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0-11-25 20:45
來源:本站原創
機運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機電付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機電方面的具體事項,并組織實施。
2、對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質量,技術要求和現場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工作。
3、負責全礦機電設備計修和大型設備的安裝、驗收工作。
4、負責組織機電設備的質量的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煤炭部頒發的質量驗收標準,不斷提高機電設備的質量。
5、負責制定機電操作規程,對本專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工作,并負責發放發司機證。
6、負責機電專業月份的安全工作總結,對各類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并上報礦長和總工程師。
7、按時參加機電專業的重大事故的追查,并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和恢復工作。
8、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機械的試用和推廣工作,并制定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9、負責機電專業安全技措項目的實施,合理分配機電設備。
1、在機電付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機電方面的具體事項,并組織實施。
2、對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質量,技術要求和現場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工作。
3、負責全礦機電設備計修和大型設備的安裝、驗收工作。
4、負責組織機電設備的質量的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煤炭部頒發的質量驗收標準,不斷提高機電設備的質量。
5、負責制定機電操作規程,對本專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工作,并負責發放發司機證。
6、負責機電專業月份的安全工作總結,對各類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并上報礦長和總工程師。
7、按時參加機電專業的重大事故的追查,并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和恢復工作。
8、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機械的試用和推廣工作,并制定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9、負責機電專業安全技措項目的實施,合理分配機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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