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安全管理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技術規范、行業標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二條具體負責本礦安全管理工作,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第三條負責每月組織本安體系建設運行的內審工作和每年一次的本安體系文件重新修訂工作,并組織召開年度本安體系管理評審大會。制定、修訂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第四條堅持“三同時”原則,監督檢查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安全職責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五條負責抓好全礦性的安全生產活動,每月定期協助礦長召開本安體系例會,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動態,考核結果。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六條經常深入現場,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