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田地質與勘探名詞術語匯編
煤田地質與勘探名詞術語匯編
一、成煤作用
泥炭—又稱“泥煤“。高等植物遺體,在沼澤中經泥炭化作用形成的一種松散富含水分的有機質聚積物。
腐泥—水生低等植物和浮游生物遺體,在湖沼、瀉湖、海灣等環境中沉積,經腐泥化作用形成富含水分和瀝青質的有機軟泥。
成煤物質—形成煤的原始物質。包括高等植物和低等植物及浮游生物。
煤精—又稱“煤玉“。黑色致密、韌性大,可雕刻拋光成工藝品的一種腐植腐泥煤。
天然焦—普稱“自然焦“。煤受巖漿侵入,在高溫的烘烤和巖漿中液、揮發氣體等的影響下,受熱干熘而成的焦炭。
二、煤巖
煤巖成分—腐植煤中宏觀可識別的基本組成單元。即鏡煤、亮煤、暗煤和絲炭。
鏡煤—光澤最強、均一、性脆、常具有內生裂隙的煤巖成分。在煤層中呈厚幾毫米到幾厘米的凸鏡狀或條帶狀。
亮煤—光澤較強,具有紋理的煤巖成分。在煤層中以較厚分層出現。
暗煤—光澤暗淡、致密、堅硬的煤巖成分。可含大量礦物質。在煤層中以較厚分層出現。
絲炭—又稱“絲煤”。外觀象木炭,具絲絹光澤和纖維結構,色黑、性脆的煤巖成分。在煤層中多呈厚幾毫米的扁平體斷續出現。
光亮煤—光澤最強的宏觀煤巖類型。結構近于均一,條帶不明顯,主要由鏡煤和亮煤組成。
半亮煤—光澤次強的宏觀煤巖類型。由光澤亮暗不同的煤巖成分交替成明顯的條帶狀結構,主要由亮煤組成。
半暗煤—光澤交暗的宏觀煤巖類型。具條帶狀結構,比較堅硬。主要由暗煤、亮煤組成。
暗淡煤—光澤最暗的宏觀煤巖類型。質地堅硬、韌性大、相對密度大、含大量礦物質、層理不明顯。主要由暗煤組成。
煤結構—各種煤巖成分的形態、大小及相互數量變化等的統稱。常見有均一狀、線理狀、條帶狀、凸鏡狀等結構。
煤構造—各種煤巖成分之間及與煤中夾石之間的空間分布特點和相互關系。
煤裂隙—煤在煤化作用過程中,因受自然界各種應力作用所形成的裂開現象。
三、煤層與含煤巖系
煤層—沉積巖系中賦存的層狀煤體。
煤層厚度—煤層頂底板之間的垂直距離。
最低可采厚度—當代技術和經濟條件下,可開采的最小煤層厚度。主要取決于煤層產狀、煤質、開采方法和當地對煤需要程度。
有益厚度—頂底板之間所有煤分層厚度的總和,不包括夾石層的厚度。
煤層結構—指煤層中夾矸的數量和分布特征。不含夾矸或夾矸很少的煤層稱“簡單結構煤層”。含夾矸較多的煤層稱“復雜結構煤層”。
可采煤層—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可采厚度的煤層。
煤層形態—煤層在空間的展布特征。根據煤層在剖面上的連續程度,可分層狀、似層狀、不規則狀、馬尾狀等煤層形態。
煤層形變—地殼運動引起煤層形態和厚度的變化。
煤層分叉—單一煤層在空間分裂成為若干煤層的現象。
煤層尖滅—煤層在空間變薄以至消失的現象。
煤核—煤層中保存有植物化石的結核。
夾矸—又稱“夾石層”。夾在煤層中的沉積巖層。
根土巖—又稱“底粘土”。富含植物根部化石的煤層底板巖石。
煤層沖刷—煤層形成過程中成后,因河流、海浪或冰川等的剝蝕,局部或全部被破壞的現象。
煤沉積模式—用沉積模式的理論和方法研究含煤巖系、煤層在空間的組合、變化特征,重塑聚煤古地理。如河流、三角洲、障壁-瀉湖等沉積模式。
含煤巖系—簡稱“煤系”。含有煤層,并有成因聯系的沉積巖系。
近海型含煤巖系—又稱“海陸交替相煤系”。煤盆地長期處于海岸線附近的環境下形成的含煤巖系。由陸相、過渡相和淺海相沉積物組成。
內陸型含煤巖系—又稱“陸相煤系”。煤盆地在內陸環境下形成的含煤巖系。全部由陸相沉積物組成。
淺海型含煤巖系—煤盆地經常處于淺海環境下形成的含煤巖系。主要由淺海相碳酸鹽巖、泥質巖組成,層只在短暫的海退期形成。
