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制度
一、值班瓦斯員值班區域劃分:
1、采煤工作面:采面進風巷,采煤工作面(包括工作面上隅角),采面回風巷,保證本采面供風的主要通風設施,保證本采面防塵用的防塵設施,本區域內的礦井監控系統的各種設備(電纜、傳感器、分站)。
2、掘進工作面:保證本掘進工作面供風的局扇及其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筒,掘進工作面(風筒出口至工作面迎頭),掘進工作面回風(風筒出口至掘進巷道口 ),本掘進工作面區域內的礦井監控系統的設備(電纜、傳感器、分站)。
二、值班瓦斯員檢查路線:
1、采煤工作面:采面進風巷→采煤工作面→采面回風巷。
2、掘進工作面:局扇及其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筒→掘進工作面回風→掘進工作面→風筒。
三、值班瓦斯員巡回檢查必須保證檢查時間的均勻性,如每班檢查三次(高瓦斯礦井)可按以下規定:
1、第一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點后三小時內完成;
2、第二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時點后五小時內完成;
3、第三次巡檢時間必須在交班前完成。
低瓦斯礦井可按以下規定:
1、第一次巡檢時間必須在正點后三小時內完成;
2、第二次巡檢時間必須在交班前完成。
對于瓦斯異常的工作面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情況……。具體地點的具體檢查次數詳見本礦《瓦斯檢查規定》和《瓦斯檢查計劃書》。
四、值班瓦斯員必須按照以上規定的區域、路線、時間對所管轄區域內的瓦斯情況按《規程》規定的次數檢查,并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和瓦斯記錄牌板,同時填寫瓦斯傳感器數值,如果傳感器顯示數值超過允許誤差(瓦斯傳感器數值與瓦斯檢定器的數值之差,0~1%時≤±0.1%、1~2%時為≤±0.15%、2~4%時為≤±0.20%),及時通知安全調度室值班人員由維修調試人員進行校正。檢查一次填寫一次,并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做到瓦斯檢查有記錄(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不空班,不漏檢。
五、值班瓦斯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還必須檢查采掘工作面內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的風流中的瓦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認真記錄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每個瓦斯員除按規定檢查瓦斯外,必須并且有責任對其行走路線內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通風情況、防塵情況及防滅火設施等其它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要及時匯報,并認真詳細地填寫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
六、瓦斯檢查執行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制度,瓦斯員檢查一次,施工負責人簽字一次,不能由他人代簽。
七、值班瓦斯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對各種違犯“三大規程”、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或各種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當場制止或罰款處理,存在重大隱患者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瓦斯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