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戰線)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1-04 18:3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機電運輸戰線)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礦井機電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3、負責礦井的機電設備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工作。
4、負責組織機電設備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督促各職能部門整改落實,使設備的三率達到標準要求。
5、負責組織機電戰線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定期召開機電設備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機電方面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堅持貫徹“三同時”的原則,監督機電職能部門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8、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消滅機電重大事故,抓好機電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9、負責推廣和使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安裝調試工作。
10、負責礦井機電設備的購置、計劃、質量驗收及審批手續。
11、按上述職責,每年制定機電礦長的年度工作計劃,并逐條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