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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采前必須完成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的技術情況調查。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9-13 11:17 來源:煤礦安全網 建(構)筑物 鐵路 水體 工程 技術 情況

      試采前必須完成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的技術情況調查。收集地質、水文地質資料,設置觀測點以及完成按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加固等準備工作。試采時必須及時觀測,對受到開采影響的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必須及時維修,保證安全。試采結束后,必須提出試采報告,報原審批部門審查。

      【解讀】本條是關于試采前的準備工作及試采后的有關規定。

      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的技術情況,主要是指其結構,由于開采活動所引起的地表沉降、變形,將直接影響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結構的穩定,從而使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遭到破壞,因此,在試采前必須對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的技術情況進行深入調查,以便為采取加固措施作好準備。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時,還應收集地質、水文地質資料。開采實踐證明,在開采范圍內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情況將對地表移動、下沉速度及范圍產生重大影響。設置觀測點可有效地觀測、掌握地表的移動變形。

      加固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的措施一般包括:提高其剛度和整體性,以增加抵抗變形的能力,如設置鋼拉桿、鋼筋混凝土圈梁等,即所謂鋼性保護;提高建筑物適應變形的能力,以減少地表變形引起建筑產生的附加應力,如設置變形縫等,即所謂柔性保護。這兩種辦法聯合使用效果會更好。

      為更準確地掌握試采中的地表移動規律,檢驗加固防護措施,其間必須及時觀測,并對沒開采的建(構)筑物、鐵路、水體工程,及時維護。

      試采結束后,應按試采過程、試采效果,向原審批部門遞交結論性試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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