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管理規定
生產技術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煤炭部《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基礎工作若干規定》,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各單位“三大規程”的現場落實情況,發現規程、措施和現場不符,或不便于操作的,及時修改和補充,搞好采、掘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安監部門一道督促檢查問題,解決問題。對于質量低劣又影響安全生產的,有權停止工作面作業,提出處理意見。
3.搞好采掘接續工作,負責組織制定采區設計,采掘接續,審查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各種安全技術措施。
4.按規定時間在采掘工作面開工前提出作業規程或其它施工地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下達采掘工作面停、開工通知單。
5.掌握頂板活動及礦壓變化規律,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推廣新技術,不斷改進采煤方法。改進頂板管理,提高工序質量、工程質量。
6.對采掘工作面的初采、初放、過斷層、舊巷,掘進工作面的探放水,貫通等工作要親臨現場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實施。
7.及時準確標定工程位置,準確計算方位、坡度并及時上報圖紙。
8.制圖、描圖質量準確,曬圖、填交換圖及時,各種規定圖種齊全,管理嚴密。
9.參與審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作好相應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礦井標準化工作,組織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負責實施對標準化的獎懲。
11.建立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系數技術檔案,數據準確,內容齊全。
12.參加有關事故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