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瓦斯管理標準
礦井瓦斯管理標準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瓦斯鑒定、瓦斯檢查、瓦斯排放和巷道貫通的有關管理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
二、瓦斯鑒定
礦井瓦斯鑒定實施方案由分公司(礦)技術負責人組織通風部門進行編制,于鑒定前一個月中旬上報集團公司通風處審查。
鑒定前準備
校正有關儀器、儀表。
檢查及維修井下通風設施。
補建必要的通風設施。
記錄表格準備齊全。
落實人員配備并使其熟悉鑒定點。
鑒定點的瓦斯檢查采用光學檢定器。
鑒定要求
三旬中各班次鑒定時間不變。
參加鑒定的人員一般不要動。
記錄清楚、數據齊全。
及時發現問題和分析處理。
材料上報
各類上報材料要填寫清楚且核對無誤。
鑒定總結要有編制人簽字,礦長、總工程師及有關單位要審閱簽字并加蓋公章。
鑒定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概述。
鑒定時間及測點的選擇。
計算方法。
礦井瓦斯情況。
礦井生產情況。
分析意見及定級依據。
風量、瓦斯、二氧化碳的測定要求、時間、方法
風量測定的要求、時間、方法。
測風員必須按“測風工安全工作標準”要求進行測風。
鑒定月內三旬中各班的測定時間必須一致。
每次測定方法必須一致。
瓦斯、二氧化碳測定要求、時間、方法。
瓦斯檢查:必須按《崗位作業操作標準》檢查瓦斯及其二氧化碳濃度。
鑒定月內三旬中各班的檢查時間必須一致。
每次檢查的方法必須一致。
瓦斯鑒定必須嚴格落實有關人員責任,加強業務管理,確保鑒定結果準確。
三、瓦斯檢查
每月由通風部門技術人員根據采掘生產情況編制瓦斯檢查點及巡回檢查路線,報通風區長、分公司(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瓦斯檢查員根據巡回檢查路線的要求進行瓦斯檢查。檢查前的準備和檢查工作,嚴格按照《崗位作業操作標準》執行同時還必須做到:
嚴禁空班、漏檢和虛報數據。
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
執行班中向通風調度請示匯報制度。
瓦斯檢查循環圖表必須有作業地點的跟班副隊長或帶班長簽字。
瓦斯牌板、工作手冊、臺帳必須三對口。
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至安全地點,向通風調度、礦調度匯報。
在臨時停風、瓦斯積聚地點檢查瓦斯時,必須至少二人同時,且相距10---15米,自外向里每隔3---5米檢查一次瓦斯。當混合氣體濃度達到3%以上時,立即停止前進,撤至安全地點,設好柵欄,揭示警標,設專人警戒,禁止人員進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及相關領導。
無論是回采工作面的上、下隅角、巷道的高冒區、盲巷區等處,瓦斯檢查員均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氣體及設施情況,發現瓦斯積聚要及時匯報通風調度,請求制定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填入巡回圖表,注明原因。
通風區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認真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對重大通風、瓦斯問題,通風部門必須立即向礦總調度室匯報,并報分公司(礦)技術負責人批準,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通風瓦斯日報當天必須送礦長、分公司(礦)技術負責人、通風區長審閱簽字。
井下需進行電氧焊作業時,瓦斯檢查員必須檢查電氧焊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的瓦斯含量,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停止電氧焊作業。
各采掘開隊專職放炮員,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及“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放炮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瓦斯排放
瓦斯排放要求:
向排放瓦斯人員傳達排放措施。
專人控制風量。
專人檢查瓦斯。
明確停電撤人范圍、警戒地點和警戒人員。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放人員責任。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一通三防”實施細則》中有關排放瓦斯的具體規定。
局部積聚瓦斯的處理方法
回采(綜采)工作面
當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出現瓦斯積聚時,應采用風障或導風板引入風流。
不論采用何種方法,各處的瓦斯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掘進工作面
當掘進工作面出現局部瓦斯積聚時,首先要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確認不超過0.5%時,方可向積聚地點送入有限的風量,逐級逐段低濃度排放積聚的瓦斯,必須使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嚴禁一風吹。
排放瓦斯時,嚴禁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
排放瓦斯時,該工作面回風系統內,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還應有救護隊工作人員在現場跟班,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排放瓦斯后,經檢查證實,整個工作面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氧氣濃度不低于20%,穩定30min后,瓦斯濃度沒有變化,才可恢復局部通風機正常供風。
掘進工作面恢復正常通風后,必須由電工對該工作面巷道中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證實完好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巷道中的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
五、巷道貫通
掘進巷道貫道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可恢復工作。
六、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執行情況由分公司(礦)技術負責人、通風區、瓦檢隊負責檢查與考核。
鑫峪溝集團公司礦井通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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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標
準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