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關于井下機車運輸的補充規定

    作者:佚名 2011-06-19 22:21 來源:本站原創
    關于井下機車運輸的補充規定

    根據我礦的井下大巷的現實軌道鋪設情況,在采用機車運輸實際工作中有幾處不能滿足規程第351條《采用機車運輸,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的前端》的規定,需調車。為了保證調車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調車段:1、三煤軌道暗斜井平臺至副井底繞道北口;

    2、軌道暗斜井平臺至副井道繞道北口;

    3、井底南大巷及井底北頭至軌道暗斜井平臺;

    4、副井底繞道需推車;

    一、 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 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的指令開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在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三、 機車的燈、閘、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必須保證完好。

    四、 調車前,跟鉤工必須對列車前的環境情況,軌道線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是否有人或障礙物,確認無誤后方可向司機發送開車信號。

    五、 在調車時,必須有兩人進行作業,嚴禁一人進行調車。

    六、 在推車時,必須將車輛用合格的連接裝置(銷子、鏈環)可靠的連接起來。需要向前調車時,要使用完好的鋼絲繩套(繩套繩徑不小于¢12.5mm)和合格的銷子將機車與列車連接起來,并且保證一列車的全部車輛都連接在一起(用繩套兜列車時,各車之間必須連接)。

    七、 調車時,機車運行速度要慢穩,不允許忽快忽慢,以防列車掉道。

    八、 調車時,跟鉤工、機車司機必須密切配合。確保運輸安全

    九、 在調車時,跟鉤工、機車司機必須嚴格遵照操作規程

    機電科:

    安檢科:

    工程師

    機電礦長: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