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裝置檢修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1-26 18:39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安全監測裝置檢修應由持證上崗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保養,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整。
2.檢修人員應詳盡了解監測裝置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檢修過程中不得改變電路中元器件的規格、型號和電氣參數。
3.監測設備在檢修時,必須用毛刷清潔設備內部板件和探頭及殼體等,敏感元件外的過濾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清除的應及時更換。
4.正常運行的監測裝置必須更換一次,并升井檢修,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5.在檢修過程中,對傳感器的敏感元件超過使用年限的,應及時更換,對更換后的敏感元件和電路板件應集中放置,返回廠家維修。
6.在更換傳感器的敏感元件時,應用小螺絲刀擰掉傳感器頭上的小螺釘,在擰去傳感頭罩,漏出敏感元件后,應輕輕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損壞插孔,重新擰緊外罩,上好螺釘,更換元件后,要進行校準。
7.檢修傳感器時,應注意不得損壞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進制地址、點號、編程器,各接線口等易損元件。
8.檢修過程中應避免劇烈沖擊和震動。
9.檢修好的設備應保證完好,并放置在室溫0~35℃、相對濕度不大于85%的庫房內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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