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興煤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1-05 19:02
來源:本站原創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范煤炭生產經營活動,促進和保障我礦煤炭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在富盛煤礦轄區內適用。
第三條 全礦對煤炭,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的方針。
第四條 煤炭各行業機構、各級管理人員及礦山職工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對所轄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直接責任。
第五條 安全工作必須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走群眾路線,任何人都有權提出(或支持)安全監督工作,充分發揮群眾安全監督作用。
每一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對企業或上級單位作出的危害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或決定有權提出檢舉和控告,有權參與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的技術革新活動作出改善勞動保護條件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按照規定領取和使用保障安全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第六條 礦每10天進行一次有領導和群眾參加的自檢自查,進行安全隱患檢查和生產進度分析,對生產中的隱患弊病及時的解決,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
第七條 井口必須執行入井檢身制度,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和工作鞋,配帶好礦燈、嚴禁酒后、帶煙草火及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第八條 各班組每天班前、班后必須準確清點出入井人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九條 礦上在對內或對外制定的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工作,不準以包代管,嚴禁簽訂顧職工安全的招聘合同。
第十條 對違章違紀人員,必須由生產調度室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同時通過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機電設備必須定期保養定期維修、保證安全運轉。
第十四條 技術科負責對煤炭資源的開采,符合煤礦開采規程,必須做好地質、開拓工作,實測繪制六圖,以便指揮采掘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五條 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嚴格管好資金、積極為礦山出謀獻策。
第十六條 后勤管理勤查勤看,保證生活及服務質量,搞好服務工作。
各級管理人員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 礦長
1、礦長是全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改善生產條件,實現安全生產,保證職工的健康負全面責任。
4、保證安全投入及其有效實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
5、負責定期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總結、部署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7、發生事故時,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求援,組織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
8、決定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9、按照國家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11、堅守崗位,有事外出或請假,必須指定一名副礦長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