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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煤業集團設備管理制度匯編

    作者:佚名 2010-11-02 21:53 來源:www.hy77.org

    哈密煤業集團設備管理制度匯編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二○○三年十月

    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為適應硫磺溝公司的體制改革和發展,加強設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全部生產設備的管理
    一、 根據現代化礦井的需要,設備管理應貫徹執行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密切結合生產實際,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 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以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三、 搞好狀態監測維修和努力提高計算機輔助管理,不斷提高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現代化水平。
    四、 公司的設備統一由機運隊管理,機運隊要參與設備的調研、規劃、選型、購置、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改造、更新、封存和報廢等過程的綜合管理。

    第二章 設備規劃、選購、安裝調試及驗收
    一、公司需要增加主要生產設備時,應有生產技術部或使用部門會同機運隊提出增加設備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維修性的要求,在機電副經理和總工主持下,有生產技術、機運、物資供應和使用單位參加進行技術和經濟論證,必要時派人到其他有關使用單位和制造廠家進行考察,做出可行性結論,以便做出租賃、購置或制造的決策。
    二、設備選型應采用通用化、標準化,選購的設備應是經過技術鑒定、有生產許可證的、非淘汰型產品,購置計劃應由機運隊會同生產技術部編制,交機電經理審閱后,由機電副經理提交公司會審,通過后并列入維簡購置計劃。凡因個人行為使設備購置不當的,造成積壓或浪費,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自行研制設備時,應由機電副經理組織機運隊、使用部門的技術人員共同制定設計方案,并做出設計,經機電副經理審閱后,并嚴格按設計資料制造,完工后,經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和試運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技術資料應齊全。對于外委制造設備時,還應報總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批后方可實施,所委托的制造廠,必須是技術力量強,有同類產品生產許可證的。
    四、設備到貨后,應由機運隊、物資供應部、檔案資料室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做好記錄,并做出驗收報告存檔。原始技術資料由檔案資料室保存建檔,備份或復印件由機運隊保管,隨機配件由物資供應部管理。若有損壞、缺件、質量差或與定貨要求不符等情況,應由物資供應部立即向廠家或銷售部門索取、索賠或退貨。對于到制造廠家驗收設備時,應攜帶有關技術質量驗收標準。要求組裝進行試運,并且技術資料齊全,應按其技術質量標準進行驗收,把好質量關。
    五、設備到貨經過驗收后,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新型設備安裝時,廠家應提供技術服務。若暫不用的設備和零部件等,必須由供應部入庫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并作好防火、防盜工作。
    六、機運隊參與公司新建、擴建、開拓延伸、提出改造的設備規劃,選型、購置等工作,提出設備的可靠性、維修性要求,并參與設備的驗收和安裝調試工作。施工單位與使用單位要建立嚴格的交接手續,做到設備的附件、備件、工具和技術資料齊全。機運隊要把好設備投產前的 質量、備件和資料的驗收關。
    七、建立健全設備的交接驗收手續、檔案管理與設備管理考核制度,并將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設備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運隊入檔管理。
    八、對主要設備的安裝使用,技術人員 應參與編制操作規程和安裝質量標準。不完好的設備不準安裝。安裝完畢后,應由安裝、使用、安檢、機運等單位參加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章 設備使用和維護
    一、 所有使用的設備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凡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制定出操作維護規程,報有關部門審批后,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使用單位負責人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二、 貫徹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誰使用誰維護,并實行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多人操作的設備、生產線實行包機制。共用設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著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設備應有運行記錄,主要管路、纜線裝置和已實行集中遙控的設備,應設置專職機電維修工負責分片包干巡回檢查維護等工作。
    三、 各種主要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四、 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 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否則不準使用。
    六、 嚴格執行每日強制檢修制,日常保養制和定期維護保養制,確保設備整齊、清潔、安全經濟運行。并做好各項記錄.
    七、 主要設備應分別制定合理的運行標準和消耗,定期進行測試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
    八、 隊、班、組實行維修負責制,對負責管轄范圍內的設備作好巡回檢查,計劃維修和故障檢修,對重點設備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作好記錄。
    九、 鍋爐壓力容器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十、 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儀表、儀器和控制裝置,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校驗,保證靈敏、準確、可靠。
    十一、 加強潤滑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制度,作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根據油脂狀態監測換油,實行設備潤滑的動態管理。建立油脂化驗,設專兼職管理。新到的潤滑油必須經檢驗合格后物資供應部方能入庫,并妥善保管和定量發放。
    十二、 設備發生事故時,及時向機運隊和安檢部匯報,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追查,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追究,對損壞設備的修復材料費等應由事故部門承擔。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使用單位要建立設備事故和未遂事故記錄,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對經常發生的事故類別、時間、場地、部位和原因等進行分析研究,制訂改進措施
    十三、 大型設備及壓力容器等應做好每臺設備有檔案、有記錄.
    十四、 每隊必須建立設備手冊,做到日常設備檢查、驗收、交接等有記錄。
    第四章 設備檢修
    一、 堅持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制度。積極推行故障診斷的狀態監測技術,按設備運行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制度,逐步向預知檢修方向發展,以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停機時間。
    二、 設備檢修分為小修(日常檢修)、中修(一般檢修)和大修理,設備小修和中修所需材料費用直接攤入生產成本(小修列入各單位費用指標,中修列公司成本指標)。設備大修費用由設備大修理資金支出。
    三、 加強設備大修理資金的管理,設備大修理基金由機運隊按計劃控制使用,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四、 委托檢修的設備,由機運隊統一安排,承擔檢修的部門必須取得相應設備檢修許可證。
    五、 設備大修應由修理部門申請開工報告。由機運隊做大修理預決算。竣工后,應做空、輕、重負荷的運轉和效能測定,按照設備出廠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隱蔽工程應有中間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在設備履歷表內。
    六、 大修理后的大修理設備要實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修理質量問題,應由承修部門免費修理,保修期規定不得少于三個月。
    七、 加強設備驗收管理工作。設備檢修質量驗收,應由使用部門、檢修部門和機運隊共同參加,按照檢修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作好記錄,辦理交接驗收手續,不完好設備不準使用。
    八、 一般檢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供,機運隊審核,列入月生產計劃。生產計劃。檢修單位制定檢修的項目、進度、工藝和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由機運隊進行考核,并列入經營考核中,做到保質、保量、保工期。
    九、 實行強制檢修和維護保養制,主要生產設備要保證有每天不少于2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若發現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無法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主要設備:采煤機、前部運輸機、后部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順槽皮帶運輸機、主井強力膠帶運輸機、乳化泵站、移動變電站、井下變電所、地面變電所、掘進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主提升機)
    十、 各部門應實行設備包機制,包機人員在強制檢修時間內都應參加檢修和維護保養工作。每次檢修完畢后,當班包機人員負責驗收。
    十一、 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后應編制檢修工作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措施、勞動組織。
    十二、 應組織參加檢修的人員學習討論停產檢修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安全措施,以保證落實措施。在停產前應有生產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召開檢修平衡會。并協調人員、材料、車輛、停風、停電、停水、停氣和停機方面的工作。
    十三、 綜采設備應制定一般檢修和大修理計劃,進行“四檢”(班檢、日檢、月檢、季檢),不合格的設備禁止投入使用。
    十四、 機運隊要組織好維修用備品、配件的生產、供應工作,作好備品、配件的管理工作,編制配件貯備定額和消耗定額,保證經濟合理儲備,配件儲備資金一般是設備原值的2~4%,關鍵設備的配件可適當增加儲備,配件應由物資供應部統一集中管理。領用時實行交舊領新的原則,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進行修舊利廢工作。使用單位編制配件計劃,由機運隊審核交物資供應部采購。

