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錦煤業事故分析與追查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0-17 20:10
來源:本站原創
一、凡發生事故的隊,要立即向礦調度和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并及時進行追查處理。
二、發生事故后有關單位的責任人、當事人全部參加事故分析追查會議,吸取事故教訓,提出處理意見,會議由單位負責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科長組織、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準遲到或不到,否則罰款5~15元。
三、工傷事故必須在10天內辦理完畢,否則追查安全科長、隊長的責任,并對其罰款20~30元。
四、事故后及時寫出事故報告,并切實反映實際情況,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具體措施及其處理意見要逐項研究落實,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事故追查要做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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