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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 ???)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5-12 16:20 來源:煤礦安全網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國務院 事故 人民政府 指揮部 總指揮
    題目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規定: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    )

    A:政府指定

    B: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C:選舉產生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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