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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采三隊領導干部跟值班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04 21:58 來源:煤礦安全網

    綜采三隊領導干部跟值班制度
       為充分發揮區隊領導干部跟值班作用,明確跟值班人員各項責任,規范跟值班行為,確保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結合本隊實際情況,每月由隊長和書記制定本單位領導干部跟值班計劃表,并在值班室和會議室進行公示,保證每天辦公室有一名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值班,每天每個班次有一名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跟班。
       第二條 跟值班隊長必須熟悉井下安全生產,了解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流程,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礦正式下文或礦長簽字同意任命的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包括主管技術員。
       2、跟值班隊長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并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
       3、具備基本的協調能力,了解內部協調和外部協調內容,熟悉各種應急預案,能處理緊急事故
       4、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及時處理跟值班期間出現的任何問題,較好的完成跟值班各項工作任務。
       5、要有請示匯報能力,明白跟值班期間出現那些問題需要向什么部門和領導進行請示匯報。
       第三條 跟值班隊長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手對手,口對口”交接班。各項工作交接清楚后必須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接班人員接班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跟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向值班隊長和調度室匯報。
       第四條 跟值班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跟值班或需要終止跟值班時,必須提前或及時向隊長或書記、調度室匯報。經領導同意后,與其他副科級及以上人員辦理換班或替班手續后,方可終止跟值班。
       第五條 每天值班時間從當天早上8:00到次日早上8:00,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00以前,接班人員接班后必須及時到調度室簽字。
       第六條 值班隊長是本單位當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值班期間出現的安全隱患、安全事故以及生產影響等任何事情負全部責任,值班期間有如下權利和義務:
       1、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擅自離礦、下井檢查等,嚴禁喝酒、賭博、做違反勞動紀律的事情。離開值班室10分鐘以上的,必須向調度室匯報,經調度室同意后方可離開,值班期間應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接聽電話。
       2、有義務了解井下生產情況,跟蹤管理施工進度,記錄好井下匯報情況。根據井下安全生產需要,有權安排和協調本單位人員入井、工具、材料和配件等,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3、組織召開班前會,嚴格按照班前會流程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有義務進行人員考勤、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組織班前會學習、觀察職工精神狀態等。根據生產情況,有權布置當班生產任務和工作量、協調人員組織、安排其他零星工程等,并對安排的每項工作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4、按時參加晚調度會,有義務做好與礦其他部分的溝通協調工作。
       5、值班期間遇到上級領導檢查或接到上級有關通知時,有義務及時通知井下跟班隊長和隊長,做好各項迎檢及任務落實工作。
       6、值班期間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安全事故以及生產影響時,有權停止生產,安排人員處理隱患、事故等,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必須及時向調度室、隊長和書記匯報,特殊情況下,可先處理后匯報。有義務跟蹤隱患整改、事故處理、恢復生產等工作進展情況,并定時向相關領導匯報。
       7、值班期間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班前會日志、煤質管理、隱患臺賬、各項獎罰臺賬、交接班記錄等,有權監督檢查地面辦公室、會議室衛生及人員工作情況等,嚴格落實各項考核。
       8、有義務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跟班隊長是本單位當班井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跟班期間出現的安全隱患、安全事故以及生產影響等任何事情負全部責任,跟班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入井前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有義務組織當班入井職工全部參加班前會,對本班上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安全管理情況等進行總結,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見。有權安排班前會布置的各項工作,對各項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并強調各項工作安全注意事項等。
       2、堅持與職工同入井、同升井,嚴禁遲入井、早升井,有權考核職工勞動紀律情況。
       3、堅持“一班三匯報”(班前、班中、班后)制度,有義務及時向調度室和值班隊長匯報工作面施工進度、任務完成情況、安全情況、地質條件、材料供應、設備運轉情況、存在的問題等,有權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4、負責現場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監督檢查職工操作行為,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等,有義務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權制止職工不規范操作行為和違章行為等,確保現場安全生產。
       5、跟班期間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安全事故以及生產影響時,有權停止生產,安排人員處理隱患、事故等,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值班隊長匯報,特殊情況下,可先處理后匯報。必須親自負責隱患整改、事故處理、恢復生產等工作,并定時向值班隊長和調度室匯報進展情況。
       6、負責現場生產組織協調工作,嚴格落實生產組織措施,有義務按要求完成當班各項生產任務。
       7、負責監督檢查現場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文明施工、機電管理、煤質管理、材料管理等,有權按照相關制度嚴格落實考核。
       8、上級領導檢查時,有義務認真做好各項迎檢和陪檢工作,積極主動向領導介紹工作面安全生產情況。對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或隱患,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義務向領導做好解釋工作。
       9、認真填寫井下隱患檢查、敲幫問頂、設備維護、交接班等記錄。
       10、有義務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跟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完成各項工作,嚴格執行本制度相關要求,凡出現違反本制度相關要求的,獎懲情況如下:
       1、隊長和書記沒有制定或未公示本單位跟值班計劃表的、因工作安排不到位造成空崗的、安排不符合條件人員跟值班的,被上級領導檢查發現后除嚴格按照礦相關制度執行外,隊內罰款200~500元。
       2、跟值班隊長不對手交接班的、不履行交接班程序的,罰款200元,扣除當天安全考核5分。被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除執行上級處罰外,隊內罰款5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分。
       3、跟值班隊長出現脫崗的,每次罰款5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分。被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除執行上級處罰外,隊內罰款8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分。
       4、跟值班隊長匯報工作不及時的,每次罰款100元,扣除當天安全考核2分。被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除執行上級處罰外,隊內罰款2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5分。
       5、現場出現嚴重隱患、工傷事故、生產影響等嚴重問題時不按程序匯報的,每次罰款5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分。不及時安排處理或采取應急措施造成嚴重后果,將組織召開追查會,追究相關人員管理責任。
       6、跟值班期間沒有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的,每項罰款100元,扣除當天安全考核2分。被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除執行上級處罰外,隊內罰款200元,扣除當天全部安全考核5分。
       7、跟值班期間履行義務不到位或濫用職權的,每次罰款200-500元,扣除當班全部安全和績效考核分。
       8、跟值班期間發生其它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八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嚴格按照其它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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