    第五章 設備租賃、調劑利用與調撥
    一、 閑置設備應及時進行回收,暫不需要或連續六個月以上停用的設備應進行封存,封存的設備必須檢修好,妥善保管、定期保養,嚴禁拆卸,防止丟失損壞。
    二、 待報廢的設備嚴禁作為閑置設備轉讓或出租。
    三、 設備的調劑、調撥應由公司經理批準,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章 設備改造、更新與報廢
    一、 根據長遠發展規劃和現有設備技術狀態制定設備的改造更新規劃,由機運隊制定年度計劃,經機電副經理、總工審批后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規劃發展部審批,由機運隊組織實施。
    二、 一般設備的改造更新計劃,由機運隊提出方案經機電副經理、總工審批。對于主要設備的改造更新,應由機電經理、總工組織技術經濟論證,經公司批準后執行。
    三、 設備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理進行。改造所需費用不超所改造設備大修理費用的70%時,可列入大修理費用開支;若超過時應列入技術改造計劃,所需費用從維簡資金安排解決。
    四、 新設備更新的原則,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新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舊設備;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報廢更新。
    1、 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雜設備;
    2、 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3、 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
    4、 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五、 設備報廢可結合設備清查,作為日常工作進行,由機電副經理、總工組織機運隊組成鑒定小組,提出報廢意見,按照《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第55條規定,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六、 待報廢設備在批準前,應妥善保管好。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拆卸,入庫保管。辦理報廢的財務手續。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與更新費用。


