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機隊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協助機長做好班組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本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是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參與制定、落實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加強班組現場作業環境和作業情況的巡查,及時消除作業現場的事故安全隱患。控制好施工鉆孔的安全質量,把好安全生產關。
4、每項工程開工前,首先對照鉆探工的“手指口述”操作標準再次進行安全確認,然后再進行鉆探施工,以確保施工安全。
5、掌握本班作業點的安全生產條件。及時制止職工的各種違章作業現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時,能夠做到及時匯報和處理。
6、督促本班職工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正確使用安全設施,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用品。
7、組織本班職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周六的安全例會,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提高班組的安全技術水平。
考核標準:
1、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按照礦相關制度給予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按照公司、礦相關規章制度給予考核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不服從搶險指揮部指揮,不參與搶救,按照相關制度給予處分。
4、使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材料,負管理責任。
5、鉆探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或安排無上崗資格的人員作業的,負管理責任。