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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安全生產有關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8-15 22:55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安全生產有關制度安全技術措施
    目錄
    一、采煤工作面過地質構造帶及收尾的安全技術措施-----3
    二、采煤工作面開工前安全檢查和敲幫問頂制度-----------3
    三、井巷掘進開工前安全檢查和敲幫問頂制度--------------4
    四、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4
    五、掘進巷道貫通時的安全措施--------------------------------4
    六、礦井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措施--------------5
    七、排除停工區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6
    八、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7
    九、礦井綜合防塵措施--------------------------------------------7
    十、礦井防治水措施-----------------------------------------------8
    十一、學習貫徹情況------------------------- -----9


    一、采煤工作面過地質構造帶及收尾的安全技術措施
    1、選擇與頂板相適應的支護方式,支架的規格、質量應符合要求。
    2、炮眼布置要合理,裝藥量要適當,工作面要成直線。
    3、支護要及時,嚴禁空頂作業。
    4、出現透水預兆時,要立即撤離人員,待查明構造帶與積水區域的情況后,方可作業。
    5、堅持上班前、放炮后嚴格進行敲幫問頂、支架驗收、交接班和頂板分析制度
    6、嚴格按作業規程作業,采掘工作面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開工前安全檢查和敲幫問頂制度
    1、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敲幫問頂時,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面。
    2、采煤工作面敲幫問頂工作由班組長負責。
    3、采煤工作面必須備有磅錘、長、短鋼釬等敲幫問頂作業工具。敲幫問頂要由外向內,從下到上進行。
    4、敲幫問頂時,先檢查和維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傘檐、危石。
    5、采煤工作面傘檐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得丟失頂煤和底煤。
    6、敲幫問頂時,工作面頂板出現離層、斷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時,必須立即進行支護或采取臨時支護措施,臨時支護必須牢固可靠。
    7、敲幫問頂作業時,應注意觀察煤壁和小井口附近頂板壓力。
    8、開采急傾斜煤層時,必須有防止煤層垮落和片幫的措施(采用單腿棚或支架),點柱應緊靠煤壁,頂部要背實。
    9、采煤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存放點與工作面的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0、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
    三、井巷掘進開工前安全檢查和敲幫問頂制度
    1、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敲幫問頂時,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面。
    2、井巷掘進工作面敲幫問頂工作由班組長負責。
    3、掘進工作面必須備有磅錘、長、短鋼釬等敲幫問頂作業工具。敲幫問頂要由外向內進行。
    4、敲幫問頂時,先檢查和維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傘檐、危石。
    5、敲幫問頂時,工作面頂板出現離層、斷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時,必須立即進行支護或采取臨時支護措施,臨時支護必須牢固可靠。
    6、煤與半煤巖巷道掘進,煤巖層傾角大于45度時,必須有防止煤層垮落和片幫的措施(采用單腿棚或支架),點柱應緊靠煤壁,頂部要背實。
    7、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存放點與工作面的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8、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
    四、巷道維修安全技術措施
    1、巷道維修必須堅持由外向內、逐架進行的原則。
    2、維修巷道時,應加強支護,必要時應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防止冒頂傷人或堵人。
    3、維修傾斜巷道時,為確保安全,必須停止提升。
    4、維修巷道時,應將巷道內的積水、淤泥、浮煤、矸、木材等雜物清理干凈,保持巷道暢通。
    5、處理巷道大冒頂時,必須由有作業經驗的工人進行;在作業全過程中應有專人觀察頂板,確保作業安全。
    6、應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巷道規格質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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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3 04:03
    五、掘進巷道貫通時的安全措施
    1、即將貫通的巷道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其中的一個掘進工作面施工,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2、貫通時,礦井負責人應指定技術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和警標,禁止人員進入。
    3、貫通前,經常檢查導風筒是否處于完好狀況,檢查掘進工作面進風流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限,必須立即先行處理。
    4、每次爆破作業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檢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進行瓦斯排放,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派專人警戒。
    5、貫通后,必須停止開采系統(或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待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6、間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之間的聯絡巷貫通,必須遵守上款的各項規定。
    六、礦井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措施
    1、因停電等原因造成全礦井停風,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時,采用風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逐漸將風門關閉。
    2、通風系統正常后,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狀況。
    3、井下全風壓供風的供電地點和配電硐室等地點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才可以向井下送電,其它人員方可入井。