    第七章 設備的基礎管理
    一、 建立健全設備的技術檔案、技術資料齊全,存放整齊。由機運隊設專人統一管理。主要生產設備要建立設備履歷表和技術特征卡片,一臺一檔。作好設備檢修,測試、檢驗、技術整定、技術改造,安裝試運轉和驗收等記錄,繪制提升、運輸、通風、壓風、排水、通訊、供電、供熱、供水等系統圖
    二、 設備基礎管理要求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卡、物一致,各種設備逐臺編號、登帳、建卡,機運隊要建立設備總臺帳,使用單位要建立設備分臺帳,設備的分布狀況及屬性變化,可用圖、牌板管理,有條件的應用計算機管理。
    三、 逐步制定、整定、完善以下定額:
    1、 設備檢修工時、費用定額;
    2、 維修配件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3、 采、掘、運設備的裝備定額;
    4、 大型設備的能耗定額;
    5、 設備運行費用定額。
    四、加強設備的經濟技術指標的管理與考核。要求大型在用固定設備臺臺完好,設備綜合完好率90%以上,設備待修率不高于5%,設備事故率1%以下,設備使用率80%以上,設備新度系數年年遞增。
    第八章 附則
    本制度若與上級規定有抵觸之處的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供用電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公司供用電管理,協調公司所屬各單位管理的使用關系及日常用電秩序,做到安全、經濟、合理的使用電力資源和電氣設施,結合我公司井上、下具體情況,特制定:硫磺溝分公司供用電管理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所屬各科隊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機電運輸隊為硫磺溝分公司電力使用業務管理部門及監察部門。
    第二章 供電方式、質量及安全
    第四條 硫磺溝變電所供往我礦地面中央變電所的供電頻率為交流50Hz,額定電壓為10KV,頻率偏差50±0.5 Hz,電壓偏差10±5%KV。10KV地面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應認真檢查,做好記錄,根據實際情況與硫磺溝變電所取得聯系,保證正常的供電頻率與電壓。
    第五條 我公司供電通風和排水為雙回路供電。正常情況下硫磺溝變電所供電電源為正常生產電源。柴油發電機組為供電備用電源,應每月啟動一次,確保正常運行。
    第六條 地面中央變電所10KV電源經高壓配電室配電送往井下掘進、綜采工作面及老礦區、箱變。地面生產系統由地面中央變電所供380v電源,主井皮帶運輸機與主通風機由箱變提供660v電源。
    第七條 未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機運隊的通知,不得擅自停送任何線路電源。經公司領導、機運隊通知,方可停送電。
    第八條 未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機運隊的通知,不得擅自給公司以外單位供電,否則按電費的10倍予以罰款。外單位(用戶)需在礦供電范圍內接電,應與機運隊取得聯系,經公司領導批準在供電前辦理用電申請。供電費用、產權劃分、維護檢修、停電操作等事項簽定協議,在機運隊指定地點接電。
    第三章 供配電設計、安裝、試驗
    第九條 機運隊負責供配電的設計、安裝指導、試驗和調試計算及聯系協調工作,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須由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條 礦井供配電的設計包括的主要內容為:
    一 全礦井上(地面)供配電一、二次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二 全礦井下供配電一、二次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三 回采工作面供配電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四 掘進工作面供配電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五 井下運輸設備供配電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六 井下照明供配電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七 回撤工作面供配電線路圖及設計說明
    八 各種繼電器保護整定計算設計說明書
    九 各種電氣設備布置圖及設計說明
    十 功率因數計算和無功功率補償方式及容量
    以上內容發生變化(新裝、減裝或減少負荷)應及時進行修訂或重新進行設計。
    第十一條 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第十二條 安裝工作應據公司生產計劃安排情況,指定生產科隊由安裝隊伍認真編寫安裝規程,經批準后實施。安裝所需設備及材料由機運隊編寫計劃供應科組織,同時應加強預算及決策工作。
    第十三條 安裝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由公司領導及機電經理組織驗收,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改動電氣設計線路及繼電器保護整定值,如需改動或增加負荷必須經機電經理的批準。經機運隊辦理手續,方可進行改動工作,否則按違章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機運隊每季必須對“第十條”的設計內容進行與實際對照的復查,并繪制新的實際電氣線路圖。
    第十六條 每年應對電氣設備及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以防止電氣設備發生事故和產生誤動作。該工作由機電經理主持并組織,由機運隊執行并匯總,由公司所屬各科隊配合認真實施。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及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試驗、調整工作有:
    一 供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置(包括各配電點的饋電開關)的整定值的檢查,每半年一次。負荷變化時,應及時調整整定值,并上報機運隊備案。
    二 變壓器油開關試驗,每半年一次。
    三 高壓電纜泄漏耐壓試驗,每年一次。
    四 高壓開關試驗,每年一次。
    五 高壓備用電纜的絕緣電阻測定,每月一次。
    六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每季一次。每周由負責電工檢查外部和懸掛情況一次。
    七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每月一次,每班當班司機或電工負責檢查一次外皮有無破損。
    八 避雷器試驗,每年一次。
    九 絕緣用具試驗,每年一次。
    十 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檢測,每月一次。
    十一 接地網的接地電阻值,每季測定一次。局部接地級的接地電阻值每半年測定一次。防雷電的避雷電接地電阻,每年雨季前測定一次。
    十二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性能檢查,每月一次。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月檢查外觀一次。
    以上每項內容,均應填寫記錄并上報機運隊備查,不符合要求的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
    第四章 停送電管理
    第十八條 因硫磺溝變電所檢修或其它原因停供往我公司的10KV高壓線路時,我公司地面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機運隊隊長、調度室及有關領導,以便于及時啟動柴油發電機組,確保通風與排水正常。
    第十九條 據本公司內部不同性質的停送電采取不同要求如下:
    一 全礦性停電
    1 屬計劃檢修性的全礦停電,應事先到機運隊辦理停電手續。由機電經理或生產經理簽發工作票,然后通知調度室、通風科等。由調度室協調時間并通知各科隊將準備工作做完。統一時間停止設備運轉,最后地面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才可停止全礦的供電。送電時,應先通知各隊做好準備,防止誤送電傷人或出事故。先合總閘然后按操作規程分路送電。經各處調試運轉正常后,人員方可撤離工作地點。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操作票。
    2 屬事故性的全礦停電,值班人員應及時向調度室聯系,并通知各單位弄清和查明原因,同時拉下各分路刀開關以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嚴禁各類用戶利用事故停電時間進行電氣檢修等。查明原因后分路試送電,各用戶試運轉正常的線路保持送電狀態。該項工作由生產經理、機電經理統一指揮調度人員、通風科瓦檢人員協調配合地面。地面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嚴格履行操作規程
    二 地面局部停送電
    1 屬計劃性檢修電氣設備停電,必須由用戶派人到機運隊辦理停電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為機運隊電氣負責人。工作票交地面中央變電所并辦理停電手續,由地面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協調停電時間。檢修工作結束后,用戶派工作項目負責人去地面中央變電所辦理送電手續(實行誰停電誰送電原則)確保無誤后方可送電。
    2 地面某線路發生事故造成10KV控制柜跳閘,屬事故性停電應查明事故原因處理完后,并由故障處理人員到地面中央變電所辦理送電手續方可送電,簽發人為項目工作負責人(值班隊長),值班人員應將故障原因、處理方法結果等記錄備查。如故障出在配電柜,如果是雙回路供電,可由備用回路供出,然后再處理有故障的配電柜。
    三 變電所內部停電
    1 變電所內部停送電如不影響用戶,工作票可由機運隊隊長簽發。如影響用戶必須由機電經理簽發,值班人員必須寫出操作票,并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
    2 停電后必須驗電、放電,并在操作手柄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以防他人誤操作造成事故。
    3 變電所負責完畢后需要送電時,必須通知受電單位負責人或現場工作負責人。在受電單位或現場工作的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送電。且必須驗明受電單位、地點、工作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防止發生事故。
    四 井下全面性停電
    1 屬正常計劃性停電時,必須先到機運隊辦理停電工作票,由機電經理簽發。由井下變電所值班人員通知調度室,平衡停電時間。停電順序為:各用戶停止設備運轉,并將開關打到零位,各移動變電站停電至零位。高爆停電、地面變電所停電。工作完成后經項目負責人檢查,瓦檢人員檢測各供配電點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送電順序與停電順序相反。
    2 如果是突發事故造成井下全面性停電,參照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條執行。
    五 井下采區停送電
    1 井下采區移動變電站移設檢修等需要送電時,應到機運隊辦理停送電手續,并填寫工作票,變店所值班人員填寫操作票進行操作。
    2 工作完畢后需送電時,應保證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3 當班工作完成不了需延續到下一班時應指定送電負責人,并告知變電所工作完成后由指定送電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送電手續,方可送電,以確保送電安全。
    六 井下掘進頭停送電
    1 正常情況下,局部通風機不準停轉。
    2 如必須停送局部通風機時,必須在啟動通風機前進行氣體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啟動通風機,此項工作由瓦檢員同調度室協作執行。
    3 掘進頭因是專用線路、專用電源,且現場無人看守,故停電時必須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且停電總開關處設專人看守并掛警示牌(采區內部停送電也必須遵守此條)。
    七 其他范圍內的停送電
    1 工作人員到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填寫工作票,由調度室平衡停電時間。
    2 工作完畢后,工作人員親自到地面中央變電所辦理送電手續,并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防止發生事故。
    3 經試運轉后工作人員才可離開工作地點。
    第二十條 本礦的地面中央變電所內部的油斷路器應經常檢查油質油位情況。
    一 每年進行一次用油斷路器絕緣油的物理化學性能及耐壓試驗。
    二 操作頻繁的油斷路器的絕緣油,每半年進行一次電氣耐壓試驗。
    三 經3次切斷短路故障的油斷路器的絕緣油應加試一次電氣耐壓
    驗。
    四 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應不用或及時更換。
    五 油量不足的油斷路器應及時補充絕緣油,并做好混合電氣耐壓
    試驗。
    六 建立健全電氣設備絕緣油更換,試驗記錄。
    第二十一條 發生停電造成一切事故的一律上報調度室、生產經理、機電經理,并在三天內追查事故和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第五章 計劃用電與節約用電
    第二十二條 機運隊應根據每月電耗情況,對基層科隊、各主要供電點下達電耗指標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設備驗收管理辦法
    為加強公司設備管理工作,理順管理程序,使設備到貨驗收、安裝、回撤、發放及大型設備檢修、驗收等工作進入正規化、系統化、避免設備的丟失和不定期的重復檢修,加強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對設備管理工作重視,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節 設備入庫或到貨驗收制度
    一、 新設備到貨后,必須由供應部計劃員、機運隊設備管理員、檔案室管理員等一同驗收。
    二、 驗收設備時,應通力合作,并按照各自分管內容逐項進行驗收。
    三、 驗收內容包括:
    1、 設備外觀和組成部件數量,并驗收其外觀質量;
    2、 設備的隨機文件;
    3、 設備的隨機配件(部件)數量與裝箱單是否一致;
    4、 設備的隨機工具及數量;
    5、 有關設備的其它附件。
    四、 驗收時,應按實物逐件進行檢查,并填寫驗收報告。該表由檔案室、供應部、機運隊各存檔一份,以便備查。
    五、 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缺陷或缺件情況,應將驗收結果以書面材料反饋給采購單位,并將驗收結果存檔備查。
    第二節 設備投入使用及發放的驗收制
    一、 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檢修完好設備入庫時,必須在地面進行試運轉,試運轉工作由機運隊負責指定班組來完成此項工作。
    二、 試運轉前,必須按照電器設備、機械設備的完好標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準通電進行試運轉。
    三、 防爆設備應逐臺檢驗其防爆性能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防爆設備技術要求標準GB3836,并貼防爆合格證。
    四、 試運轉工作由合格的人員擔任試運轉司機或操作者,應從空載、半載、滿載逐項進行,每項內容不得少于1小時,以確保其磨合要求。
    五、 試運轉時,采掘設備或其它一般設備由機運隊設備管理員、機械或電氣技術員、試運轉單位負責人、技術員、安裝或使用單位負責人、技術員等參加,必要時由機電副經理統一協調指揮該項工作。
    六、 試運轉完畢后,由機運隊、試運轉單位填寫試運轉驗收報告,參與試運轉人員簽字,主要采掘設備經機電副經理簽字,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節 安裝及回撤驗收制度
    一、 安裝單位應根據技術要求進行設備的安裝,不得隨意更改安裝技術要求,如需變更安裝技術要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機電經理或總工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 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必須對設備的隱蔽工作量進行記錄并認真完成。
    三、 安裝單位應根據試運轉時的設備明細,認真進行安裝和保管,防止丟失。
    四、 安裝完畢后,由機電副經理、機運隊、安裝單位、供應部、調度室、安檢部、使用單位等組成驗收組,對設備安裝情況進行驗收。
    五、 安裝驗收交付使用后,保運期10天,在保運期內因安裝質量問題造成設備及配件損壞的,由安裝單位負責賠償損失,并扣除安裝單位部分安裝使用費。
    六、 設備回收升井或入庫,以設備到達機運隊或供應部為準,中途丟失由使用單位或回收單位負責賠償,入庫后丟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七、 設備的安裝、回撤機運隊要認真做好設備清冊工作,做好移交工作。

