》主要任務中確定的八大重點行業(領域)都是什么?

    答: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

    154、安全生產“三違”行為指的是哪些行為?

    答: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155、企業安全生產“三項制度”是指什么?

    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

    156、“三超”是指什么?

    答: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

    157、《通知》中指出凡發現有“三超”行為的,應給予哪些行政處罰?

    答:凡發現有“三超”行為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158、《通知》中要求企業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整改 “五到位”,這“五到位”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159、《通知》提出的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是指哪些領導干部?

    答: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

    160、《通知》中指出煤礦、非煤礦山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如何處理?

    答:煤礦、非煤礦山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

    161、《通知》中要求全面開展安全達標,安全達標有幾方面的內容?

    答: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

    162、《通知》中要求對企業哪三類從業人員應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答: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要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163、《通知》中要求在煤礦、非煤礦山強制推行哪六大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

    答:強制推行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

    164、《通知》中要求企業必須在年度財務預算中確定哪部分投入?

    答: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165、《通知》中提出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什么制度?

    答: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

    166、建設項目“三同時”是什么含義?

    答: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67、《通知》中要求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要包括哪些?

    答: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氣體、防塵、排水、防火、防爆等設施。

    168、《通知》中賦予企業生產現場的哪些人員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答: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

    169、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是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多少倍?

    答:20倍。

    170、報告事故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171、全面分析安全事故多發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哪些?

    答:一是安全生產措施不落實,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會議、文件和口頭上,沒有得到認真執行。

    二是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基礎工作薄弱,管理混亂,“三違”現象不斷發生。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歷史欠賬較多,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落后。

    四是有些企業無視法律法規,為了追求利潤,不顧職工生命安全,違法違規生產。

    五是不少職工缺少安全生產的培訓,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差。

    六是煤炭需求過旺,生產和運輸繃得過緊,超能力開采,超負荷運輸,加大了安全生產壓力。

    七是安全執法和監督不到位,安全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不嚴,查處不力。

    八是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甚至徇私舞弊,縱容和庇護非法生產行為。

    172、關閉煤礦必須達到五項要求是什么?

    答:①吊銷相關證照;②停止供應并處理火工用品;③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產設備、供電、通訊線路;④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⑤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173、“瓦斯超限作業”是指哪些情況?

    答:①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的;②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③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

    174、“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哪些情況?

    答:①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

    ②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

    ③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的;

    ④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

    ⑤煤礦企業規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

    17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是指哪幾種情況?

    答:①礦井總風量不足的;②主井、回風井同時出煤的;③沒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能力不匹配的;④違反規定串聯通風的;⑤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⑥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的;⑦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⑧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質量不符合標準,設置不能滿足通風安全需要的;⑨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未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者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的。

    176、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有哪些要求?

    答:煤礦瓦斯檢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檢查工、主提升機操作工、井下電鉗工、采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作業培訓,經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77、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1)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期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2)安全撤離。當無法搶救事故時,井下礦工應設法安全撤離。(3)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援救。

    178、什么是本質安全化?

    答:一般是針對某一個系統(或設施)而言,是表明該系統的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水平已達到了本部門當代的基本要求,系統可以較安全可靠的運行。但并不表明該系統絕對不會發生事故。

    179、什么是全過程安全管理?

    答:全過程安全管理是指企業應抓好一個產品全部生產過程中的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也就是說,一個產品從工程的醞釀、設計、施工、試產、投產、檢驗、銷售、服務等全過程都要進行安全管理。

    180、什么是安全目標管理?

    答:安全目標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總目標,從上到下確定安全工作目標,并為達到這一目標制定一系列對策、措施,開展一系列的組織、協調、指導、激勵和控制活動。

    181、什么是企業安全文化?

    答:指企業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企業在長期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或有意識塑造的,又為全體職工接受的、遵循的,具有企業特色的安全思想和意識、安全作風和態度、安全管理機制與行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的奮斗目標和進取精神;為保護職工身心安全與健康而創造的安全而舒適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條件;安全的價值觀、安全的審美觀、安全的心理素質和企業的安全風貌、習俗等。企業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以人為本”。

    182、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其負責人或者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帶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記檔案虛假的,如何處理?

    答:責令改正,并對該煤礦企業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183、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1)所有生產以經營單位都作出安全生產承諾,開展安全生產承諾制深化活動;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三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三項制度”得到嚴格落實和執行,實現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投入基本到位,設備、設施和工藝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的規定要求;

    (4)生產經宮單位開展全員培訓,從業人員具備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5)生產經營單位法人代表重視安全生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6)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大幅度下降。

    184《安全生產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185《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有哪些?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答:(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86、《行政處罰法》中規定行政機委托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2)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3)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187、國發[2010]23號文件所確定的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主要任務是:以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盡快建成完善的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在高危行業強制推行一批安全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防護設施,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全面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實現我國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的企業重組和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188、簡述23號文見指出的目前我國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的主要原因?

    答:一是一些企業在經濟回升向好的情況下,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二是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生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違法違規生產,小煤礦整合技改期間非法組織生產;

    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

    189、務院通知總體要求是如何表述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的?

    答: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

    190、國務院通知主要任務中確定的八大重點行業都是什么?

    答: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

    191、煤礦井下作業人員在培訓學時上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答:煤礦井下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考試合格后,必須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后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192、企業的應急預案根據情況不同分為哪三種?

    答:企業的應急預案分為總和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

    193、國務院通知中(23號令)指出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情況的企業應如何處理?

    答: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情況的企業要依法停產整頓。

    194、國務院通知中要求企業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整改五到位,五到位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195、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96、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哪些情形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答: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3、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4、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197、《政復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該遵守哪些原則?

    答、應當遵守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

    198、《行政許可法》第五條規定,設立和實施行政許可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答: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199、企業安全生產“三項制度”是指什么?

    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操作規程

    200、《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規定,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應遵循什么原則?

    答: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0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在煤礦、非煤礦山強制推行哪六大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

    答:強制推行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

    202、《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什么職責?

    答: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03、《行政許可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什么?

    答: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04、《礦山安全法》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對那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答:礦山企業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1)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2)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3)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害;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發生的危害;

    (6)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

    (7)其他危害。

    205、《特別規定》列舉的煤礦十五項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是什么?

    答:⑴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⑵瓦斯超限作業的;

    ⑶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⑷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⑸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⑹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⑺超層越界開采的;

    ⑻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⑼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⑾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⑿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⒀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⒁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⒂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

    206、“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

    ⑵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

    ⑶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的;

    ⑷未按規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

    ⑸煤礦企業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

    207、“瓦斯超限作業”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的;

    ⑵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

    ⑶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作業的。

    208、“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按照規定實施防突措施”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未建立防治突出機構并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的;

    ⑵未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抽放瓦斯系統,未設置采區專用回風巷的;

    ⑶未進行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的;

    ⑷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⑸未進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的;

    ⑹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

    ⑺未按規定配備防治突出裝備和儀器的。

    209、“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投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與其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一個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鐘或1個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鐘,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系統的;

    ⑵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第145條第(二)項規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統的;

    ⑶未配備專職人員對礦井安全監控系統進行管理、使用和維護的;

    ⑷傳感器設置數量不足、安設位置不當、調校不及時,瓦斯超限后不能斷電并發出聲光報警的。

    210、“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礦井總風量不足的;

    ⑵主井、回風井同時出煤的;

    ⑶沒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能力不匹配的;

    ⑷違反規定串聯通風的;

    ⑸沒有按正規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

    ⑹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的;

    ⑺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

    ⑻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構筑質量不符合標準、設置不能滿足通風安全需要的;

    ⑼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未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者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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