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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5-31 11:23 來源:煤礦安全網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刑事案件 法律 問題 煤礦 生產安全事故 三年 有期徒刑 情形
    題目信息: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A.貽誤事故搶救,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死亡2人

    B.貽誤事故搶救,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C.毀滅、仿造、隱匿與事故有關的計算機數據,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

    D.指使、串通有關人員不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

    E.采用命令方式阻止他人報告事故情況導致事故后果擴大增加重傷1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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