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0-07-21 17:13
來源:煤礦安全網
通風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工作。
2.對“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及時協調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議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3.組織制定通風、瓦斯抽采、防突、防滅火、防塵等工程計劃,并督促檢查落實。
4.負責煤礦“一通三防”、防突措施編制、預測驗證、抽采等技術管理工作。
6.組織或參與“一通三”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7.組織制定有關強化“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措施和辦法,按措施.規程組織作業。
8.組織開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隱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推廣應用“一通三防”新裝備.新技術,開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煤礦“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水平。
10.對“一通三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
11.負責安排通風設施的施工和維護,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
12.按規定組織對煤礦進行測塵、測風、檢查瓦斯、防突措施執行、抽采管理等工作。
14.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