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測定、化驗管理制度(修訂版)
粉塵測定、化驗管理制度(修訂版)
1、礦井必須建立測塵制度,按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測定。
(1)總粉塵:
每半月要對全礦井下各作業場所,進行一次測定。原煤車間、洗煤車間、地面裝車站每月在主要產塵點測定一次。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
(2)呼吸性粉塵:
定點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一次。
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工作面每3 個月測定一次,其它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一次。每個采樣工種分兩個班次連續采樣,一個班次內至少采集兩個有效樣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于四個。
(3)粉塵分散度和游離二氧化硅含量:
每半年檢測一次,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一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少于3個。
(4)每個工作面或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分散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每6個月測定一次,新開工頭面及變更工作面時必須在一個月內測定一次,以后每6個月測定一次。
2、粉塵測點的選擇和布置
粉塵測點的位置選擇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
把粉塵測點布置在塵源的回風測,粉塵擴散得較均勻地區的呼吸帶,呼吸帶是指作業場所距巷道地板高1.5m作業人員呼吸的地帶。在薄煤層及其它特殊情況下,呼吸帶高度應根據實際情況隨之改變。
井下作業場所測點的選擇和布置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
生產工藝 測塵點位置
(1)采煤機落煤 采煤機回風側10—15 m
(2)司機操作采煤機 司機工作地點
(3)液壓支架司機移架 司機工作地點
(4)煤電鉆打眼 作業人員回風側3—5m
(5)工作面放炮作業 放炮后工人在工作面開始作業前在工人作業地點
(6)回柱放頂移運輸機 作業人員工作范圍
(7)工作面多工序同時作業 回風巷距工作面端頭10—15m
(8)人工攉煤 回風側3—5m
(9)帶式輸送機作業 轉載點回風側5—10m
(10)工作面回風巷 距工作面20m處
②掘進工作面
生產工藝 測塵點位置
(1)掘進機作業 機后4—5米處的回風側
(2)司機操作掘進機 司機工作地點
(3)風鉆、煤電鉆打眼 距作業地點4—5米處的巷道中部
(4)工作面放炮作業 放炮后工人開始作業前工作面工人作業地點
(5)打眼與裝巖同時作業 裝巖機回風側3—5米處巷道中部
(6)機械裝巖 在未安風筒的巷道一側距裝巖機4—5米處的回風流中
(7)人工裝巖 在未安風筒的巷道一側距裝巖機4—5米處的回風流中
(8)抽出式通風 產塵點與除塵器吸塵罩間粉塵擴散較均勻地區的呼吸帶內
(9)刷幫 距作業地點回風側4—5米處
(10)挑頂 距作業地點回風側4—5米處
(11)拉底 距作業地點回風側4—5米處
(12)砌碹 在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內
(13)打錨桿眼 工人作業地點回風側5—10米處
(14)打錨桿 工人作業地點回風側5—10米處
(15)噴漿 工人作業地點回風側5—10米處
(16)攪拌上料 工人作業地點回風側5—10米處
(17)裝卸料 工人作業地點回風側5—10米處
(18)帶式輸送機 轉載點回風側5—10米
③轉載點及井下其它場所
生產工藝 測塵點位置
(1)帶式輸送機作業 轉載點回風側5—10米處
(2)裝煤(巖)點及翻罐籠 轉載點回風側5—10米處
(3)翻罐和放煤工人作業 塵源回風側3—5米處
(4)人工裝卸材料 作業人員工作地點
(5)地質刻槽 作業地點回風側3—5米處
(6)維修巷道 作業地點回風側3—5米處
(7)材料庫,配電室,水泵房,機修室等處工人作業 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內
3、礦井應建立粉塵危害防治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測塵、化驗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4、礦井應設置粉塵分析化驗室。裝備齊全,采樣、化驗、分析規范,報表數據準確、及時。
5、測塵員每月根據生產情況制定出當月測塵計劃,并總結上月測塵工作。測塵員必須按照計劃定期對所有產塵地點進行粉塵測定。
6、測全塵的同時,必須測定呼吸性粉塵。
7、采樣前后的濾膜,化驗員必須按規定干燥、稱重,并詳細記錄,做到讀數準確、精度符合要求。
8、要及時填寫粉塵報表,報防塵密閉隊隊長、通防管理科長、礦總工程師審閱,每月末測塵結果要按時報公司通防處。
9、測塵員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每年一次及時將采集的粉塵樣本送公司分析化驗,化驗結果要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