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瓦斯抽采隊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麥地掌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10-27 10:33 來源:煤礦安全網 瓦斯 隊長 安全 安全生產 生產 職業 職業病 危害 防治 責任 責任制 麥地 煤礦

      瓦斯抽采隊隊長是瓦斯抽采隊安全生產及職業病防治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礦井瓦斯防治及職業病防治等工作。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職責。

      一、崗位安全責任清單

      1.負責煤礦瓦斯防治、職業病防治等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積極配合通防處處長、主任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通風管理有關規定,搞好本礦的安全管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3.落實好有關規定;組織制定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管理制度和職業病防治相關規定,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4.按時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術水平和職業病防治知識。

      5.在進行煤礦生產及接續審查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礦井抽采系統合理。

      6.在抽采設施設計等方面要嚴格把關,確保設施構筑符合有關規定。

      7.在參與審查的煤礦有關具體安全措施過程中要嚴格把關。

      8.積極在煤礦推廣通風新技術,開展抽采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抽采管理水平。

      9.監督分工范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

      10.負責安排并及時進行抽采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抽采系統的穩定、可靠。

      11.負責及時按計劃安排進行礦井的抽采系統調整等工作。

      12.經常深入現場,組織人員檢查抽采設施、設備,確保其完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13.組織對抽采系統、設施,檢查、維護,定期組織分析抽采系統狀況、風量分配情況,負責組織對抽采系統的調整、抽采設施的構筑和管理,確保抽采系統安全、可靠、合理。

      14.組織對抽采各類安全設施進行及時檢查、有效維護,確保礦井抽采系統穩定。

      15.制定預防瓦斯積聚的措施并監督實施,確保各采掘施工地點瓦斯氣體濃度符合規程及職業健康規定標準

      16.定期組織開展抽采隱患排查和職業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煤礦抽采方面存在的隱患,并及時安排整改。

      17.及時檢查煤礦所用的抽采儀器儀表、設備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

      18.參與瓦斯等級鑒定落實工作。

      19.采取措施保證煤礦測瓦斯的準確、及時。

      20.負責煤礦抽采安全生產標準標準落實。

      21.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22.對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管控工作負責。

      二、責任追究

      2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5)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職業傷害事故的。

      24.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抽采工區區長降級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5.未及時組織進行通防系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26.煤礦企業在通風方面因為技術原因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主要責任。

      27.在煤礦有關通風措施設計中,出現明顯技術失誤和決策失誤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管理責任。

      28.未組織制定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通風各項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管理責任。

      29.未及時安排人員進行通風設施施工和維護,不能夠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責任。

      30.不能夠經常深入現場,或未及時組織人員檢查通風設施、設備,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管理責任。

      31.預防瓦斯積聚措施不力,或未進行有效監督造成職業健康傷害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管理責任。

      32.不及時按計劃進行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等工作,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責任。

      33.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責任。

      34.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管理責任。

      35.煤礦所用的通風儀器儀表、設備達不到規定要求,或未按期進行檢定和標校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管理責任。

      36.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本人或授權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責任。

      37.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通風抽采工區區長負直接責任。

      38.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