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接續計劃編制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1-28 21:50
來源:煤礦安全網
1、采掘接續計劃分當年、中長期(10年),每年第四季度開始編制礦井下一年及中長期采掘接續計劃。
2、采掘接續計劃根據公司下達計劃,當前礦井生產布局及技術管理水平,煤層配采、礦井期末“三量”構成情況進行編制。
3、采掘接續計劃編制完成后,由礦生產技術部門會審,由總工簽發后執行。
4、以礦總工受控文件的形式下發礦有關部門執行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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