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防滅火措施
礦井綜合防滅火措施
****煤礦開采煤層為31、4、7、8、9、102層煤,其中31、4煤層為自然發火煤層,發火級別為一類自燃。火災是煤礦生產中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一旦發生,將會造成嚴重后果,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我礦分別建立了井口和-140水平消防材料庫。
一.火災綜合預防措施:
1.井上下分別設立消防器材倉庫,倉庫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滅火器、沙箱、沙袋、鐵锨、木板等,并設專人管理。
(1)井口消防材料庫設在主井口環形走廊內,內放鐵锨10把,滅火器6個,沙箱一個( 1.5m3 ),沙袋20個,消防水籠袋 200米 ,由運搬區負責管理。
(2)井下消防材料庫一個,地點設在-140m水平井底車場轉車道內,每個庫內放鐵锨、鎬各10把,沙1m3裝于沙袋中,水管不少于 100米 ,滅火器4個,木板6m2,由通防區負責管理。
2.嚴禁一切非生產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點火工具等;井口 20米 范圍內嚴禁出現明火及火種。
3.井口房及其 20米 范圍內禁止使用煤爐、電爐取暖,井下嚴禁用燈泡取暖。
4.主要絞車道,主要運輸道及井下機電峒室,都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5.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木板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和休息間。
6.井下和井口房內,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須制訂專門安全措施,并報主管礦長批準,并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且要求施工現場必須做到:(1)前后兩端 10m 的井巷范圍內,必須是不燃性支護,并有消防供水管。(2)有兩臺以上滅火器。(3)焊接地點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離火星。(4)設專職瓦檢員現場檢查,瓦斯濃度不得大于0.5%。(5)焊接完成,由專人進行防火處理,并停留一小時以上觀察,確認現場無發火癥狀后,方可離開。(6)電焊點與接地線距離不得超過 0.5m 。
7.井下任何地點不準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種油脂,擦布、棉紗用完后,要放在加蓋的鐵筒內,并及時升井。
8.井下火藥庫、皮帶機頭峒室,至少備有兩臺滅火器和一個沙箱(容積不少于 0.5m3 )、且炸藥庫還要設防塵水管(長度不得少于 100米 。)變電峒室至少4臺滅火器。
9.電器設備選型,應根據負荷量正確選擇,井下必須使用阻燃的電纜、風筒和運輸皮帶。
10.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并實行公管,自救器要定期進行稱重和氣密性檢查,及時更換失效自救器。
11.所有井下人員,都必須熟知工作范圍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
12.礦長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統,消防器材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井下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電器設備,且檢修采掘工作面內和回風流內電器設備前,還必須檢查瓦斯,CH4濃度不得超過0.5%。
14.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安全防爆,不得超負荷運轉。
15.礦燈下井前礦燈房必須上好礦燈燈頭鎖,嚴禁私自在井下拆卸礦燈。
16.井下供電必須杜絕雞爪子、羊尾巴和明接頭,供電要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嚴格執行電煤鉆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
17.堅持使用皮帶機煙霧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噴霧裝置。
二.防止自然發火的措施:
1.正確選擇有利于防止自燃發火的開拓開采方法,工作面回采必須掃清浮煤,采空區內嚴禁丟煤。
2.工作面結束后必須進行永久性封閉,(時間不得超過45天),采過貫眼要及時封閉,(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周)。
3.通風設施必須設在巷道頂幫完好處,并嚴格按通風設施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構筑。
4.砌筑永久密閉,必須預留觀察孔,密閉內有水的要設反水池,對3層煤永久密閉,還要預留觀測孔,對永久密閉要設專人分片負責,定期檢查密閉內外CO和CH4成分。
5.充分利用先進的防滅火技術,防止煤炭自燃。
6.堅持每季對采區回風道及東西總回風道進行氣體采樣分析,化驗分析報告要及時匯報。
7.在每月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落實好本月的防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