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經理(生產)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0-26 16:27
來源:煤礦安全網
副經理(生產)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1.在經理領導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配合經理貫徹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面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
3.對分管單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制定并實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計劃,落實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
4.經常深入現場,加強現場管理,解決和處理防治水方面的問題,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5.負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防治水方面各項措施、方案的實施。
6.抓好分管范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
7.抓好分管職能部門的防治水業務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分管范圍內的水害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9.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負責組織實施。
10.配合總工程師搞好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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