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為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我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加大安全目標考核力度,制定本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工作重點和措施,并跟蹤檢查執行情況。
3、嚴格執行煤礦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帶班做到與工人同上下,且認真履行職責,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加強現場指導和監督,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現場管理。
4、積極創新安全培訓機制,嚴格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加大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力度,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全員素質。
5、加大安全投入,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確保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6、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有效治理安全隱患。
7、認真落實“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頂板管理等重點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堅決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確保安全生產。
8、嚴格落實用工管理責任,維護職工權益,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其正確佩戴、使用。
9、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事項,做出決策和決定,并組織實施。
10、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遇到險情時在第一時間及時組織撤出現場相關人員。
11、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12、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做到不遲報、瞞報、漏報安全事故。
作為煤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愿意全面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本人將自愿接受行政、經濟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處罰,并承擔相應的后果。
承諾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