    第四節 大型及主要設備檢修驗收制
    一、 大型設備和主要設備為:
    1、 主扇風機;
    2、 副井提升機;
    3、 主井膠帶運輸機;
    4、 主排水泵;
    5、 鍋爐;
    6、 井上地面高、低壓變電所;
    7、 井下變電所;
    8、 人車;
    9、 采煤機;
    10、 掘進機;
    11、 移動變壓器。
    二、 檢修工作,必須確定檢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檢修人員。
    三、 檢修完畢后,由機電副經理、機運隊、檢修單位負責人、調度室、安檢部等參加對設備檢修工作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存檔。
    四、 檢修驗收后的設備必須保證正常使用。保運期1個月以上(小故障除外)。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設備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管理體制,轉變管理觀念及模式,提高公司設備管理水平,節能降耗,減少和杜絕機電事故的發生,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及安全生產,結合公司的具體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設備管理網絡
    公司經理 集團公司生產部機電組

    機電副經理

    機電運輸隊(技術組)

    綜采隊 綜掘隊 掘進隊 機運隊 供銷部 行辦 通風部 后勤 生產部
    二、 各部門主要考核設備
    1、綜采隊:采煤機、前部運輸機、后部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順槽皮帶、液壓支架、乳化泵站、移變、絞車、各類開關及水泵等。
    2、綜掘隊:掘進機、轉載機、雙向帶、刮板運輸機、移變、乳化液泵、各類開關及水泵等。
    3、掘進隊:刮板運輸機、乳化液泵、各類開關及水泵等。
    4、機運隊:主井皮帶運輸機、篩選皮帶運輸機、主提升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箱變、井下變電所、制氮機、車床、刨床、人車、各類開關等。
    5、供銷部:推土機、轉載機、汽車、吊車、電鋸、各類水泵等。
    6、行辦:一體機、復印機、大轎車、小車、客貨兩用車等。
    7、通風部:局部通風機、測塵儀、各類開關等。
    8、后勤部:各類水泵、鍋爐、變壓器等。
    9、生產部:監控系統、通訊系統、曬圖機、激光指向儀、測繪儀器等。
    三、設備管理考核月報表
    考核單位:機運隊 年 月
    科隊 本月在用設備綜合完好率 本月在用設備發生事故 本月電氣設備防爆 在用設備待修 本月累計處罰金額 備注
    在用設備臺數 完好臺數 完好率 次數 事故率 影響時間 處罰金額 失爆臺數 合格率 處罰金額 待修率 備注
    生產部
    綜采隊
    綜掘隊
    掘進隊
    機運隊
    供銷部
    行辦
    通風部
    后勤部

