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塔煤業防治水預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企業應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的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因此我礦特制定防治水預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專門的防治水領導組:
1、領導機構
組 長:礦長
副組長:技術礦長
成 員: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礦長助理
機電副總 地測副總
通風副總
各科室,隊組負責人。
2、任務分配
井下防治水由地測科張建武負責牽頭,探水隊隊長劉志軍帶領探水隊全體人員組成;地面防治水由總工陳福平帶領技術科、地測科和后勤部等部門組成。
組長負責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領導工作,副組長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及鉆探工具的準備工作,并要組織調查摸清本礦水文地質資料,掌握礦區內水患情況,全體成員要認真負責監督執行并積極協助配合,安監科要重點檢查,技術科負責防治方法的指導及詳細安排,防治水人員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嚴格進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組對我礦采空區的地表裂縫情況進行調查,挖排洪溝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設施,備好充足的防洪物資,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組在雨季對井下有水患威脅的地點加強水文觀察,疏通排水溝,加強排水設備、管路的檢查,要始終保持完好。
四、生產調度室在指揮安全生產時,要認真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必須保證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離。立足先安全后生產,對采完上分層的工作面,采下分層時都要在作業規程中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掘進、回采工作,對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須清楚工作面的斷層、陷落柱、左鄰右舍、上分層下分層、老空等情況,并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報有關部門后執行。
五、探放水與采掘發生矛盾時,必須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產,在探放水地區,必須明確定出探水警戒線,并準確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探放水過程中,嚴格掌握鉆孔超前距離,進鉆時發現煤質松軟,片邦、鉆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鉆探,不準拔出鉆桿,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發現情況危急時,立即撤出受水災威脅地區人員,然后采取措施處理。
六、加強地面地質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縫、塌陷、查堵老小窯口的常規辦法,對已采區的裂縫、老小窯的深度、廣度進行調查,并在雨季前充填處理完畢,預防大氣降水危害礦井。
七、在礦井的邊界開采時,必須留設距礦界邊至少20米的保護煤柱,確保礦與礦之間40米隔水保護煤柱。
八、相鄰采區之間至少保證留設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機電隊保證井底主水倉水泵經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時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進行處理,保證主、副水泵能夠同時正常運行,兩趟管路完好無損。對水倉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進行,保護水倉正常容積。
十、在發生水害后要立即對水害發生的地點及原因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搶險救災方案。
1、成立由礦長領導、安全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等組成的事故分析領導組,對水害進行分析。
2、由井下防治水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脅的地區的工作人員。
3、根據不同地點,不同水源由技術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組及時實施,防止水患事故擴大。
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指導礦井的安全生產。
水文地質工作制度
為了查明并完善本礦水文地質資料,了解礦井井田內及周邊礦井水文情況,掌握本礦井下涌水情況,進一步為煤礦安全生產服務,現制定水文地質工作制度。
一、委托有資質單位對本礦及周邊礦井水文地質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編制水文地質圖,對本井田范圍內的地形地貌、地層構造、水文地質條件進行詳細說明,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據。
二、加強本礦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定期請資質部門對本礦水文地質圖及相關資料進行實地考察、編制、能夠指導安全生產。
三、了解并掌握礦井井田范圍內地面河流、水庫、水池、水井、機井、泉點等水體分布情況,及時測繪填寫水文地質圖,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資料。
四、掌握本礦井田周邊煤礦開采情況,了解其采空區情況,對周邊關閉廢棄煤窯進行調查,對其開采范圍、開采深度、積水積氣情況進行詳細掌握。
五、定期對本礦采空區地面裂縫進行觀察,對裂縫位置、走向、范圍、周邊水體、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況要詳細記錄。
六、定期對井下進行水文觀察,特別是雨季來臨前后,要加強對井下出水地點:如井筒、本礦及相臨煤礦采空區、可疑地點等的出水口進行詳細觀察,對涌水量進行定期測定并詳細記錄在案。
七、定期對受水害危脅工作面進行探測,做好水情水害預報,制定加強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對水文地質觀察情況進行專門記錄,附必要的草圖,寫明觀測地點、日期、觀測者姓名、使用儀器等,對可能影響觀測資料精度、質量的各種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備注說明清楚,供分析資料時參考。
九、原始資料記錄要妥善保存,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