含煤巖系成因標志—反映含煤巖系的沉積環境、形成條件的特征。包括巖石的巖性成分、結構、層理以及所含化石,巖層接觸關系等。
含煤巖系沉積相—反映含煤巖系形成時的古地理環境。可通過含煤巖系成因標志來識別。
含煤巖系旋回結構—含煤巖系剖面中,一套有共生關系的巖性或巖相的有規律組合。
含煤巖系古地理—又稱“聚煤環境”、“聚煤古地理”。含煤巖系形成過程中起支配作用的沉積環境、地貌景觀。
含煤巖系沉積體系—含煤巖系中有成因聯系的一套沉積相的規律組合。如河流沉積體系等。
含煤巖系共生礦產—含煤巖系中除煤層以外利用的礦產及煤中的有用微量元素。如:油頁巖、鋁士礦、高嶺巖、耐火粘土、膨潤土、黃鐵礦、鐵礦、煤成氣,及鍺、鈾等。
煤成氣—含煤巖系中有機質在成煤過程中所生成的天然氣。其成分以甲烷為主。
煤層氣—又稱“煤層瓦斯”。基本上未運移出煤層(生氣層),以吸附、游離狀態賦存于煤層及其圍巖中的煤成氣。
四、煤田
聚煤區—地質歷史中有聚煤作用的廣大地區。其中煤田、含煤區的形成條件具有一定的共性。
含煤區—聚煤區內受同一大地構造條件控制的廣大含煤地區。含煤區內可包括若干個煤田。
煤產地—煤田受后受后期大地構造變動的影響而分隔開的一些單獨的含煤巖系分布區,或面積和儲量都較小的煤田。
暴露煤田—又稱“半暴露煤田”。含煤巖系出露情況尚好,能大致了解其分布范圍,或根據其基底的露頭,可以圈出部分邊界的煤田。
隱伏煤田—又稱“掩蓋煤田”。含煤巖系出露情況極差,大部或全部被掩蓋,地面地質測量難于確定其邊界的煤田。
含煤性—含煤巖系中含煤程度。即煤層層數、煤層厚度及其穩定性,煤質和可采情況。
含煤系數—寬層總厚度占含煤巖系總厚度的百分比。
含煤密度—單位面積(每平方公里)內的煤炭資源量。
富煤帶—煤田或煤產地內煤層相對富集的地帶。標明煤層厚度。
富煤中心—富煤帶內煤層總厚度最大的地區。
同沉積構造—沉積巖系沉積過程中形成的同沉積背斜、向斜和斷裂。
賦煤構造—有利保存含煤巖系的各種構造部位。如向斜、地塹、逆掩斷層下盤等。
五、煤田地質勘探
煤田預測—通過對聚煤規律和賦煤條件的研究,預測可能存在的含煤地區,并估算區內煤炭資源的數量和質量,為找煤指出遠景的工作。
找煤—又稱“初步普查”。為尋找煤炭資源,并對工作地區有無進一步工作價值作出評價所進行的地質調查工作。
煤層露頭—煤層出露地表的部分。
煤層風化帶—煤層受風化作用后,煤的物理、化學性質發生明顯變化的地帶。
煤層氧化帶—煤層受風化作用后,煤的化學工藝性質發生變化,物理性質變化不大的地帶。
[煤田]勘探類型—根據地質構造復雜程度和煤層穩定性對勘探區劃分的類型。
簡單構造—含煤巖系產狀變化不大、斷層稀少、沒有或很少受巖漿鋟入影響的地質構造。
中等構造—含煤巖系產狀有一定變化、斷層較發育、局部受巖漿侵入的地質構造。
復雜構造—含煤巖系產狀變化很大、斷層發育、受巖漿侵入影響嚴重的地質構造。
極復雜構造—含煤巖系產狀變化極大、斷層極發育、受巖漿侵入嚴重破壞的地質構造。
煤層穩定性—寬層形態、厚度、結構和可采性的變化程度。
穩定煤層—煤層厚度變化很小,變化規律明顯,煤層結構簡單或較簡單,全區可采或基本全區可采的煤層。
不穩定煤層—煤層厚度變化較大,無明顯規律,且煤層結構復雜或極復雜的煤層。
極不穩定煤層—煤層厚度變化極大,呈透鏡狀、雞窩狀,一般不連續,很難找出規律,可采塊段分布零星的煤層。
煤層對比—根據煤層本身的特征和含煤巖系中各種對比標志,找出各見煤點間煤層的層位對應關系的工作。
煤心煤樣—從鉆孔煤心中采取的煤樣。
篩分浮沉煤樣—又稱“可選性試驗煤樣”。為進行煤的篩分試驗和浮沉試驗而采取的煤樣。
瓦斯煤樣—為測定煤層中的瓦斯成分和含量而采集的煤樣。