    部門領導: 主管領導: 制表:
    四、設備檢查和例會
    1、部門主管設備的領導或兼職設備管理員不參加每周至少一次的設備檢查活動的,罰款200元/次。
    2、對于檢查出來的問題,可當班解決而不解決的罰款20元/項。若到下次檢查還未整改的,罰款50元/項。
    3、對于不參加設備管理會議的,罰款100元/次。
    4、罰款落實到人,凡是落實不到人的對單位主管領導進行上述款額的罰款,下述條款中也按照此規定執行。
    五、設備管理制度
    1、各部門健全設備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定期檢修、定期檢查、巡檢、維護、保養制等,每缺一項罰款20元,執行不善或未執行的,罰款20元/項。
    2、設備管理無人管理或兼職管理員不負責任的,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
    3、設備因使用或維護不當造成損壞的由使用單位和事故責任者按設備價值的10%-30%進行賠償。
    4、設備因使用、檢修維護不當出現事故但未造成設備損壞后果的,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六、設備檔案
    1、各部門沒有建立設備檔案的,罰款100元,檔案不全的,罰款50元。
    2、設備帳卡物三者不相符的,罰款50元。
    3、每月30日前不上報設備動態表的罰款50元/次。
    七、設備完好率及防爆合格率
    1、完好設備要求:
    (1)、設備性能良好,機械設備能穩定得滿足生產工藝要求,動力設備的功能達到原設計或規定標準,運轉無超溫超壓現象。
    (2)、設備運轉正常,零、部件齊全,安全防護裝置良好,磨損、腐蝕程度不超過規定的標準,控制系統、計量儀器、儀表和潤滑系統工作正常。
    (3)、原材料、燃料、潤滑油、動能等消耗正常,基本無漏油、漏水、漏氣(汽)、漏電現象,外表整潔、整齊。
    (4)完好率=完好設備的臺數/實有設備的臺數×100%
    各部門所使用設備完好率達90%以上,每降1%,罰款50元。
    2、設備待修率=平均待修設備臺數/平均實有設備臺數×100%,設備待修率不超5%,每升1%,罰款100元。
    3、設備事故率=機電事故影響當月產量/當月全礦生產煤量×100%,設備事故率不超1%,每升0.1%,罰款50元。
    4、防爆合格率達100%,失爆罰款200元/次。(按《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制度(試行)》執行)
    5、電纜懸掛率95%,每降1%罰款50元,不懸掛的罰款每處100元,不用電纜鉤懸掛的罰款每處50元。
    6、開關應有標志牌,上架,涂防繡油。缺項或不合格的,罰款20元/項。
    7、電氣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好的,罰款50元/項。
    8、五小電器不完好的、不上板的,罰款20元/項。
    八、文明生產
    1、設備上或周圍堆放雜物以及影響電機散熱的,罰款50元/項。
    2、設備亂堆亂放、閑置或待修不升井的,超限期整改的罰款50元/臺。
    3、設備表面不清潔的,有油垢或淋水的,不加防護的罰款50元/項。
    九、設備發放
    1、由機運隊設備管理員及使用單位的兼職設備管理員共同驗收,并做好交接驗收記錄后,才能出庫,不完好的設備禁止出庫,其他人無權交接設備,否則罰款50元/臺。交接不清者,罰款50元/臺。
    2、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檢查無誤后,才能出庫,否則罰款50元/臺,交接不清者,罰款50元/臺。
    a) 于不辦理出廠手續,私自亂拿設備的,按設備丟失論處,使用單位按300元/項次
    罰款。
    十、設備回收
    1、由機運隊設備管理員及使用單位的兼職設備管理員共同驗收,并做好交接記錄,其他人無權交接設備,否則罰款100元/臺,交接不清者,罰款100元/臺.
    2、對于損壞隨意拆卸或丟失的設備,根據其程度由使用單位負責按價賠償。
    3、未按指定地點整齊擺放設備者,罰款200元/次。
    4、對于未經設備管理員交接驗收的設備,設備丟失部分,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5、設備非正當丟失損壞的部件、配件按價賠償,認為損壞加倍賠償。
    十一、設備事故追查
    1、設備發生事故后,對事故不進行追查者,罰款200元/次,追查不清者,罰款100元/次,對于隱瞞事故者,罰款500元/次。
    2、電機損壞:10KW以下電機按100元/KW進行罰款。10~20KW電機按1000元/臺、20~30KW電機按1500元/臺、30~45KW按2000元/臺、45~75KW電機按3000元/臺進行罰款,75KW以上電機按《哈煤集團非人身事故賠償辦法》執行。
    3、潛水泵損壞:2.2KW罰款100元/臺;3KW罰款250元/臺;4KW罰款300元/臺;
    5.5KW罰款350元/臺。
    4、開關損壞
    (1)鋸斷電纜頭罰款100元/個;喇叭口丟失罰款100元/個;螺栓丟失罰款2元/個,擋板丟失罰款5元/個。
    (2)、外殼損壞罰款500元/臺。
    (3)、開關內部電器部件嚴重損壞按100元/處罰款。
    5、刮板運輸機
    (1)缺少刮板螺栓按20元/個罰款。
    (2)缺少跨幫螺栓按50元/個罰款。
    (3)主要部件缺少螺栓及螺母的罰款50元/個。
    (4)無防護罩的罰款100元。
    6、其他設備因使用不當按第二項第三條執行。
    十二、機電設備管理獎勵
    1、由公司財務部設立機電設備管理專項基金,資金來源主要是年中考核及公司撥款。
    2、獎勵時間:每年年終表彰一次,由機運隊提出獎勵意見,報公司審批。
    3、執行標準:以全年各科隊設備管理考核月報表統計的設備完好率、事故率、待修率以及設備日常使用情況綜合考核。(設備完好率90%以上,待修率不超5%,事故率不超1%)

    十三、本制度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小型設備管理制度
    一、 加強小型設備管理工作,主管設備管理工作的設備管理員負責全公司的日常設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基層部門的設備管理工作。
    一、 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公司各基層部門設一名分管設備管理工作的領導,并配備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小型設備管理工作。
    二、 建立健全設備的交接驗收手續,建檔管理與考核制度,并將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設備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移交機運隊管理。
    三、 使用中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動作可靠、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防爆設備不失爆,并每周檢查試驗一次,作好記錄,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四、 設備要作到數量清、狀態明、帳、卡、物、板對口。
    五、 小型設備要堅持執行維護保養和檢修相結合的檢修制度。
    六、 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使用年限,通過修理雖能恢復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80%,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可申請報廢。

    大型設備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礦用大型設備的管理工作,確保所有設備安全運轉,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提高設備工作效能、降低消耗,因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大型設備必須固定專人使用和操作,應作到四懂三會(會使用,維護,修理)。
    二、 各種設備的司機和運轉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 本礦用大型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由機電部門的有關工程人員詳細研究設備說明書的內容,并制定出操作規程,組織運轉維修人員學習討論后才能交付使用
    四、 新采區設備安裝前,礦組織掘進、生產技術部、計劃、機電、安全、采煤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凡未經檢修達到完好標準的設備,不許安裝使用。新采區的大型設備安裝后,礦組織采煤、生產技術部運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對使用中的大型設備應按安全指標要求經常進行維護、檢查,做到螺絲、銷軸、銷等齊全,緊固防爆面清潔光滑無銹;防爆元件齊全密封完好。設備管理員應定期檢查設備防爆性能情況。
    六、 所有大型設備傳動運轉外露部分的防護、保護裝置要齊全。
    七、 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行,如經過礦總工批準經過技術改造后。
    八、 發生重大事故后,機運隊設備管理員除立即向機運隊匯報外,在3天內按報表內容填報上級主觀部門。
    九、 每年由機運隊制定大型設備的小修、中修、大修計劃。使用部門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小型電氣管理制度
    一 、設備管理組統一掌握全礦各種小型電器牌板。
    一、 牌板上記載著各種小型電器的在籍、使用備用和待修。
    二、 所有小型電器必須集中固定在小型電器板上。
    三、 確保小型電器的防爆情況,嚴禁失爆。
    四、 保持小型電器清潔干凈。
    五、 小型電器設備入庫及發放嚴格按物質供應管理制度執行。

    設備運行保養制度
    一 、嚴格執行每日強制檢修制、日常保養制和定期保養制。確保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二、 每周對設備精度、性能進行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
    三、 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四、 維護工作要實行區域性負責制,對設備做好巡回檢查,對重點設備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檢修和定期檢修,并做好記錄。
    五、 設備要進行日常潤滑工作,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
    六、 每天班前班后要做好設備的擦拭、清潔,緊固易松動的螺絲。檢查零部件完整,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漏油、漏氣等現象。維護和保持設備狀態良好。
    七、 若一些零部件達到規定磨損限度的加以更換。

