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程管理制度
一、采掘工程施工必須制定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二、采掘工作面嚴格罅規程,無規程、無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開工。
三、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是生產建設作業的準則,不得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
四、采掘工作面在開工前,必須先行貫徹作業規程,具體由技術科負責,進行技術培訓。
五、作業規程的制定,由技術員根據作業地點的實際情況負責編制,經分管礦長,總工程師審批簽發。
六、作業規程的修正: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實際,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時,由技術科執行深入調查研究后重新編制或部分內容的修改,修正后要重新貫徹。
七、工程驗收:采掘工作面的規格質量要班班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施工中嚴格遵照井巷工程標準辦事,月末組織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生產礦長。
八、通風瓦斯檢查,要設專職人員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班班要認真填寫記錄,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請示匯報制度。
九、要保證井下作業人員有足夠的風量,避免循環風、串聯通風,井下主要設備和地點要設置瓦斯標牌。
十、局扇位置安全合理,防止風筒接頭漏風,保證漏風率不超過10%。
十一、全礦需有通風系統,合理分配風量,盡量避免過多的風流調節。
十二、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檢查地點和檢查次數按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十三、臨時停工地點,要保證局部通風機經常運轉,不準停風,廢巷要封閉防止瓦斯積聚或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