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安全管理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05-14 23:17
來源:本站原創
通風安全管理責任制
為了加強礦井通風安全管理,使井下各點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去時《規程》規定,是防止瓦斯聚集爆炸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有效措施。
1、礦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井通風安全管理負全部責任,礦長必須對瓦斯報表進行審核并簽字。
2、礦總工對礦井通風安全技術管理負全面責任,定期組織對“一通三防”處理計劃進行編制。
3、安全副礦長對通風安全管理負責,定期組織系統安全大檢查,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4、通風科對通風安全管理負責具體工作,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風系統,及時建筑和管理好通風構筑物,加強局扇管理。
5、瓦檢員負責全礦井瓦檢工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匯報制度。
6、測風工負責全礦井測風工作,合理調整風量,使得通風合理。
7、通防工負責全礦井除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