    設備回收制度
    一、 回收工作必須按計劃進行,認真學習回撤安全規程,嚴禁野蠻拆卸。
    二、 設備拆卸過程中,卻因拆卸困難,銹蝕嚴重需破壞處理的必須經機電副經理批準后方準破壞處理,否則按原價由責任單位賠償,并罰責任單位主管領導50元,違章指揮責任人100元。
    三、 需升井和轉移的設備必須按回收通知要求辦理,因回收單位不負責而出現差錯罰責任單位100元,并負責返工任務。在用完好設備的回收,必須完好回收,無故拆藏配件,按原值賠償,罰責任人100元,責任單位按原價2倍罰款。
    四、 設備回收時的易丟失小件必須由回收單位由專人或專車回收,不得丟失,否則由回收單位按原值賠償。
    五、 各有關單位在回收過程中,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交接驗收憑證。
    六、 在接收單位交接過程中,沒有發現的交接問題,責任由接收單位負責。
    七、 回收過程中造成部件及重要配件的丟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并處以配件原值罰款。
    八、 回收到地面的設備必須按要求時間、地點交接碼放,并辦理交接手續。
    九、 采區回收工作結束后,由回收單位機電主管領導或設備管理員到機運隊辦理采區設備回撤清理手續,否則罰回撤單位500元,并負全責。
    十、 大型設備及部件回收率100%。
    十一、 小型設備回收由機運隊設備管理員及使用單位的兼職設備管理員共同驗收,并作好交接記錄,其他人無權交接設備,否則罰款100元/臺,交接不清者罰款100元/臺。
    十二、 對于隨意損壞拆卸或丟失的設備,根據其損壞程度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十三、 回收的設備未按機運隊設備管理員指定地點整齊擺放設備者罰款100元/次。
    十四、 對于未經機運隊設備管理員交接驗收的設備,按設備丟失論處,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機電設備及設備零部件
    發放(出庫)管理辦法(試行)
    為切實搞好機電設備的出庫、發放工作,保證生產的正常使用防止設備的丟失、損壞及不必要的重復投入,現制定本辦法。
    一、 制度中包括的設備是:各類開關、各類水泵、五小電器及電纜、大型設備及其主要部件。
    二、 設備出庫前,由使用單位兼職設備管理員到機運隊辦理設備出庫通知單后,方可到物資供應部辦理出庫手續。
    三、 物資供應部未接到機運隊設備出庫通知單,不得出庫,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否則對物資供應部責任人罰款100元。
    四、 設備出庫時,必須由機運隊設備管理員進行統一編號,詳細記錄使用單位、地點、時間,保證帳、卡、物三對口,否則對機運隊設備管理員罰款100元。
    五、 檢修后的設備由機運隊統一管理,機運隊設備管理員必須記錄好檢修情況,發放時使用單位必須由兼職設備管理員到機運隊辦理設備發放通知單,若檢修班私自發放,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六、 工業廣場內的設備及其附件(含刮板機機頭、機尾、電機、減速機、溜子槽、鏈、皮帶機架等),使用單位入井使用前,必須到機運隊辦理手續,否則對使用單位責任人罰款100元。
    七、 機電設備出庫、發放前必須由使用單位兼職設備管理員、機運隊設備管理員、檢修人員三方做設備試運轉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設備定期保養檢修制度(試行)
    堅持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制度,積極推行故障診斷的狀態檢測技術,按設備運行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制度,按步向預知檢修和專業化修理方向發展,以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時間。以保證我公司生產的正常有序進行。
    一、設備的日常檢修
    1、 設備日常檢修為每日強制檢修制。時間為早班10:00—12:00。
    2、 設備日常檢修應做好主要設備的擦拭、清潔工作,緊固易松動的螺絲。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漏油、漏氣等現象。維護和保持設備狀態良好,保證每日生產的正常進行。
    3、 設備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要實行區域性負責制,對設備做好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4、 使用的設備要建立嚴格的潤滑制度,堅持進行日常潤滑工作,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設備的潤滑必須專人負責。
    5、 主要設備為采煤機、前部運輸機、后部運輸機、液壓支架、轉載機、破碎機、順槽皮帶運輸機、給煤機、主井強力膠帶運輸機、地面篩選運輸系統、乳化泵站、移動變電站、井下變電所、地面變電所、雙向皮帶、掘進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主提升機。
    6、 設備日常檢修要保證有每天不少于2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若發現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無法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設備使用單位未切實落實設備日常檢修制度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生產的按影響生產時間1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如當班完成生產任務不予處罰)
    二、設備的定期檢修(月檢)
    1、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內容及檢查時間依據以下幾個方面確定:
    (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定期檢查內容和試驗內容;
    (2)、根據設備制造廠家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定期檢修內容;
    (3)、根據運行記錄、維護檢查記錄和技術監測數據所發現的問題;
    (4)、上次檢修發現的問題,在做好充分準備的基礎上而列入本次檢修的。
    2、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供,機運隊審核,列入月檢修計劃。檢修單位制定檢修的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
    3、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檢修質量由機運隊進行考核,并列入經營考核中,做到保質、保量、保工期。
    4、 設備定期檢修后電氣設備要保證能夠連續正常生產使用一周以上、機械設備要保證連續正常使用一個月以上,如設備檢修部位出現問題對設備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200元/小時進行罰款。 (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三、設備的停產檢修
    1、 各設備使用單位應對設備精度、性能進行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應進行調整或列入停產檢修計劃。
    2、 節假日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后應編制檢修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檢修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
    3、 停產檢修后應對設備作空、輕、重負荷的運轉和性能測定,并按照設備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驗收記錄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在設備履歷表內。檢修后的設備要實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內(不少于三個月)發生影響正常生產的現象對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3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設備包機制度
    一、所有使用的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
    二、設備司機要管好、用好、修好設備,合理使用,嚴禁超負荷、超范圍運行。
    三、嚴格執行每班巡回檢查制,日常保養制和定期維護保養制。
    四、確保設備的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五、使用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要齊全,動作要靈敏可靠。
    六、對單人操作,一班作業的設備,建立“專人專機制”,對于三班作業和幾個人共同操作的設備建立機長負責制。此外,交接班時,應向下班交待設備的運轉情況及發現的問題,以便及時處理。
    六、 必須建立健全檔案,檢修記錄、運轉記錄,并填清檢修負責人。
    七、 設備必須掛牌,標明用途規格型號技術參數。

    設備潤滑制度
    一、 對使用的設備要建立嚴格的潤滑制度,潤滑是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一環。
    二、 設備的潤滑必須專人負責。
    三、 明確規定潤滑的部位。
    四、 根據各種設備規定不同的潤滑劑的種類和牌號。
    五、 確定每次的加油量。
    六、 確定加油、換油周期。
    七、 每臺設備均應建立潤滑卡片,卡片上的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油脂管理制度
    搞好設備潤滑,對于控制摩擦、降低磨損、預防事故、降低備件消耗、提高設備完好率,都是很重要的,因此制定本制度.
    一、 供應部門在進貨時,應檢查是否有合格證,在通過外觀、顏色、氣味來鑒別油脂質量優劣。
    二、 貯存的場地和環境要保持清潔,不能露天放置否則容易因日曬雨淋而引起變質。
    三、 要分清油脂的品種,標志清楚,分類排列,不混不亂。
    四、 要避免油脂容器摔、砸、碰撞、防止摔壞、漏損。
    五、 要符合科學的管理原則,貯備量要合理,要有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六、 在使用過程中和運輸管理過程中引起的油脂變質時,可通過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理,使恢復到原來或接近原來的理化性能指標,再利用。
    七、 在發放使用時,必須要通過機運部門并對設備使用油脂提供依據后,方可發放。

