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興煤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1-05 19:02
來源:本站原創
第二條 礦技術負責人(總工)
在礦長領導正負責全礦生產技術工作,對全礦安全技術全面責任。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試驗和推廣。
針對存在的危害,具體負責組織編制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負責礦上救護工作。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協助礦長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定期召開工程技術人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技術問題。
有事外出指定一名技術員代理。
第三條 安全副礦長
1、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貫徹“五同時”原則,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4、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制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5、負責分管部門的教育與培訓。
6、具體負責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業會議,分析分管范圍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8、嚴肅處理各種違章違紀人員,并使之得到教育保證全年無重傷事故。
9、認真組織每次自檢自查,負責督促杜絕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10、堅守崗位,有事外出必須向礦長請假。
第四條 生產副礦長
1、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的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3、具體負責組織制定生產方面有關質量管理、安全規章制度,保證落實。
6、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7、深入井下,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
8、管好后勤,保持均衡生產,保持正常接繼。
9、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問題,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礦長報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親臨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
10、逐日調查分析安全生產情況,調節各種弊病,認真組織生產,負責全年的生產任務。
11、堅守崗位,有事外出,必須向礦長請假。
第五條 機電、運輸負責人
1、在礦長領導下,對全礦的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檢查工作負責,是全礦機電、運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3、負責編制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本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
5、定期組織機電、運輸設備檢查,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完好。
6、具體負責組織制定機電、運輸系統的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組織機電、運輸事故的檢修的恢復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落實。
7、深入現場,檢查機電、運輸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不帶病作業。
8具體負責制定落實機電、運輸事故的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督促落實。
9、負責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機電、運輸設備保護和測試管理工作。
10、建立建全各種管理臺帳,督促落實各種運行記錄。
11、堅守崗位,有事外出持假條向付礦長請假,同意后方可離開。
第六條 值班領導
1、負責組織安排當班的生產作業,對當班安全檢查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召開班前會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3、掌握當班出、缺勤情況,各工作崗位不得脫崗。
4、深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將人員撤離,并向礦長報告。
5、做好交接班,交清當班生產情況、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處理情況以及如何處理和應注意的問題。
6、做好交接班記錄,審查各種記錄和報表。
7、調節各種弊病,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抓好質量管理保證各項工程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