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裝置校驗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1-26 18:39
來源:煤礦安全網
1.監測裝置的校驗工作必須由持證上崗的專業監測維修人員擔任。
2.校驗人員應了解、掌握設備性能和裝置的校驗程序,在校驗過程中按各傳感器的校驗步驟逐一進行校驗。
3.監測裝置校驗應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校驗,并佩帶與其相適應的流量計等器具。
4.校驗前校驗人員應用毛刷將傳感器探頭進行清掃,保持傳感器清潔,不影響校驗數據。
5.校驗過程中,校驗值如超過允許誤差,應用萬用表對電位器進行調校,但不得改變電器元件的電氣參數;合格后再通入標氣進行二次校驗,直至合格為止,。
6.傳感器校驗失效時,應立即更換并升井檢修。
7.在校驗的整個過程中,應有使用單位的電工配合;校驗合格后校驗人員方可通知使用單位的電工對電氣設備復電。
8.校驗前后應與中心站保持聯系,并校對中心站系統與現場的數據是否一致,保證系統的傳輸數據不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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