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煤礦有限公司掘進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承諾書
作為掘進副總工程師,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煤礦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省、縣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我礦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結合我礦實際,我鄭重向總工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本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總工的領導下負責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負責掘進、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文件傳閱等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及監督工作。
三、協助總工程師做好掘進安全技術工作,定期向總工程師匯報掘進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
四、正確行使《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審批權限,不得越級審批,嚴格實施技術決定和安技措施。
五、嚴格按煤炭技術政策,優經巷道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并對安全技術方面審批、設計。
六、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對分管單位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七、深入現場檢查“三大規程”重點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掌握本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對現場隱患問題和“三違”有檢查、整改、處理的責任。
八、定期參加分管領導組織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九、負責分管范圍內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的素質,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掘進安全技術水平,改善勞動安全環境。
十、參加分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完善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十一、負責編制和審查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礦掘進生產技術、工程質量等安全技術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掘進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十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制定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對違犯規程、違反操作技術作業的,有權制止,并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分意見。
十四、對掘進工作面開口、放線、收尾、過斷層破碎帶及工作面探放水等重大問題,必須到現場指揮和處理。
十五、及時向礦領導匯報安全、生產動態,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措施。
十六、參與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嚴格執行帶班制度。
十七、承諾期間,誠實守信,說到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礦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承諾期限:自我擔任XX縣煤礦公司掘進副總工程師期間承諾有效。
承諾對象(總工程師簽字手印):
承諾人(掘進副總工程師簽字手印):
承諾時間: 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