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科(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0-07-21 17:08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在生產副礦長(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和技術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4.組織編制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確保抽、掘、采平衡。
5.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會審,并對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6.負責采掘工作面單項(單位)工程的施工設計或專項設計,并監督按設計進行施工。
7.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8.科(部)人員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9.組織落實定期檢查驗收工作,抓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0.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問題,及時向生產副礦長或總工程師報告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
11.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12.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13.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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