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生產技術科計劃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2022)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12-14 08:38 來源:煤礦安全網 生產 生產技術 技術 計劃 安全 安全生產 職業 職業病 危害 防治 責任 責任制 2022

      生產科計劃員是生產作業計劃和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統計、考核的直接負責人,必須在生產科長的領導下開展生產作業計劃擬定和生產技術指標統計管理等工作。生產科計劃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認真貫徹《統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統計,實事求是地做好統計上報工作,不弄虛作假、遲報、漏報、拒報統計數據,并對上報的統計報表數據負責。

      第二條負責每月收集匯總全礦各項指標,及時、完整、準確地做好統計月報、季報和年報的工作,綜合分析,建立形成相應統計報表,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各項指標和數據。

      第三條負責生產作業計劃的擬定、總結、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條建立統計臺賬,做到臺賬齊全,賬賬相符。

      第五條 做好統計分析,能及時向領導反饋信息,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理論依據。

      第六條做好原始資料的整理、保密、歸檔工作,確保統計信息安全、保密。

      第七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各種臨時性工作任務。

      第八條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九條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十條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完成科室下達的有關安全風險管控的工作任務,履行相應的職責。

      第十二條認真落實本崗位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二、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科掘進技術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十四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科計劃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十五條未及時組織分管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對治理未進行監督的,生產科計劃員負重要責任。

      第十六條在業務管理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生產科計劃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七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