地質編錄—把地質勘探和煤礦開采過程所觀察到的地質現象,用文字、圖表等形式系統客觀地反映出來的工作。
煤炭資源量—可開發利用或具有潛在價值的煤炭埋藏量。
煤炭儲量—經煤田地質勘探查明的煤炭資源量。
能利用儲量—曾稱“平衡表內儲量”。在當前煤礦開采技術經濟條件下,可利用的煤炭儲量。
暫不能利用儲量—曾稱“平衡表外儲量”。由于煤層厚度小、灰分高、水文地質條件及其它開采技術條件特別復雜等原因,目前開采有軻難,暫時不能利用的儲量。
儲量級別—區分和衡量儲量精度的等級標準。我國煤炭儲量,按精度依次為8、9、……四級。
A級儲量--在精查階段,通過較密的勘探工程控制,含煤性、煤層產狀等均已查明,勘探程度高的煤炭儲量。
B級儲量—在詳查和精查階段,通過系統的勘探工程控制,含煤性、煤層產狀等已基本查明,勘探程度較高的煤炭儲量。
C級儲量—在普查、詳查和精查階段,通過稀疏的勘探工程控制,含煤性、煤層產狀等已初步查明,有一定勘探程度的煤炭儲量。
D級儲量—在找煤、普查、詳查階段,通過地質圖和少量的勘探工程控制,對含煤性、煤層產狀等有初步了解的煤炭儲量。
六、煤礦地質
煤礦地質—從煤礦基本建設開始,直到開采結束為止期間的全部地質工作。指礦井地質或露天礦地質。
礦建地質—從煤礦基本建設準備開始,直到建成投產過程中的地質工作。
生產地質—從煤礦移交生產,直到開采結束過程中的地質工作。
礦井地質條件—影響井巷開拓、煤層開采及安全生產的各種地質條件。
礦井地質條件類型—根據地質構造復雜程度、煤層穩定性和開采技術條件劃分的礦井類型。
煤礦地質勘探—從煤礦建設開始,到開采結束期間所進行的地質勘探工作。
煤礦補充勘探—煤礦新水平或新開拓區設計之前,按設計要求進行的補充性的勘探工作。
生產勘探—采區范圍內,為查明影響生產的地質條件所進行的勘探工作。
煤礦工程勘探—根據煤礦生產建設中專項工程的要求而進行的勘探工作。
井筒檢查孔—新井開鑿前,為核實井筒剖面資料,編制施工設計方案,在井筒附近追加施工的鉆孔。
井巷工程地質—研究井巷、硐室、采場的巖體工程地質條件,為設計與施工提供依據的地質工作。
瓦斯地質—研究煤層瓦斯的成分、形成、賦存、運移與瓦斯突出條件及其預測等內容的地質工作。
煤炭自燃—煤與空氣接觸氧化生熱達燃點時,自行著火的現象。
七、礦床水文地質
礦井水文地質—研究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水文地質條件和礦井水處治方法的地質工作。
水文地質條件—地下水埋藏、分布、補給、徑流,水質和水量及其形成的地質條件總稱。
礦區供水水源勘探—根據礦區的供水需要,尋找和查明生活用水和工農業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和其它有關條件的勘探工作。
水文地質勘探—為查明礦床的水文地質條件,對地下水及其有關的各種地質條件進行的勘探工作。
老窯水—積存于廢棄礦井、采空區或巷道中的地下水。
孔隙充水礦床—以孔隙含水層為主要充水水源的礦床。
裂隙充水礦床—以裂隙含水層為主要充水水源的礦床。
喀斯特充水礦床—又稱“巖溶充水礦床”。以喀斯特含水層為主要充水水源的礦床。
礦井充水—礦井開采時各種來源的水,通過各種方式流入礦井的現象。
直接充水含水層—直接向礦井或礦坑充水的含水層。
間接充水含水層—補給直接充水含水層,再向礦井充水的含水層。
充水水源—礦井水的來源。主要為大氣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及老窯水等。
充水通道—地下水流入礦井的通道。如導水斷層、巖層孔隙、裂隙、溶隙、溶洞、陷落柱等。
礦井涌水量—單位時間內流入礦井的水量。
