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制度與考核辦法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1-26 20:44
來源:煤礦安全網
1.礦井采區、區段布置合理,采區、區段煤柱留設符合規程規定,不任意留煤柱。
2.工作面布置合理,分層開采工作面設計與支護設備選型相統一,避免因支護材料所限而任意丟頂底煤。
3.工作面回采率達到規程規定,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煤炭回收率必須達到95%以上,分層開采工作面煤炭回收率必須達到93%以上。月度結算時,毎升高(降低)一個百分點,獎勵(處罰)采掘區隊50元
4.工作面浮煤必須清理干凈,要求工作面在2M2內浮煤平均厚度不得超過30MM。毎發現一處(一次)不合格,罰款50元。
5.工作面采高設計合理,支護設備選型與工作面采高統一,采高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更必改作業規程中的采高與支護設計。
6.采掘過程中嚴禁任意擴大和縮小設計規定的煤柱,采空區內不得遺留未經設計規定的煤柱。
7.采掘工作面質量檢查員驗收工程質量時必須上尺上線,發現不按照設計采高開采時,必須及時匯報并罰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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