    4、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不論停風時間長短,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停風區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瓦檢員檢查瓦斯必須由班組長或安全員配合進行;進入停風區,兩人必須一前一后,由外向里邊走邊檢查。當瓦斯濃度達到3%時,應按原路返回。
    5、礦井主要通風機或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造成瓦斯聚集,排放瓦斯執行以下規定:
    (1)當停風區內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可由瓦檢員直接進行排放,但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2)停風區內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不超過3%時,瓦檢員必須請示主管領導,指定專人配合,進行控制風流,排放瓦斯作業。
    (3)停風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瓦檢員必須向主管領導匯報。礦井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并指派專業人員進行排放。
    6、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現體積大于0.5m3,濃度達到2%的局部瓦斯積聚時,由瓦斯檢查工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瓦斯積聚要匯報礦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專人進行排放。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2)排放密閉區內的巷道瓦斯時,由礦提出專門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由礦分管領導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
    (3)排放瓦斯時,排放風流中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排放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后的瓦斯濃度嚴禁超過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
    (4)排放瓦斯堅持低濃度排放的原則,必須執行先進風后回風,由外向里逐段加風筒,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七、排除停工區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
    1、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閉的停工區時,必須事先排除停工區內積聚的瓦斯,當瓦斯濃度在1.0%以下時,方可繼續采掘作業。
    2、排放瓦斯時,應堅持低濃度排放的原則,采用控制風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風流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后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
    3、排放瓦斯,其回風流流經的路線都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或警戒,停止作業。當流經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恢復供電。
    4、已封閉巷道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3%時,由水平負責人負責排放,當超過3%時,由水平負責人提出書面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由礦領導現場指揮進行排放,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
    5、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進行,1個生產系統內嚴禁2個瓦斯超限地點同時排放瓦斯。
    6、在開啟局部通風機后,佩戴好自救器的兩名工作人員一前一后行走,逐步撤開封閉區,由外向里逐步加接導風筒。
    7、瓦斯排放中,當瓦斯濃度在1.0%以下時,方可進入停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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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1、在進風井口設置防火門。
    2、井口附近建筑物和 構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3、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雜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煙火或火爐;
    4、空壓機房、坑木場距井口應大于20米。
    5、礦井應設置消防器材庫,配備消防器材。
    6、井口附近發生火災,應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和礦井領導,當火災較小時,組織職工進行滅火;并通知主要通風機機房,做好反風準備。
    7、當火災接近井口房時或煙火可能進入礦井時,必須立即進行反風。
    九、礦井綜合防塵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
    1、敷設防塵供水管絡。在地面修建水池,對井下采掘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溜煤口、卸載點進行噴霧灑水,凈化風流。
    2、及時清除巷道浮煤和沖刷巷道周邊煤巖塵。
    二、采掘工作面綜合防塵措施
    1、掘進和炮采工作面施工時,應采用濕式鉆眼。
    2、爆破時,采用水炮泥封口與爆破噴霧,降低爆破時產生的粉塵。
    3、敷設防塵水管到工作面迎頭。裝巖(煤)時應先灑水。
    4、凈化風流,保持工作面風流清新
    三、個人防護
    工作人員鉆眼、裝載時必須佩戴粉塵防護用品
    四、加強管理
    1、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防塵、測塵機構和制度
    2、加強對防塵、測塵的工作管理,將防塵、測塵的工作納入礦井安全生產議程
    3、做好職業病預測、預防
    十、礦井防治水措施
    1、采掘工作面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綜合治理”的防治水原則。
    2、探放水應備足所需設備和材料,以便緊急時起到堵塞水的作用。
    3、采掘工作面發現有突水前的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報告礦井調度室,并通知生產辦進行探放水工作,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4、工作面進行探放水時,迎頭應進行架棚支護。
    5、工作面迎頭探放水后,第一薦炮放炮時,應保證人員距離工作面150米以上,無關人員全部撤出,水溝要保持暢通,放炮后待通風20分鐘以上,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進行其他作業。
    6、工作面迎頭探放水時應放干凈,沒有水流出時再與下部另打探眼進行探放,直至確認沒有水流出后,工作面迎頭才能繼續進行掘進工作。
    7、工作面迎頭提至無水繼續作業時,應再繼續保持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以防迎頭再次見水。
    8、迎頭繼續作業時,應抑制好打眼深度,不能超過所有的探眼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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