礦井最大涌水量—礦井開采期間,正常情況下礦井涌水量的高峰值。主要與人為條件和降雨量有關。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根據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涌水量、水害情況和防治水難易程度區分的類型。分為簡單、中等、復雜、極復雜四種。
礦井探水—采掘前用超前鉆孔來查明周圍水體的水文地質條件的工作。
放水試驗—在井下打鉆,使含水層自行泄水,降低地下水水位,以獲得有關參數、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的試驗。
防水煤柱—在井下受水害威脅的地帶,為防止水突然涌入而保留一定寬度或厚度暫不采動的煤柱。
疏干降壓—用人工排水措施,降低含水層的水位或水壓,減少巷道的涌水量,防止井下突水的作業。
礦井排水—礦井內敷設排水溝或排水管,把礦井水匯集流入水倉,再排到地面的作業。
水文物探—應用物探手段解決水文地質問題。主要采用電法勘探、地震勘探、水文測井、遙感技術等物探方法。
水文地質鉆探—應用鉆探手段解決水文地質問題。水文地質鉆孔除用于直接獲取水文地質資料外,還用于水文地質試驗和測井等工作。
礦區水文地質圖—反映礦區地下含水層分布和水文地質特征的地質圖。
八、煤田鉆探
煤田鉆探—為探明煤炭資源及地質情況或為其它目的所進行的鉆孔工程。
巖石可鉆性—巖石被碎巖工具鉆碎的難易程度。
鉆探設備—鉆孔施工所使用的地面設備總稱。包括鉆探機、動力機、泥漿泵、鉆塔等。
鉆孔—根據地質或工程要求鉆成的柱狀圓孔。
定向孔—又稱“定向斜孔”。利用鉆孔自然彎曲規律或采用人工造斜工具,使其軸線沿設計的空間軌跡延伸的鉆孔。
多孔底定向孔—又稱“定向分枝孔”。在主孔中有若干分枝孔的定向孔。
封孔—又稱“鉆孔封閉”。為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通過鉆孔與煤層串通,終孔后對鉆孔進行的止水封填作業。
鉆進—鉆頭鉆入地層或其它介質形成鉆孔的過程。
取心鉆進—又稱“巖心鉆進”。以采取圓柱狀巖礦心為目的的鉆進方法與過程。
不取心鉆進—又稱“無巖心鉆進”。破碎全部孔底巖石的鉆進方法與過程。
沖擊鉆進—借助鉆具重量,在一定的沖程高度內,周期性地沖擊孔底以破碎巖石的鉆進。
回轉鉆進—利用回轉鉆機或孔底動力機具轉動鉆頭破碎孔底巖石的鉆進方法。
沖風回轉鉆進—用沖擊器產生的沖擊功與回轉鉆進相結合的鉆進。
硬合金鉆進—用硬合金鉆頭碎巖的鉆進。
金剛石鉆進—利用金剛石鉆頭碎巖的鉆進。
鉆粒鉆進—鉆頭拖動孔底鉆粒破碎巖石的鉆進。
繩索取心鉆進—利用繩索打撈器,以不提鉆方式經鉆桿內孔取出、投入巖心容納管的鉆進技術。
反循環鉆進—攜帶巖屑的沖洗介質由鉆桿內孔返回地面的鉆進技術。
反循環連續取心鉆進—利用沖洗介質反扦環,連續將巖心或巖屑經鉆桿內孔輸出地表的鉆進技術。
空氣泡沫鉆進—用由氣體、液體和少量發泡劑組成的氣液混合泡沫流體作為沖洗介質的鉆進技術。
鉆孔沖洗液—鉆探過程中孔內使用的循環沖洗介質。主要功能是冷卻鉆頭、排出巖屑、保護孔壁等。按介質的成分不同可分為“清水鉆孔沖洗液”、“泥漿鉆孔沖洗液”、“泡沫鉆孔沖洗液”等。
巖心—取心鉆頭鉆出的圓柱形巖礦樣品。
巖心采取率—由鉆孔中采取出的巖心長度與相應實際鉆探進尺的百分比。
煤心采取器—又稱“取煤器”、“取煤管”。煤田鉆探鉆進過程中,專門用于采取煤心的一種特殊器具。
煤心采取率—采取的煤心長度與鉆進煤層厚度的百分比(長度采取率),或采取的煤心重量與鉆進煤層應有的煤心重量的百分比(重量采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