    礦燈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新制度
    一、 連續使用的礦燈每15天應補充一次蒸餾水,補充蒸餾水應在充電9—10小時后進行。
    二、 正常使用的礦燈每三個月應調整一次電解液密度,調整電解液密度應在補充蒸餾水的第二天進行。
    三、 礦燈應每天檢查閉鎖裝置。
    四、 對于使用的礦燈應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
    五、 正常使用的礦燈每周進行一次測試照度。
    六、 對于超過500個循環的礦燈應予以更新。
    七、 礦燈放氣孔應保持暢通,嚴禁堵塞。
    八、 對于因質量或使用及維護不當造成礦燈未達到額定充電循環的,又無維修價值的礦燈予以更新。

    礦燈領用、發放考勤制度
    1、 礦燈的領用發放必須做到三固定,即經常用燈的人員要固定燈并統一編號,其余人員使用機動燈,礦燈充電固定充電架,人員收發、充電、維修要固定燈,以使分工明確,增強責任。
    2、 礦燈的發放必須做到考勤本號與礦燈對號。
    3、 發燈時,有缺陷的燈不準發出,應使用機動燈。
    4、 收燈時,應注意檢查礦燈有無缺損情況。
    5、 礦燈發放必須建立考勤記錄,記錄當天礦燈的領用、回收時間。
    6、 充燈工必須如實填寫礦燈日報,匯總當日礦燈累計使用時間。在修、完好、報廢燈數、人員在籍及變動情況。

    自救器管理制度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真正保證煤礦井下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井下發生火災或瓦斯爆炸時工作人員可順利脫離災害現場,達到避免和減輕事故傷亡的目的,根據我公司使用的自救器的技術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自救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部下井工作人員和各類下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對違反本規定的人員,自救器管理單位和檢查單位有權對違反者按規定處理。
    二、 充電室負責自救器日常管理發放工作,保證井下工作人員下井前領取到自救器,有權對使用者或使用單位調查使用情況,有權編號制牌和審驗有關證件、標牌、日常考勤、收發,按規定對自救器負責外觀檢查和保持設備清潔及合理保存。
    三、 自救器使用人員在工作中嚴禁將自救器隨便擱置,必須隨身攜帶,攜帶中防止猛烈摔打、嚴禁隨便啟封。
    四、 自救器領用者由值班人員在考勤表上登記注明,領取牌號和自救器號碼。
    五、 自救器發放結束后,每班均應和考勤室核對,查出下井不佩帶自救器的人員,登記報隊長處理。
    六、 上、下班必須進行認真的交接班,交接班在數量狀態交底之后,接班人員認為沒有問題方可簽字,簽字后立即承擔管理責任。
    七、 當收回的自救器發現鐵皮鎖啟封按損壞自救器論處,每臺罰款100元。
    八、 收回的自救器如有變形附件缺損鉆孔,經專業人員鑒定不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損壞程度罰款80~100元。
    九、 領取自救器時使用者應認真檢查有無第七條現象。


    絞車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礦絞車管理工作,確保其安全運轉充分發揮效能,防止事故發生,參照煤炭部《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暫行規程》的機電設備管理條例,結合我礦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為保障我礦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必須加強絞車的管理認真管好
    用好、修好絞車,提高完好率,降低待修率、事故率,提高維護、維修 質量,延長使用壽命。
    二、 礦屬各有關單位必須經常教育職工愛護設備,作好絞車的運轉保
    養工作,應專責維修保養。
    三、 要對絞車實行計劃檢修制,設備檢修要保證質量。
    四、 絞車管理負責人要檢查監督絞車的使用情況,并及時向礦機運隊
    設備管理員匯報設備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 對亂拆卸絞車行為要制止,對不愛護絞車行為有權上報。做好絞
    車安裝和檢修質量的驗收工作,經常查對絞車及附件的數量及時填報事故記錄。
    六、 對絞車要實行帳卡管理。
    七、 絞車及絞車附件發生丟失、缺損時應立即報設備管理員。分析
    因追查情況,視情節進行賠償。
    八、 絞車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并損壞嚴重或遭到意外災害,其一次修理
    費用超過原價值的80%以上時,由設備管理員填寫報廢申請書,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報廢。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 凡是發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追查.
    二、 發生傷亡、非傷亡事故,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或總值班報告,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現場調查和處理.
    三、 發生非傷亡事故應由有關領導負責組織追查分析清楚事故的原因,、性質、損失、影響、責任后制定防范措施,提出處理意見,按規定上報
    四、 發生關聯事故(及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事故)時,由公司職能部門召集有關單位進行追查,并對主次責任者做出裁決,責任單位書寫事故記錄,按上條規定上報.
    五、 發生未遂事故時,應及時向上級匯報,由相關部門進行分析追查,對事故進行分類后,認真查出事故原因,排出事故隱患.

    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制度(試行)
    為加強我分公司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管理工作,消除電氣設備失爆現象,切實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購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和防爆檢驗合格證。出庫領用時,應由設備管理組按照防爆標準進行檢查,符合防爆要求方可領用,不合格的嚴禁領用。
    二、 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經設備管理員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貼好防爆合格證符合防爆要求后才可入井使用。
    三、 使用單位的兼職設備管理員應每日對所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 設備管理組應每周二次對各級使用單位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并下發整改通知單(通知單應一式三份,交使用單位、安檢部和存檔),要求使用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杜絕防爆電氣設備失爆。
    五、 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防爆性能及檢查執行標準規定如下:
    (一)、開關類
    a) 開關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罰款300元。
    b) 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的罰款200元。
    c) 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者罰款200元。
    d) 開關頂蓋缺螺栓、彈簧墊罰款200元。彈簧墊圈未壓平或螺栓用手可松動的罰款100元。
    e) 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的罰款200元。
    f) 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罰款200元。
    g) 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大于1mm罰款200元,密封圈出現翻唇現象罰款200元.
    h) 一個進線嘴內采用多個密封圈的罰款200元。
    i) 不用的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的罰款200元。
    j) 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邊的,壓盤式進線嘴或螺母式進線嘴金屬圈放在擋板與密封圈之間的罰款200元。
    k) 螺母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能使壓緊螺母旋進超過半圈的罰款200元。
    l) 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的罰款200元。
    m) 電纜在進線嘴處能輕易來回抽動的罰款200元。(順電纜方向用手將電纜可推進接線室)。
    n) 隔爆接合面有銹蝕或油漆,未采用防銹油處理的罰款200元。
    o) 壓盤式進線嘴壓緊電纜后的壓扁量超過電纜直徑的10%罰款100元。
    p) 壓盤式進線嘴壓緊未留有余量而造成親嘴的罰款100元。(距離小于5mm)
    (二)、電機類
    1、 隔爆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接合面產生摩擦。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小于0.075mm罰款200元。用滾動軸承結構時,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大于0.4mm罰款200元。
    2、 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的罰款200元。
    3、 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罰款200元。
    4、 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的罰款200元。
    5、 電纜在進線嘴處能輕易來回抽動的罰款200元。(順電纜方向用手將電纜可推進接線室)
    6、 進線嘴壓緊電纜后的壓扁量超過電纜直徑的10%罰款100元。
    (三)、電纜類
    1、 電纜存在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現象者每處罰款200元。
    2、 設備引入(出)線的終端線頭未用壓線板或過渡接頭接線的罰款200元。
    3、 低壓隔爆開關引入鎧裝電纜時密封圈未全部套在電纜鉛皮上的罰款200元。
    (四)、其它如煤電鉆、巖石電鉆及五小電器等電氣設備也必須遵守前三項所規定的相應標準。
    (五)、接地
    1、 電氣設備必須有接地裝置,其中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其截面積應不小于:扁鋼25×4mm²,銅線50 mm²。否則罰款100元。
    2、 電氣設備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和電纜接線盒兩端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接地線其截面積不小于: 銅線25 mm²,扁鋼50 mm²。(厚度不小于4mm)否則罰款100元。
    3、 如電氣設備未按上述規定接接地極罰款200元.
    六、 管理部門未及時發現上述規定所涉及的失爆現象被其他部門或公司檢查發現,處罰管理部門相同數額的工作不到位罰款。
    七、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 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崗位安全工作負責。
    二、 在場所門上必須掛“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等牌板。
    三、 帶電運轉設備必須設防護罩和護欄。
    四、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要害場所。
    五、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六、 嚴禁擅自離崗、脫崗。
    七、 認真作好各項記錄。

