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23 21:54 來源:本站原創

    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1. 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設備檢查組全面負責,集中統一管理
    2.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礦務局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 在日常運行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查和定期檢查、明確規定檢查內容和日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應做好記錄。
    4.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5. 運行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編號,實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修。

    下一篇:電纜管理制度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