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煤礦井下反應型高分子材料的應用,對高分子材料嚴格控制、嚴加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編制了《煤礦井下反應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并下發執行。陽泉監察分局接到通知后,于2020年6月29日,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了學習。
分局局長喬保英在領學時強調,監察執法中要督促煤礦企業在井下煤巖體加固、充填密閉、快速堵水、噴涂堵漏風等施工中,應謹慎選用高分子材料。必須使用時,應根據使用場所和使用環境,選用適用的高分子材料。煤礦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應按照《煤礦安全進進規程》規定進行安全性、環保性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