    停送電制度
    1、 用戶需要停電時,到主管部門辦理停電票,并經機電經理審批后,方可停電.
    2、 變電所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票后,應立即填寫操作票后,應立即填寫操作票.
    3、 停送電程序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懸掛停電標志牌.
    4、 當有人身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許可即斷開有關設備電源,但事后應立即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匯報.
    5、 停電時,應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6、 送電后,值班人員應監視設備送電后的運行狀態,并填寫停電記錄.

    電纜管理制度
    一、 入井使用的高壓電纜必須做耐壓試驗。
    二、 電纜實行掛牌管理,牌板上按電纜的使用、備用待修、地點掛牌。
    三、 牌上標明每條電纜的規格型號編號及長度及用途。
    四、 巷道里的電纜必須用電纜鉤懸掛整齊,高低壓電纜的懸掛距離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五、 電纜上不準積灰,要保持清潔干凈。
    六、 電纜必須合理選用嚴禁過載過負荷下使用。杜絕電纜發熱著火。
    七、 發放電纜時必須記錄電纜規格型號和長度,并注明使用地點。
    八、 回收電纜要核對原始記錄,檢查電纜質量,入庫并掛好牌板。
    對于超過16mm²電纜的截取,必須經機電經理的批準。

    電氣設備試驗制度
    為實現公司最大利益,降低成本及確保人身安全,防止電氣設備事故的發生,制定此電氣試驗制度。
    一、 各類新進的電氣設備必須按規定定期做電氣試驗。
    二、 投入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電氣試驗。
    三、 電氣試驗時,要認真填寫試驗報告。
    四、 電氣試驗的主要電氣設備及內容:
    1、高壓電氣設備的試驗:
    (1) 絕緣試驗:
    A:絕緣電阻測量能有效的發現短路器的受潮和貫穿性缺陷等。
    B:交流耐壓試驗:應在短路器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合格,油箱充滿合格的絕緣油后進行。
    (2) 特性試驗: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直流電路
    (3) 操作機構試驗:
    A:測量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
    B:測量操作機構的最低動作電壓
    (4) 遠方操作試驗。
    (5) 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率。
    (6) 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7) 測量變壓阻
    (8) 直流耐壓試驗
    (9) 變壓器的空載試驗
    (10) 短路試驗
    2、防爆電氣試驗:
    (1) 所有防爆面的絕緣電阻的測量
    (2) 防爆面的檢測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為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要求機電干部巡崗,查崗,做好監督工作.
    一、 機電干部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章守紀嚴格管理,以身作則,對“三違”者一律追究責任,按章處罰.
    二、 機電干部要對本公司的全面工作做到了解和熟悉,并促進本公司的發展.
    三、 機電干部應監查好各崗位的工作質量、效率以及各員工的工作態度.
    四、 深入生產第一線,對各崗位工作中出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急時排除和處理.
    五、 對各崗位出現材料過于浪費、挪用公物干私活等工作問題,有權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罰.

    井上下運輸系統管理制度
    結合我公司目前井上下運輸系統現狀,為確保設備、材料運輸的暢通無阻,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各科隊認真遵照執行。
    一 各科隊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回收制度》及設備回收通知單回收設備。對閑置、損壞的設備必須及時裝車升井,嚴禁存放在井下任何位置,否則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二 各科隊應將井下已裝車的設備、配件等及時運輸到井底大巷,做好提升準備。機運隊應及時將大巷設備提升上井,井下嚴禁存儲過多車輛。
    三 提升上井的設備或配件由各科隊兩日內交機運隊技術組或供應部,并按機運隊指定地點碼放整齊,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款100元。
    四 計劃下井的設備或其它材料運送到地面運輸場地后,必須認真堆放,碼放整齊,否則每發現一次給予50~200元罰款。
    五 各科隊升井的所有物資嚴禁隨處卸車,必須運送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升井的臟渣及煤炭由機運隊統一運到翻車機處統一處理。如發現隨處亂倒,給予該科隊每車100元罰款。
    六 翻車機處衛生由機運隊負責,倉滿后及時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裝載車清運。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 機運隊每月組織技術及維修人員對設備會診一次,對于主要未處理的缺陷匯報公司機電副經理。
    二、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對發現的的設備缺陷應填入記錄本內,并上報隊長。積極相辦法在當值期間消除設備缺陷問題。
    三、 交班人員在交班時,應在現場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新發現的與未處理的設備缺陷,討論研究處理辦法。
    四、 值班期間應加強對設備缺陷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五、 重大缺陷年消除率達100%,設備缺陷年消除率達90%以上,達不到要求追究當事人責任。

    機電設備計劃檢修制度
    為了保證礦井各機電設備正常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計劃
    一、 機電設備的檢修分為每日強制檢修制、日常保養制和定期保養制,確保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二、 實行強制檢修和維護保養制,主要生產設備要保證有每天不少于2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若發現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無法排除的,可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主要設備:采煤機、前部運輸機、后部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順槽皮帶運輸機、主井強力膠帶運輸機、乳化泵站、移動變電站、井下變電所、地面變電所、掘進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主提升機)
    三、 每日早班8:00到12:00為每日強制檢修時間,包機人員在強制檢修時間內必須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保養工作。每次檢修完畢后,當班包機人員負責驗收。
    四、 隊、班、組實行維修負責制,對負責管轄范圍內的設備作好巡回檢查,計劃維修和故障檢修,對重點設備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作好記錄。
    五、 節假日(五一、十一)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后應編制檢修工作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措施、勞動組織。
    昌吉硫磺溝分公司
    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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